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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关于让民间力量发挥到最大化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21 浏览
建 议 人:
李芳;
建 议 号:
380

标    题:

关于让民间力量发挥到最大化的建议

建议内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实践提供了最基本的遵循原则。今天是经济、科技、文化高速发展时代,人们充分运用移动终端、云数据、大数据、机器人、无人机、VR、AR、新能源等先进技术手段,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一些传统的思维模式发生颠覆,民间的力量开始充分的凸显。另外各级政府积极倡导共治共建,融合发展的理念,改变光靠政府力量来唱独角戏的现象,积极动员更多社会民间力量,使社会多元化的能量得到逐步释放,从而适应高速发展时代的需求。
  下面从多角度分析民间力量参与社会化的重要性:
  一、民间资源能量最大化
  社会组织应当在新型社会结构形态下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把政府资源,社会资源有效整合,让公共领域有更大更好的选择,从而推动社会工作科学化与合理化发展。目前民间资源参与到社会建设当中的生存环境已经形成,它会加速社会公平公正,弥合社会从单一性向多元化发展。民间组织或团体被纳入社会治理的主体范畴,将其作为调节社会利益关系,表达社会利益诉求的重要制度形式,以此调动社会资源,减轻政府负担,推动社会管理方式的多元化发展。如:由苏州策划协会承办的每两年一届的苏州“江南十大创意策划师、十大创意策划案例”评选活动连续举办五届,已成为苏州创意策划领域重要的专业性评选活动;也成为苏州创意策划领域发现和推荐人才的重要渠道,越来越多的参与者把它作为个人价值趋向的象征。通过民间力量办节庆活动提升社会性价值,扩大了专业影响力。
  二、创新整合驱动常态化
  社会经济新常态就是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民间能量参与到社会建设之中,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服务业发展的方向。也是真正把创新经济战略落实到实处,使实体经济更有质量的建设与发展。而市场环节的民间力量有着无限的创新空间,而这个空间的存在使我们改变创新路子有了新的支撑,也是创新常态化的基础。如:首届“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举行,就是由苏州市策划协会发起并参与承办的大型创意文化盛事,至今已成为苏州市政府的一项重要活动,并已成功举办了七届,推动了苏州创意设计产业的进步,也是强化了社会需求的新发展。又如:苏州市策划协会主办的“创意江南·文化之旅”系列活动,组织各界相关专业人士深入走访企业,进行创新互动,跨界整合,合作交流,完全符合当今政府对文化产业的需求,在苏州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力。这种创新整合常态化的行为推动了社会进步发展。
  三、创造社会价值最大化
  如今民间力量要与社会问题对接,与政府对接,改善这个社会的生态体系。其实民间力量的最大化就是社会发展的最大化。营造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发展环境,共同担负起社会的职任,让社会发展始终处在新鲜活力,富有新内容、新要求、新目标趋势。也就是说把这个所有公共产品价值进行服务外购,由社会民间力量来提供的。如:“2016中美旅游年•千名美国游客游江南水乡”启动仪式在苏州盘门景区隆重举办,苏州策划协会承接了仪式活动的创意策划,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9天时间里组织精英团队,最后圆满而出色的完成了这一国际化的盛会,获得上级领导的一致赞扬。这种方式实现能更好地激活资源,培育文化旅游市场的良性发展。
  四、推动专业市场科学化
  市场评价应该坚持实践导向、问题导向、专业导向,坚持“自下而上”,而非“自上而下”的基本路线。而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有助于建立人才使用、评价、成长的开放性环境,并可以通过社会认可机制,借助于市场杠杆,推动社会事业专业化发展。共谋、共识、共享、融合,挖掘社会民间力量的高度利用,高度发展,从而大力推动民营经济的全面发展。另外积极促进社群建设中共建的重要作用,还在于让全社会充满着专业化、市场化的竞争机制。如:苏州策划协会精心谋划、创新办节、全域布局,第二十届苏州国际旅游节围绕“人间天堂·自在苏州”的主题,积极推进“旅游+”,重点整合了社会化的以民俗文化、休闲娱乐、时尚运动为特色的节庆活动,同时遵循市场化原则,在资金少、形式多的情况下,发挥市场优势,引进正准备开业的苏州中心一同融入,增加了资金,就增加了宣传和推广的力度,使苏州人的旅游节更加深入人心,并逐步将旅游节庆引导成旅游产品,促进了苏州旅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提升,也体现城市旅游传播的专业化程度。
  五、强化社会需求新发展
  今天要解决社会矛盾的新变化,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实现高质量社会配置,高质量公共资源的投入产出,创造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驱动力就是要让民间力量在政府引导、扶持、监管之下迅速成为社会整体发展的一部分。理清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问题,不仅有利于促进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自治性社会的生成与发展,还将有效地影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以转变职能为中心的政府体制改革。如:同样有苏州市策划协会具体承办的:2017、2018苏州品牌博览会,在国家工商局中华商标协会和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市商标协会的主导下,连续举办了二届,每一届都得到了市场很大的反响,博览会完全站在市场的角度,以“品牌引领生活”为主题,通过展示让企业品牌的建设成果、产品类别得到充分展现;通过专业论坛对品牌交流推广经验、提升企业品牌价值等,对企业得到了很大帮助;博览会又实实在在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围绕衣食住行把生活中需要的产品品牌集中展示,集中亮相,把生活必须品中的品牌带给了大家,提供了更好的选择,所以三天的展会,每天都是人群爆满,不管是展商还是观展的人,大家都收获满满!通过市场化运行,即站在市场角度,了解市场需求,又有政府支持,工商局帮助把各地区的有商标好产品推荐到展会,共同发力打造一场专业性强、开放度广、知名度高的品牌盛宴。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部门应遵循市场法则,扩大市场调节机制,将精力投入到引入多元评价的开放式环境制度建设上来,让民间力量的创新价值脱颖而出,优胜劣汰。同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社会专业组织的作用,给予更多的空间和资金支持,让民间专业的有影响力的社团来承担制定评价标准、设计评价内容,开展专业水平评价体系。政府职能则定位于规则制定、分类授权、宏观监管,不断推动社会化、市场化、科学化的发展。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民政局
会 办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5-15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80号提案的答复   
李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让民间力量发挥到最大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机组成。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十九大提出的“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以及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的目标要求,近年来,我市坚持党的领导、改革创新、放管结合、量质并重的原则,通过加大政策创制、营造良好环境,改革登记制度、改进服务方式,突出创新驱动、激发内生活力,严格监督管理、增强自律能力等途径,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持续加大规范化监管力度,较好地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市社会组织登记总数达9472家,其中,社会团体331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100家,基金会57家(不含在省里登记的70家);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1.85万家,社会组织总数达2.79万家。各类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彰显、成效明显,已日益成为苏州经济转型的助推者、社会建设的参与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社会事务的承接者以及社会管理的协同者。
  一、纳入深改大局,全方位优化环境氛围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社会组织建设发展工作纳入到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在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社会治理创新改革、法治苏州建设、对接自贸区、民生建设、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等多项全市重点改革发展工作中,对推进社会组织发展、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推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如《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意见》《苏州市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转移的工作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构建了比较完备的社会组织政策支持体系。市政法、发改、编办、文化、体育、教育、环保、人社、民政、群团等20余个部门在推进各自业务主管领域的深化改革中,将社会组织作为经济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提出了发展目标、扶持措施、激发活力、发挥作用等具体要求。初步形成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三支力量共建的社会治理架构,极大地提升了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地位,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环境、社会氛围得到更加宽泛更加深入的优化。
  二、完善配套措施,多层面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三份目录清单有序推进。为了加快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根据市政府《推动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转移的工作意见》,一批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职能将授权或委托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担。目前市编办已公布了两批政府向社会力量转移职能事项目录清单,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园林局等8个部门91项职能在列。市财政局公布了《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58个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事项陆续实施。我局每年公布《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购买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市级部门积极探索,如市文广旅局先后出台了《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苏州市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奖励办法》、《苏州市艺术品展览和推广项目资助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每年公布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清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市工信、科技、住建、人社、市场监督管理、民政、司法、文广旅、体育等政府职能部门和市科协、文联、社科联、工商联、妇联、团委、残联等群团组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购买领域、购买力度持续放大。
  三是社会公益服务持续开展。以公益创投、公益采购、社区服务社会化、公益慈善伙伴行为主要内容的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项目、活动持续开展。除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外,社社合作、社企合作、社校合作越来越广泛,资金投入、项目数量、涉及领域、受众人群、社会效应都在逐年稳步提升。
  四是平台能力建设常态长效。截至2018年底,我市已建成市区街社四个层级的社会组织培育基地173家,政府建设、民间运营的模式日益成熟,各级培育基地积极打造“互联网+”建设模式,将社区服务、公益慈善、志愿者、社工、政校企对接融为一体,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提供场地、载体、平台、培训、交流,培育基地的“组织孵化、项目研发、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示范引领”等功能日益彰显,年受益社会组织达1600余家。持续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继“社会组织CEO能力提升双百工程”、“社会组织治理能力提升千人计划”后,现又推出社会组织分类培训能力提升计划,帮助社会组织提升内部治理、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强化监督管理,大力度促进健康发展
  切实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2015年成立中共苏州市社会组织党委,在社会组织中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强化政治引领,保证社会组织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依法严格管理,围绕“法治、制治、管治、自治、共治”要求,建立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投诉受理举报制度、等级评估制度、双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制度,实时对接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苏州信用平台和两新工委党建工作平台,实现依法自治与依法管理相统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相对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虽然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近年来不断取得新成绩,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社会组织在促进民主决策、提供公共服务、扩大就业创业、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导致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合作乏力,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有效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形成多元共治的新格局还任重道远。
  近期,在第十四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强调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建设发展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一是更加有效地推进深度融合。2018年底,市两办密集出台了《关于巩固深化“三社联动”创新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三份文件,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要求,着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和深度融合。进一步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增强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支持发展工商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发展方向,以新兴产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为重点,着力培育管理规范、机制健全、社会公信力强的行业组织,扩大行业覆盖率,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支持发展社会智库,鼓励优先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社会治理创新等领域的社会智库,畅通社会智库参与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有效途径,支持社会智库参与决策咨询服务。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参照省里做法,建立苏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压紧压实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责任,推动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更加有效地拓展发展空间。继续协助市编办和市财政局推动扩大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领域,形成多层面、众领域、广覆盖的新态势;持续推进公益创投、公益采购、公益集市活动,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热情,扩大社会影响;探索社基合作、社企合作路径,让社会资金、爱心基金真正发挥能效;加强培育基地建设,使之成为社会建设的载体、平台,成为政府的助手、社会组织的帮手、社会建设的推手。市文广旅局将出台《苏州市文化类社会组织扶持办法》,进一步培育扶持文化类社会组织,促进供给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满足城乡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优质化要求。
  三是更加有效地帮助提升能力。建立长效常态培训机制,组织实施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分类培训计划,帮助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民主协商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行为。扎实开展等级评估工作,培育和发现一批基础条件扎实、内部治理规范、作用发挥明显、社会评价良好的社会组织。依托各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和院校力量,帮助社会组织提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公共服务竞标、项目研发实施等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创新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共享机制、资金监管机制和执法监察机制,从制度上规范社会组织各类行为,切实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苏州市民政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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