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之家 >履职建言
305.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体检工作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18 浏览
建 议 人:
龚震;
建 议 号:
305

标    题: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体检工作的建议

建议内容:

  目前,各地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儿童青少年校园体检,一般都是象征性地测测学生身高、量量体重,查查视力,最多也是延伸一下查查学生有没有传染病,忽视对儿童青少年的身体发育、性健康、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检查。我国少年儿童占总人口近1/3,加上即将或已经进入青春期的青少年,人数将超过五亿,在繁重的学习压力下,他们成长中的健康问题、心理问题常常被忽视。很多孩子身体发育过程中出现异常、性早熟、自闭等生理心理状况,绝大多数是孩子的家长发现的,在中小学校园体检中发现率很低。
  目前,中小学校园体检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现行的体检模式陈旧老化。现行的中小学校园体检模式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几十年来体检内容变化不大,随着食品结构的改变、外来食品的进入、网络等电子信息的普及,儿童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其身体和心理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这种传统的校园体检模式已远远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
  二是儿童青少年体检信息不能共享。目前,学龄前儿童健康体检由妇幼保健院完成,中小学生体检由中小学生体检站或区域疾控中心等完成,大学生的体检由院校所办医院或卫生室来完成。信息分散,不能共享。
  三是体检缺少专业人员。在中小学校园体检中,虽然不乏看到许多身穿白大褂的人员忙前忙后,但真正的专业医护人员很少,即使有专业医护人员,也常年远离临床,缺乏实战经验,往往是临时拼凑,以“应付差事”为目的。
  为此,建议:
  1.优化校园体检模式。把儿童青少年的生长发育、性健康、心理健康等内容纳入体检范围。
  2.建立儿童青少年体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相关部门应完善儿童青少年健康体检体系,建立体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切实加强大数据研究,为下一代的身心健康成长提供科学指导。
  3.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由教育部门组织,由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专业医疗机构具体实施。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教育局
会 办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5-22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05号提案的答复
龚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体检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青少年健康是关系到中华民族整体素质和国家未来的长远大计。多年来,我委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将学生体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以不断强化和推进。
  2009年,苏州市教育局、卫计委制定出台《苏州市中小学生免费体检实施办法》,实施中小学生免费健康体检。《办法》规定中小学生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生长发育、营养状况、视力、龋齿、传染病、缺陷等项目,初三和高三学生的升学体检还增加辨色力和胸片检查等。要求健康体检专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与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经验和,熟练掌握学生常见病防治知识;内科、外科、口腔科、眼科检查及实验室检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体检机构及时将健康检查信息反馈给学生(家长)和学校。同时,将个体健康体检结果与群体健康评价结果反馈市教育行政部门,为学生建立健康档案。仅2017年,我市开展了870928名学生健康检查,及时进行反馈和建档。
  2018年,根据省教育厅和省卫计委下发《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数据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通过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由学校审核体检数据并进行网络上报,2019年将逐步覆盖各体检机构,进一步规范学生体检数据的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化水平,实现数据共建共享。
  同时,为了更加及时准确地掌握青少年儿童的健康状况,我局于2018年底建设完成了教育系统体育卫生综合管理平台项目,以保证学生年度健康体检、体质健康测试顺利完成,并将体检、体测数据充分、准确、及时、有效的利用起来,用以观察中小学生发育状态、健康水平、体质状况的变化特点及规律,分析生长发育的水平、评价学生现时营养状况及掌握疾病的发生、现状及变化趋势,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开展,同时也验证已开展工作的成果成效。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中小学校健康体检工作。一是配合卫生部门,定期开展检查考核,查找薄弱环节,督促落实改进措施。二是加强学生体检数据的信息报送。进一步优化学生(家长)体检结果、体检综合评价、健康指导建议的查询和反馈方式,完善各部门体检数据对接流程。三是持续开展体检信息深度分析,及时、更准确掌握各年龄段学生的主要健康问题,提出健康指导意见。对学生常见病进行跟踪调查,为进一步采取健康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苏州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