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9.关于加快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15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柯勤; | 建 议 号: | 269 |
标 题: | 关于加快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百姓生命健康,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成为当前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2017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明确提出: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依法治理,要加强过程监管,重点检查农村、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区域,大力推进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实时监控工作。要着力提高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能力,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资源共享和应用,提高监管效能,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 近年来,涉及学校食品安全问题的事件在全国各地屡有发生,有的甚至酿成群体事件,不仅给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带来严重威胁,而且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社会的繁荣稳定。目前,苏州全市建有1817家学校食堂,为全市167万多在校学生提供餐饮服务。围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苏州市各级食品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推出一系列的有效举措,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监管,积极推进五常法的实施,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加强食品安全智慧平台建设,实行食堂原材料“集中采购,定点配送”,在保障学校食品安全方面取得了一系列令人鼓舞的成绩。但是站在全市的角度上来看,我们认为在学校食品管理上还存在以下问题,急需加大工作力度,以不断创新的精神,持续发力,积极破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工作进程。 1.苏州部分区域限于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学校“明厨亮灶”工程尚未全面推进和落实,需要进一步下大决心加快建设步伐。 2.学校原材料监管涉及原食药监、粮食局、市农委、教育局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出于自身管理工作需要,都有一系列监管手段,积累了一定的数据,有的也建立了信息化监管平台和系统,但由于在市级层面上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顶层设计缺失,导致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不能互通,各自系统互不兼容,从而出现“信息孤岛”现象,在实际运用中,不能形成“互联网+”食品安全大数据集中监管的效果,学校食品安全问题上“九龙治水”的现象依然存在。 3.苏州市部分区域学校食品监管部门自加压力,主动作为,尝试通过建设信息化监管平台,将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方、第三方检测机构等纳入监管平台,实行统一监管,但是,总体上呈现出自发性和散发状,缺少全市统一推进的步骤和力度,急需要通过统筹协调,加以示范推广。 4.在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信息公开方面未形成相应的工作规程,在明知学生家长对学校食品安全高度关注的情况下,不敢公开,也不知道如何公开相关信息,以接受老师、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群防群治的大监管格局尚未形成。 为此,我们建议: 1.市区两级财政应设立专项资金,系统规划,逐年落实,不断加快学校食堂硬件建设,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全面落实,尽快做到学校食堂和为学校配送盒饭的餐饮单位全覆盖。今后将“明厨亮灶”工程作为评定食堂A级资质的硬性指标。 2.在市级层面上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打破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稳步推进,建设统一高效的全市范围内的信息化监管大平台和系统,实现对学校食品安全的大监管。 3.以推进学校“明厨亮灶”工程和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监管、溯源和预警平台工作富有成效的姑苏区、吴中区为样本,在进一步加强建设的同时,以点带面在全大市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建设工作。 4.建立苏州地区学校食堂从许可源头到日常运营,从食材供应到加工操作直至端上学生餐桌的一系列规范标准,并充分结合“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力求达到“关键点控制、机器管人、简单易行”的效果,最终可根据规范标准的运行落实情况促进地方性立法,从根源上保障在校学生的食品安全。 5.积极探索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解决好食堂每日营养菜单和原材料供应链追溯平台采供信息、学校“明厨亮灶”工程视频资料通过学校公众号等渠道向家长公开,接受家长监督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教育局 | |
会 办 |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9-5-22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69号提案的答复 柯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是老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学校食品安全更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师生身体健康,事关亿万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苏州学龄人口出现持续性暴涨,学校用餐人数日渐增多,供餐形式日趋多元,供餐品种日益丰富。截止2018年底,苏州共有学校(含幼儿园,不含高校、技工学校)1620所,建有食堂1530家(含学校校区食堂14家),全市除高新区、张家港市外,全部采用“统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配送、学校烹饪”的食堂管理模式。苏州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工作量大,任务艰巨。面对严峻的挑战和复杂的环境,苏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总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兜住学校食品管理工作“安全底线”,切实履行好守护校园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督促学校食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压实食品安全责任。按照《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指导各类各级学校食堂加强内部培训,严格执行自查与排查工作。目前,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已经全面启动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由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让在校孩子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二是加强社会化监督。全面推动“明厨亮灶”建设,家长可通过食堂屏幕等多种方式观看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目前全市96.45%的学校已实施“明厨亮灶”。借助新媒体,开展“星期四查查吃”、“你点我查”等透明执法活动,网友互动参与,检查视频直播,加强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开展各类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双随机检查、监督抽检等,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建设信息化平台。首批试点110家学校食堂纳入2018年苏州市实事项目“食用农产品安全区域性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通过加入“食用农产品溯源服务云平台”,使用苏州市食用农产品统一销售凭证,实现食品原料可追溯。全力建设重点单位食品安全全程监控管理平台,与农产品溯源平台溯源与快检数据实现对接,通过“供应商管理”、“进货登记”、“留样管理”、“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视频管理”、“温控管理”等功能,努力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与信息化管理。 四是积极引入第三方。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学校按照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与营养管理规定》等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安全管理的同时,鼓励引入第三方餐饮管理公司指导学校食堂实施五常等优质管理方式,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引导学校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学校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预防和化解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纠纷,协同解决学校食品安全突发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助推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加快形成。一、深化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化。鼓励开展食材定点采购与集中配送、台账电子化管理,全面试点推行公办学校食堂使用“苏州市食用农产品统一销售凭证”及“重点单位食品安全全程监控管理平台”,打通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商、为学生供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第三方检测机构信息壁垒,促进食品安全管理科学化、智能化、可追溯化。二、拓展食品安全共建力量多元化。结合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明厨亮灶”建设,年底覆盖100%学校食堂。与媒体深化合作,定期开展透明执法与宣传活动,接受更广泛的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继续引入第三方全面推行“五常”等优质管理方式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力争年底学校食堂“五常”等优质管理方式实施率达到90%以上,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三、促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化。探索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更多种方式向公众公开原材料供应、“明厨亮灶”视频资料、食品留样等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共同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苏州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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