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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关于优化苏州地铁管理的若干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21 浏览
建 议 人:
单强;
建 议 号:
368

标    题:

关于优化苏州地铁管理的若干建议

建议内容:

  苏州地铁已经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手段,受到越来越多的市民和外地游客的好评。但在周边环境、候车厅和车厢内的细节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体现苏州城市管理与服务的品质。主要建议如下:
  1.建议在地铁主要出入口特别是中转站合理安排电动车、自行车的停放。在起点和终点站注意设置汽车停车场;
  2.建议地铁站候车厅采用智能照明系统,节约电力资源;现已有成熟的技术,可以根据人流量自动调节灯光的亮度。
  3.建议在地铁报站系统现有的普通话和英语之外,增加吴方言版本,体现苏州的文化特色。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轨道交通公司
会 办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5-23
办理类型: B (列入计划准备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68号提案的答复
单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优化苏州地铁管理的若干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车辆停放问题。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轨道交通已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方式,切实提高市民的出行安全与便捷,努力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已成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相关法规和规章规定,轨道交通车站站前广场和出入口周边非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等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行为由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主要负责查处。
  2018年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结合工作职责,以开展全市“百日攻坚”违法占道“大清理”行动为抓手,重点针对市区主干道、公共场所等窗口地区占道停车等开展专项整治。据统计,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执法人员7万余人次、执法车辆2万余辆次,共查处纠处全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等违法行为39.9万余起。同时积极抓好城市硬环境的改善,重新规划、施划非机动停车位,必要地区设置硬性隔离。据统计,仅姑苏区范围内重新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线6.3万米,约3200余处,安装非机动车停放行政提示牌262块。
  下一步,轨道交通集团将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做好轨道交通车站周边非机动车辆停放的巡查。市城管执法部门加强指导和配合,属地城管执法部门加强执法巡查和管理,结合现有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区级责任网格和市级监督网格作用,加大网格内轨道交通车站周边市容环境秩序的巡查力度,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市容管理规定和交通管理规定,及时纠处巡查发现的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辆等违法行为,有效治理轨道交通车站周边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改善轨道交通车站周边的市容环境秩序。
  二、关于采用智能照明系统问题。轨道交通集团调研周边兄弟地铁智能照明系统应用情况,目前,仅杭州地铁、无锡地铁、南京地铁在个别车站的部分区域加装了智能照明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的应用基本还都处于试点阶段。智能照明系统可有效降低在人流量较低区域的设备用电量,达到节能的目的。
  轨道交通集团计划在4号线石湖莫舍站开展试点改造工作,计划对站厅A端及1、5号出入口通道内照明灯具进行智能化试点改造,使其具备随着乘客走动自动调节灯光亮度的功能,并在各照明回路加装电表,做好电量统计、故障统计、投诉统计及节能效果分析。
  试点时间计划在半年左右,待试点结束后,将从智能照明系统的可靠性,灯具使用寿命,地铁站厅照度不断变化市民的接收度等情况,用实践论证来总结分析试点改造成果决策是否进行推广使用。
  三、关于增加方言报站问题。经调查了解,目前国内绝大部分城市地铁均采用“普通话+英语”的双语报站模式。另外,苏州市民对于是否增加苏州话报站也在网上有过讨论,赞成和反对者皆有,且各自理由比较充分;在征询专家意见时,专家一致认为因区域不同(如古城区、吴江、相城、木渎、东西山等地),苏州话发音存在较大的差异,并不能统一各区域的需求,由于苏州轨道交通线网贯穿各个城区,且轨道交通车站属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在报站时需要考虑一定的普及性和规范性;此外,语音报站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醒乘客,使用“普通话+英语”的双语报站模式符合国家通用语言的规范要求。综合以上因素,最终确定列车及车站广播采用“普通话+英语”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播报。
  同时,为做好苏州文化推广工作,轨道交通集团以园林水乡风光、人文古迹、苏绣等苏州特色为主题,结合轨道交通内涵在重点车站设置特色文化墙,并通过开展文化节、建设文化之窗、发行城墙主题系列纪念票等多种形式,展现苏州城市的历史底蕴。
  感谢您的建议和对轨道交通事业的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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