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关于提升苏州城市形象的几点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21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毛锡荣; | 建 议 号: | 377 |
标 题: | 关于提升苏州城市形象的几点建议 | ||
建议内容: | 一、窨井盖施工问题 充塞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窨井和窨井盖,虽然不登“大雅之堂”,却是个随处可见的、重要的公共环境设施配件。在城市的“高大上”的景观面前,它的地位很“卑微”,它的材料很普通。它的制作人,也好像只需普通的泥水匠,不需要能工巧匠。这是不是大家的惯性共识呢? 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站在城市形象的系统性角度去观察,窨井盖虽然不能成为“景观点”,却可以破坏城市的整体形象。窨井盖的问题,一方面,它具有体现城市形象的附属功能,一方面,它影响了行车顺畅,造成了乘客不适,而且损伤车辆。 苏州的窨井盖形象现状是良莠不齐。我以苏州国际教育园南区的致能大道及其部分北延道路的窨井盖的现状为案例,来探讨“苏州的窨井盖能不能施工得更好些?”这一问题。而且,此案例所涉的区域是冠上了“国际”和“教育”两个重要词汇的。 致能大道及其北延——从吴中大道一直通到石湖大桥和宝带西路,是贯通苏州国际教育园南区北区的大批大专院校的重要通道,它串联起石湖景区、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苏州动物园、南朝顾野王墓和明代申时行墓等名胜古迹。但是,由于左右两侧土地主人的制约,虽然通道很重要,但路面却难以拓宽,所以窨井盖往往不可避免地遭逢密度很高的车轮碾压。 除了致能大道的“单行双直道”目前刚刚修整不久,窨井盖稍显平整之外,其他路面的窨井盖面貌不佳。而这“单行双直道”的窨井盖的密度很高(3公里左右60多个),以往绝对是年年塌陷,所以年年要翻修,此次翻修的技术规格比较高,希望能保持一段较长的时间。 窨井盖问题,首先是个施工问题。有三点思考: (一)道路施工和窨井施工是不是归属一个单位部门?还是两个单位部门?同一个部门办理,肯定比两个部门各归各办理更能优化工作!不管怎么样,修路施工队伍和建窨井盖施工队伍必须预先协调协作,约定路面和盖子持平,我来提出如此简单低级别的事情,是不是太可笑了?看来不是,因为刚刚翻修的“翻修规格比较高”的双直道窨井盖和路面已经开始产生“凹凸”!这到底是不是解决不了的正常现象? (二)窨井盖是不是可以再增加厚度和硬度?最重要的是窨井盖外框圈,材质是否可以增加宽度厚度和硬度?因为现在常常发现压碎的情况。窨井盖和外框圈槽的尺寸能否非常配套? (三)窨井盖下面的管道是不是归属不同部门的?因为我们会发现有些地方窨井特别密集而且位置无规律。不知将来能不能统筹?当然,这可能是空想的外行话。 为什么把“窨井盖”作话题?它地位“卑微”不登大雅之堂,但却是随处可见的重要的公共环境设施。我们可以这样说:“北上广深”都做不完美的事情,假如真要做好这个,因为其批量性而必然付出不小的代价,所以一般来说,可能得不到领导专家和群众的特别关注,远远不如做一个抢眼球的景观地标! 但我相信另一说:苏州是首善之地,苏州的事情,应该做得最好、更好!而能够做好微小之事的才见出真好。苏作精神已经是热词,为什么不能把简单的金工锻铸活和普通的泥水工,注入苏作工匠精神?为什么不能把卑微的盖子,装饰上美观大方的苏式图案?我认为并不困难。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把几年前所摄的国内外窨井盖(包括6幅网上的日本窨井盖)罗列出来提供比较和参考。 二、道路导向标识问题 现代交通的导向标识系统化是世界近百年来的一大创举,半个世纪前有第一轮的系统引进,三十多年前又有第二轮的系统引进。苏州在这方面完全同步。但是在位置安放和图形选择上也处在过程中,有几轮调整,大家可能都经历过(特别是开汽车的)。 现代交通的导向标识,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要使人“确定”而“不疑虑”。在这方面,根据我的感受,苏州有些地方的导向图形不统一(也有可能分属不同管理部门,有的还不一定归属苏州地方?),往往可能引起“歧义”,所以,提出几点可能不成熟意见和建议,参见附图。 三、苏式形象元素的使用 多年来,各门类的形象设计方案,项目方总会提出这一要求:“要见苏州特色!”。于是,白墙黑瓦、花格窗、冰裂纹、圆洞门、太湖石、柱廊瓦当屋檐等等,得到了充分应用。比如,长廊漏窗,是苏式园林一大特色,复杂多变的内部花纹、单纯的外形和其重复等距的排列,形成了单纯和谐的美。 把大道边的长长围墙,装饰上苏州园林的长廊漏窗,这本来是苏州城市形象建设的一个创举,但是成功的手段往往使用要有度,超过这个度,会走向美化的反面。例子之一,就是很多地方的漏窗墙被利用来作“宣传栏”,在围墙漏窗之间的间隙里,见缝插针地安置上一个个《价值观宣传画》,在宣传画外边又放上“漏窗”框。设计者可能为了充分实行“要见苏州特色!”的理念:如果加一个平直简单的框框,怕被认为“不作为”,于是一定要加上当前最流行的冰裂纹花窗(这个冰裂图形分割得不太好看,外框和冰纹所用管材的粗细又相差不大,显得拥堵,缺乏苏式的精致)。它的“入侵”,打破了原来漏窗墙的疏密有致的节奏和谐,造成视觉的累赘。 如果必须要利用这个墙面做公益广告的宣传阵地,那么,只要以就事论事的单纯化的手段,直接展示出画面也就行了,至多加一个简练的镜框线,不加上繁琐的“苏式花边”,不添油加酱,“见不出功夫”的设计,反而合适。 总之,“要见苏州特色”的这一要求,提出者往往是出自语义的、理论的思考,离“造型设计”还远着,即使“挨近了”,也可能没有考虑现场环境。所以,在实现这句不错的要求时,必须从环境切入,适度地使用苏式形象元素,该复杂就复杂,该简单就简单。 四、苏式旧宅问题 在人民路和十梓街交叉口的饮马桥东侧,完整保留了一座粉墙黛瓦、花窗洞窗、以二楼廊桥跨水相连前后两进的苏式旧宅,在基本已经建筑翻新的人民路上,是一道独一无二的宣传橱窗式的苏式景观。门上的匾额《飞虹小筑》为苏州文化名人谢孝思先生所书。所谓优美的景观,首先是完整的外貌形象,然后是细节和入境游。而不能理解为“反正这个建筑的枝枝节节都保存在这里毫无损失!”,只不过“在它的境外”道路边上安装一个为了交通管理和宣传的大荧屏,没有妨碍“飞虹小筑”的存在啊!? 建议翻阅三十年来的介绍苏州历史文化的画册,几乎都有“飞虹小筑”的介绍。为什么“飞虹小筑”这么一个“街边路角不抢眼球”的旧宅,总是能和观前街、玄妙观、北寺塔、文庙并肩亮相?就是因为它是独特的苏式民宅的宣传橱窗! 遗憾的是,今天人民路上已经失去了“飞虹小筑”的完整一景,在“物质”上它虽然纤毫无损,但在形象上、精神上好像添了一块疤痕,有点“煞风景”! 我是城市形象建设的外行,但城市形象建设不光给专家小圈子看,而且更要给普通人看,进一步还要引导和提升普通人的审美情趣。所以我以普通观众的身份提出此意见,同时,建议是否把此荧屏移位到这两个地方(参见附图),似能够摆脱“你荣他衰”进入“双双共荣”。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 |
会 办 |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水务局;苏州水务集团;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移动苏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苏州分公司;江苏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中国电信苏州分公司;吴江区政府;吴中区政府;相城区政府;姑苏区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9-5-20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77号提案的答复 毛锡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苏州城市形象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苏州是一座有着2500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小桥流水、粉墙黛瓦、苏式园林都是苏州的一张张名片。经我局和其他单位认真研究和讨论,一致认为您的建议对提升苏州城市形象,促进城市良性发展具有切实可行的借鉴作用和指导意义。各部门也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一、道路检查井井盖问题 道路检查井是市政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有雨水、污水、电力、燃气等十几种类别,分属于水务部门、供电部门、城投公司等多家单位,种类繁多、管理多头。您提到的“肚脐眼”问题是城市管理中市民百姓投诉的部件类热点问题,也是市政道路养护中的“老大难”。在日常工作中,道路检查井由管线权属单位自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各区也通过城管队员巡查、市民投诉举报等途径,收集井盖类问题,并上传至数字城管平台,整理分类后下发给各管线权属单位,由权属单位负责维修。 为切实提高广大居民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市政道路管养水平,2018年我局开展了市区道路检查井专项整治工作,在确保各类城市检查井、井盖设施完好的基础上,利用2~3年时间,使中心城区市政道路“肚脐眼”现象有明显改观。该项整治工作,先行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2018年完成1000余座检查井整治,2019年在市区全面推开,计划完成2000座以上检查井整治工作。希望通过这次整治,各区可以加强养护管理和考核监督,全面提升市政道路及附属的各类井盖设施的质量,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道路导向标识问题 交通标志尤其是指路标志是交通参与者主要的获取道路信息的来源之一,《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对指路标志的设置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但对区域协调缺乏相对统一的规定。为此,在2017年,苏州市交警部门委托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编制了《苏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标准》,作为地方标准,经苏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委员会批准发布。该标准在指路标志上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规定:一是增加指路信息选取方法原则;二是增加一般城市道路指路标志尺寸与道路等级关系规定;三是调整一般城市道路指路信息选取方法,增加信息选取连续性要求;四是调整快速路出口指引系统,明确出口指引标志设置顺序,以及下一出口标志样式要求,修订不同出口匝道间距标志设置方法,增加出口匝道编号要求等等。由于指路标志与道路同步建设,因道路逐年建设,跨度较长,市区道路的确存在不统一的情况。 下一步,市交警部门一方面将组织开展排查,对显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和优化;另一方面按照规范的要求,结合道路新改扩建,同步更新相关标志,努力提供科学、连续、精确的指路信息。 三、苏式形象元素使用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根据古城历史风貌保护的要求,联同规划部门、住建等部门更加合理、适当的考虑苏州元素的应用。同时,督促属地政府从以下两方面对围挡(围墙)进行规范管理:一是在围挡(围墙)广告审批中,要求设置的广告与周边市容风貌相一致,符合市容标准,并按一定比例设置公益广告;二是加强围挡(围墙)督查、整治,要求新建工地做好施工围挡(围墙),对巡查发现的破损、缺损的部分及时修复整改。姑苏区政府也表示近期将重点推进街巷整治与风貌提升、三香路-道前街整治、立面广告整治等实事工程项目,对道路、立面、景观、管线等市政设施进行全面整治提升,进一步改善古城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彰显苏州文化特色。 四、苏式旧宅中饮马桥电子显示屏问题 2015年人民路进行综合整治提升时,根据交通管理的需要,也应前几年政协委员的提案要求,在人民路~十梓街等路口建设了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并出于宣传警示教育目的建设配套显示屏。在建设之前,市交警部门会同人民路综合整治指挥部及园林绿化管理局对人民路~十梓街路口大屏的安装位置进行了多次实地勘察,并最终形成方案,安装在东南角(西南角浇筑基础会影响到饮马桥的安全;东北角及西北角都因人行道板占地较小,无法浇筑基础﹝面积为2m×2m﹞)。 根据委员在本次提案中提到的显示屏移位的建议,市交警部门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现场勘察。经过勘察,人民路~十梓街路口的东北角人行道部分占地较小,无法浇筑基础。该处有一较宽绿化带(可以容纳2m×2m的基础),绿化带后方为工商银行围墙,若此绿化带底下无管线影响,则显示屏可以贴墙建设。但显示屏的建设会破坏到绿化带及花坛边缘侧石。目前我局正会同交警部门、园林部门进行方案对接,待明确施工方案后,并进行大屏移建;若存在妨碍施工的其他因素,则另进行情况说明提交政协。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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