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关于加强苏州基层环境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游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09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王岳明; | 建 议 号: | 161 |
标 题: | 关于加强苏州基层环境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游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一、苏州环境保护与旅游发展的现状分析 苏州作为全国重点旅游城市,自然景观丰富,除了保存完好的苏州园林60余个还有虎丘、盘门、灵岩山、天平山、虞山等著名风景名胜,而且,太湖绝大部分景点、景区分布在苏州境内。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乡村游、农业游、生态游越来越受追捧。众所周知,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加强环境保护,才能更好的促进旅游业向好发展。乡村生态游的不断发展,与之相匹配的乡村生态保护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根据苏州市2017年度质量公报显示,2017年苏州着力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组织张家港市、吴中区编报2017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督促7个地区加快完成时序整治任务。委托第三方对2015年度各地整治工作进行评估。组织修编《苏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苏州市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优化调整方案》,将太湖一级保护区划入畜禽禁养区。 二、乡村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在不断摸索乡村环境治理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整治不到位的问题,具体如下: 1.乡村垃圾杂乱多。乡村垃圾主要包括村民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工程垃圾、工业垃圾等,所含成份复杂,数量巨大。这些破坏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 2.河流污染日趋严重。企业直接排放工业废水引起水质严重恶化;陈旧陋习导致河道污染,由于人们对水环境的观念淡薄,河道成为人们心目中天然的垃圾箱了;河道泥砂沉淀淤积严重、河道综合功能日益退化,许多河面已经是淤泥长年露底可见。 3.大气污染不容忽视。随着经济的发展,大气污染越发影响着人们的健康,但较其它污染治理而言,人们似乎对此又束手无策。主要表现为一些设在郊区农村里的工厂废气、汽车尾气和餐饮服务业等排放的废气。 三、建议 1.把农村环境治理摆上重要议程,将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作为一项常抓在手的重要工作,制定长期管理制度,进行长效管理。 2.合理发展乡村游、生态游,开办港澳主题乡村游活动,定向吸引港澳人士参观游览,体验生活。 3.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4.积极发展创新环保产业,可与港澳地区科技创新企业合作,在苏州乡村发展创新型环保产业,不让污染流向乡村。 5.结合港澳资源,从乡村开始建立更加健全的生产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建立中转站、处理场等项目的建设及资源共享的整体规划,将文明生活方式带给大众。 6.通过制定农村企业、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缴纳垃圾清扫、清运处理费的政策,适当收取费用,以缓解农村环卫工作的经费压力。 7.加大各级财政中农村环境治理经费预算比重,保障在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上的投入。 8.建立健全统一的管理机制。农村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而非自扫门前雪就能取得成效,必须建立健全一个统一管理机制。尤其要理顺环卫管理体制,明确市、区、镇、村各级环卫责任主体,同时进一步强化保洁队伍建设与管理。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 |
会 办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苏州市城市管理局;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家港市政府;常熟市政府;太仓市政府;昆山市政府;吴江区政府;吴中区政府;相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9-5-30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 王岳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苏州基层环境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游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我们对您关注、关心苏州农村环境整治深表感谢。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也是乡村旅游业发展的基础。近年来,我市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积极推动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乡村的产业振兴和生态振兴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1.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2017年、2018年、2019年,苏州美丽乡村建设连续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苏州市级财政从2017年开始,每年对美丽乡村建设下达奖补资金1.35亿元,2019年增加了1000万元长效管护考核资金。2017年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总投资17.1亿元,2018年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总投资21.5亿元。坚持把环境整治是否到位作为美丽乡村验收通过的先决条件。全市累计建成美丽村庄示范点10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1541个,市级以上特色田园乡村56个(其中省级14个,市级42个),有6个村被评为“全国美丽宜居示范村”,11个村入选“江苏最美乡村”。 2.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一是扎实开展“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整治提升一批、依法关停一批”原则,先后开展3轮整治工作,累计整治企业(作坊)4万多家。二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累计完成658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和12个省级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镇创建任务,行政村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65%;完成45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三是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每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000家以上,通过关停取缔、技术改造、提标升级等方式,逐年推进分类治理工作。加强车用油品控制,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乡村旅游不断发展。截止到2018年底,全市已建成休闲观光采摘园55家,休闲农庄71家,现代农业示范园42家,农业主题公园18家,农家乐756家,民俗村7家,规模以上企业96家,年接待游客2186万人次,旅游收入38.5亿元,从业人员42039人,带动农户39178户,举办主要农事节庆活动157个,各方面数据较去年都有增长,取得了较好成效。 关于您所反映的关于当前全市乡村环境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所提出的对策建议,我们认为既中肯合理,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些建议已经引起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关注,正在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有些建议还需要创新体制机制,加大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实践探索中逐步解决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苏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2020年工作要点》部署要求,让美丽乡村建设成为乡村振兴第一硬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先行军,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发挥美丽乡村的示范作用,确保到2020年,全市建成不少于2000个美丽宜居村庄,实现点上出彩、线上结果、面上开花。 1.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凝心聚力促落实。众人拾柴火焰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从乡村振兴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把“第一硬仗”的要求落实在思想上、行动上、措施上。进一步强化党政齐抓共管、各方齐心协力,同频共振,形成大合唱。二是督查考核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行胜于言,执行力是决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败得失的重要因素。我们启动抽查、通报、督查、评估制度,通过督查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群众满意率论英雄,以工作执行力评干部,形成比学赶超、争先率先的浓厚氛围,共同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务实成果。三是营造氛围促落实。当下实干,未来可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是一阵风,干净整洁的村容村貌是生态宜居的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应结合文明镇村、健康乡村、水美乡村、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等创建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欢迎港澳台同胞参与苏州农村人居环境中,体验苏州乡村游、生态游,将港澳台的一些先进科技技术和理念融入到苏州美丽乡村建设中。 2.聚焦六个专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也是今明两年“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我们将重点做好六个专项行动。一是聚焦村庄规划编制专项行动。完善村庄布局规划,2019年基本明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村庄分类,到2020年基本完成县域层面的镇村布局优化工作。二是聚焦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专项行动。每年建成不少于35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和10个康居特色村。深入推进三批14个省级试点和两批42个市级试点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继续争创省级试点。三是聚焦村庄清洁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到2020年全市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75%以上的整治任务。清理村内河塘沟渠,2020年全市重点村、特色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0%以上,全市每年整治农村河道1000条,到2020年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2019年,完成太湖沿岸三公里范围内7.78万亩养殖池塘整治任务。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超过9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超过90%和98%,废旧农膜回收率和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率均达80%。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有效解决占用公共空间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和影响村容村貌的乱贴乱画、乱种乱养等不文明行为。四是聚焦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粪污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2019年建设农村公共厕所430座、乡村旅游厕所9座,三星级康居乡村公共厕所实现全覆盖。五是聚焦村容村貌提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263”“331”专项整治,加强村庄建设管控,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到2020年全市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30%,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六是聚焦农村环境长效管护专项行动。坚持“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做到设施运行常态化、配套管理长效化。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并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苏州农村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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