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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关于优化景观灯光,提升城市品质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18 浏览
建 议 人:
谢芳;
建 议 号:
358

标    题:

关于优化景观灯光,提升城市品质的建议

建议内容:

  优美而独特的“城市色彩”,不仅会让居住在此的人们感到骄傲与自豪,也会让外来者恋恋不忘!每一座城市都有属于它自己的色彩,提起苏州,人们会和“粉墙黛瓦”联系起来,“黑、白、灰、淡、素、雅”这一色彩体系成为了苏州文化的一部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景观灯光又成为城市的无形资产和对外宣传载体,给地方文化增添了新的元素。虽然我市在景观灯光上也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与国内外一些先进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缺乏整体统筹规划。我市缺少像上海、青岛、杭州等地的夜景照明这规划,什么地方该亮,亮度如何,要亮多长时间,光源的供应有多大等缺少统一规范,各自为政、风格不一情况比较突出,景观照明处于相对零散状态,缺乏整体性。
  二、整体档次不高。虽然很多建筑进行了亮化,但没有将我市的文化底蕴和城市风貌体现出来,与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符,有些建筑的灯光与整体氛围不协调。如干将路沿线的轮廓灯和楼顶灯光,表现方式有多种形式,有动态,也有静态,有单一黄色、蓝色的光,还有彩香农贸市场对面居民楼轮廓灯是会五颜六色变化的,不协调也缺少品味。
  三、光源过多,光色不统一。相对于我市“黑、白、灰”为主的城市色彩体系,我市的景观照明没有适合城市特质的色彩体系,看起来较为杂乱,缺少色彩的相互呼应和冷暖色调的过渡,不同的单体建筑之间也缺乏联系,虽然打造了五彩斑斓的热闹景象,但只体现了简单的繁华。如国土大厦和开放大学相距不远,却使用了不同的蓝色,有些沿街房子屋檐下一大条单色光带,有绿色、也有蓝色,没有美感反而显得比较突兀。
  四、光污染现象亟待引起重视。有些亮化没有考虑对面是住宅,灯光颜色、亮度和上上下下的闪动给居民生活带来困扰。LED光源出现以后,一些建筑玻璃幕墙上的景观灯或有些路口的LED屏,亮度比原来的要高很多倍,光污染情况比以前更严重,不仅让人感到不舒服,对交通安全也会产生影响。此外,在环保节能和设施管理方面还有不足之处,霓虹灯、广告灯箱等的“缺胳膊断腿”现象严重地影响了我市的城市面貌和档次。景观照明现在已经成为展现城市形象、促进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抓手,2018年我市也将城市照明亮化提升工程列为当年市政府的实事项目。
  为进一步优化景观灯光,提升我市城市品质,建议如下:
  1.加强规划引导。组织编制景观灯光建设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体系,从定位、目标、特色、风格、品位、照明水平、表现形式、设置要求等方面做出统一部署和安排,通过规划引领,打破各自为政,凸现整体形象,使景观灯光与区域功能、经济、环境、文化氛围、载体特征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市民文化休闲形成良性互动、和谐统一,全面提升苏州城市品味。
  2.重视依法管理。借鉴上海、杭州等地的经验,由政府对景观灯光建设管理发布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使苏州的景观灯光建设工程在政府的组织、规划、管理下,通过科技创新、创意设计、智能控制等,构建科技含量高,既有艺术性又具人文特色,既有使用价值也符合苏州城市特质的景观灯光。
  3.提升文化品位,构建苏州特色的夜间色彩体系。景观灯光工程应符合苏州历史底蕴,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设计和建设,彰显传承古今、融汇历史与创新,塑造与苏州文化内涵相适应的夜景品牌,形成与“黑、白、灰”一样具有苏州特色的夜间城市色彩,使苏州的夜景从“亮起来”到“美起来”。
  4.打造美丽夜景天际线。在深入分析、研究所处区域或载体的文化底蕴和风格特点的基础上,借鉴但不照抄照搬其他城市的做法,精选最有价值的节点通过景观灯光表现出来,重点突出、特色分明,使特色与功能定位有机结合。
  5.注重节能环保和安全。积极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的光源灯具和智能控制系统,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要严格控制,体现低碳照明,绿化照明;注意实用性、景观性、科学性,采用适宜的照度、色温,避免光污染影响居民生活、身心健康和交通安全。
  6.重视协调发展。除了考虑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交通安全外,要昼夜和谐,注意与城市空间环境相协调、与周边景色相得益彰,特别是历史城区的景观照明要与周围环境和建筑性质及功能相符,不能因亮化抹杀了历史,要突出吴文化的精致典雅与古城浓郁的人文气息。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会 办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5-9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58号提案的答复
谢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景观灯光,提升城市品质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景观照明是现代景观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不仅具有较高的观赏性,还强调与城市历史文化、周围环境的协调统一,是自然和人文诸多元素共同构成的夜间综合体系。城市景观照明不仅具有人文价值,能增添城市文化气息,也能为自身和周边的环境注入活力,更是推动夜游经济发展,实现夜间经济繁荣的桥梁。目前,我市城市景观照明现状是:
  我局养护管理的景观照明设施分布在姑苏区及平江、沧浪、金阊三个新城区内,主要集中在城市出入口、高架桥梁、公共广场、公园绿地、楼宇建筑、护城河及旅游景点等处,按照形式分为公共空间景观照明和楼宇建筑物景观照明,楼宇建筑物景观照明分为政府建设和业主自建,其中大部分楼宇景观照明已纳入市灯光考核范围。截止2018年底,纳入我局管养范围的景观照明设施数量保持较高水准,包括:市区范围内景观灯24.04万盏,光带206千米,计控箱688台。面对面广量大的照明设施,我局始终坚持从细处着手,努力实现精细化管理常态化,促进管养水平不断提升,全年共维修市区范围景观灯16154盏。
  苏州的景观照明起步比较早,2002年开始就已经有大型桥梁、立交桥的景观照明,后续建设基本和全国同步进行。2005年,苏州市市政公用局(现苏州市城市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标准》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结合苏州市实际,着手《苏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于2007年6月完成。《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等相关部门执行实施,旨在构造出具有城市特色、科学健康、生态环保、高效节能、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照明体系。按照《规划》要求,苏州夜景灯光分段分区域进行设计,利用不同的表现手法,结合区域性特点,充分考虑各区域的整体性,最终建立起了能够反映城市特色的夜间照明系统。同时明确了不同环境区域建筑物的泛光照明照度和亮度限值的标准,有效避免光污染,并对光色分布有详细的指导意见,如古城区以白光为主,以素雅彩光辅之,古城区外以白光、黄光为主,适当用蓝光、绿光补充。但后期更新改造中,随着灯具的不断更新换代,即便是同一批灯具也存在色温、色差,加之LED光源技术的进步,照明系统中传统光源和LED光源共存,导致人们的视觉产生偏差,对灯光整体性、协调性产生一定影响。同时苏州景观照明设施建设方众多,并非所有景观照明设施都纳入市灯光考核范围,其中不少商业建筑更是由业主自建、自管、自养,这些因素均会造成风格不一,影响灯光环境的整体性、协调性。
  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需求的提高,《规划》已经难以完全满足当前城市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局将依据政府要求,推动全市域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完善和实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高水平推动全市域城市照明工作。为提升苏州城市夜景光环境品质,激发城市夜间活力,彰显苏城独特韵味,我局将以苏州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推动苏州城市照明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从苏州市的基础条件、城市特色及发展趋势出发,认真调研分析苏州自然和人文景观构景元素的历史和文化状况及景观的艺术特征,按夜景照明的规律,科学编制苏州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同时密切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法定规划的衔接,将景观灯光专项规划内容纳入法定规划,保障景观照明专项规划的全面落实。
  二是因地制宜全力推动城市景观照明和谐发展。今年将重点做好市区景观亮化提升初步方案的编制工作,着重对城区主次干道、地标建筑和重点建筑群、桥梁等灯光进行优化设计,将夜景照明艺术、城市色彩和苏城文化特色相结合,形成多点布局的独特城市夜景景观,充分发挥城市夜景的综合效益,推动经济发展、展现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形象。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我局全面推进并圆满完成环古城河灯光提升工程,其中,第一部分共完成电缆敷设36153米,装灯25799盏;第二部分共完成电缆敷设82300米,灯具安装12374套;第三部分完成6座文化灯光小品的制作安装,2座原有小品的改造升级。改造后的环古城河沿岸整体景观效果得到了极大提升,夜游环境更优美、丰富,灯光效果更雅致、婉约,景观特色更浓郁、鲜明,成为夜游苏州新亮点,夜景灯光建设新名片。在今后景观照明建设过程中,我局将会延续环古城河文化灯光的建设思路,借鉴上海、杭州的成功经验,遵循统一规划、分区实施、美化环境、安全节能的原则,推动景观照明逐步向文化型和智慧型过渡,融合科技创新,彰显苏州历史古城特色,以智能控制技术为支撑,展现出特色化、信息化的视觉效果,不仅要实现“亮起来、动起来”,更要力争实现“美起来、雅起来”。
  三是进一步强化城市景观照明的规范管理。我局将严格按照现行的《苏州市区景观照明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区景观照明设施维护工作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抓好规划建设、移交和维护管理三个关键环节,明确好各环节的责任主体,确保相应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实际情况、生态环境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以及与文化旅游、城市设计、户外广告设置等工作做好衔接,学习兄弟城市的经验做法,开展立法调研,加快推进城市景观照明立法工作,健全城市景观照明建设和管理机制。在苏州市城市夜景灯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挥组织协调下,进一步强化建设方案审核、灯光控制、监督考核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着力增强效能,全面落实领导小组对全市景观照明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是多措并举践行绿色照明理念。在进行照明项目设计上,严格按技术规范和绿色照明要求进行设计,所设计的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项目均符合绿色照明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各项节能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比如采用集中降压节能技术、采用变功率整流器和电子整流器等高效低能耗产品,采用高光效光源和LED光源等新光源,并通过调整运行模式和合理调整开关灯时间等手段进行技术节能。
  五是不断提升景观照明精细化管养水平。先进的理念设计和工程建设及后期的养护管理对保持照明效果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我局将不断完善景观照明设计技术导则、设置规范和管理标准,在照明项目建设和改造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材料关、工艺关、环保关,施工上精益求精,高质量完成年度大修改造计划。一是重点对三香路照明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进一步提升道路照明水平,改善主要干道灯光环境,给广大市民提供舒适、美观的出行环境;二是对官渎里立交一期、建瑞广场(AB楼)、金品家园等项目进行更新改造;三是对官渎里立交二期、绿色长廊一期木廊及国际经贸大厦等项目进行重新设计并改造,将部分老旧设施改造成LED光源,2019年合计需改造灯具16000套。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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