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精细化治理黑臭河道,保障城乡水环境质量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3:59 浏览 次
建 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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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苏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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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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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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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精细化治理黑臭河道,保障城乡水环境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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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黑臭河道治理,坚持科学治水、问题导向、城乡一体和创新创优原则,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建设污水处理厂和城市管网,建立河长制,采取各种措施开展黑臭河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 但是目前,我市还存在930条黑臭河道,距离第一阶段全面消除黑臭河道、第二阶段水质全面提升的治水目标,还存在差距。一是生活污水通过直接或间接排入河道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污水管网建设缺乏系统性和管理维护不到位,造成部分污水管排水不畅;二是工业污水存在偷排混排超标排放现象,部分小散乱污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未上废水治理设施。部分工业企业存在废水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况;三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尾水超标或排放限值低的现象,排到河道的水还是五类水,对河道水质仍然有影响;四是农业面源污染排放量在持续增加,缺乏有效的农业面源治理措施;五是初期雨水污染未重视尚无治理措施,导致初期雨水往往直接排入河道水体,造成污染;六是河道水系不通导致难以恢复河道自然生态净化系统,河道治理后出现反弹;七是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以及河道清淤产生的污泥存在违规堆放处理现象,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八是治理技术“重治理、轻保持;重应急、轻长效”,缺乏对实用性技术的长期、系统、可续的工程验证。 为有效治理黑臭河道,提高城乡水环境质量,建议采取“源头控制、系统治理、技术支撑”的精细化治理黑臭河道措施。 一要全面控源截污。生活污水全部截污纳管,将居民阳台洗衣机、厨房废水,以及路边餐饮、商铺、洗车、道路清扫等污水接管。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至准4类,减少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实施排污许可加强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持证排污,确保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工业企业通过雨水管网偷排混排废水行为。 二要提高管网收集率。建立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开展城市建成区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工作。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建成区消除排水管网空白。实现雨污分流,构建从“用户—支管—干管(含泵站)—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系统。加强污水管道施工监管和污水管网养护,定期检查和维修。 三要减少农业农村面源排污量。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大力推行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对畜禽粪便实行综合利用,做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科学施用农药和化肥,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尽量减少农药使用量。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大力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加强管理,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四要推行初期雨水收集治理。对初期雨水进行调蓄处理并配套相应的管理措施,削减排入河道的初期雨水污染负荷。开展初期雨水收集治理试点,借鉴参考发达国家经验,建设成熟的初期雨水截留处置装置,包括截污装置、雨水塘、雨水湿地、渗透设施、过滤设施、植被设施及透水铺装等措施,减少污染物进入河道水体量。 五要系统性治理黑臭河道。以恢复生态净化系统为目的,采用系统治理思维科学编制黑臭河道治理方案,从源头控制,全方位定量分析黑臭河道污染成因,结合海绵城市理念,明确污水收集处理、入河排污口治理及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工业企业和农业污染控制等控源截污工程;水体及岸线垃圾处理、底泥清淤疏浚及安全处置等内源治理工程;生态岸线建设、海绵化改造等生态修复;保障水体生态基流、再生水和雨水用于生态补水等活水保质工程。 六要妥善治理淤泥污染。科学选址设置河道淤泥综合处置点,建设淤泥消纳沉淀池和清水池,安装压滤机,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实施淤泥减量化,对河道清淤淤泥进行脱水、固化,按规定填埋处置或土地利用,杜绝二次污染。对淤泥进行资源化利用,脱水淤泥晒干后,由专业部门对淤泥进行检测化验、评估改良,进行综合利用。 七要实施智慧化运维管理。利用远程监控和自动化运行技术,使河道管理精准化、自动化且能够长期稳定运行;注重数据库的积累,对长期的运行及水质数据进行监测与分析,用于处理设施运行工况的调整和优化,使其可以与河道生态效应的显现相平衡与匹配,并使河道可以最终达到自我更新、自我修复的状态。 |
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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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 苏州市水务局 | |
会 办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9-5-20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02号提案的答复 谢剑峰委员: 您提出的“精细化治理黑臭河道,保障城乡水环境质量”的提案收悉,其中指出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中了要害与核心,提出了许多具体的针对性建议,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经认真研究您的建议,现回复如下: 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连续几年将其列为政府年度实事项目,科学谋划、攻坚克难、强力推进、成效明显。2018年我市实现基本消除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目标,提前两年完成国家规定要求,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同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确保2020年底实现全市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目标。 (一)全面摸清黑臭水体底数 全市域摸排,结合日常巡检、专项行动、公众监督等方式,拓宽途径,持续开展排查工作,并实行双清单和动态管理。特别是去年,结合深入落实河湖长制改革的契机,通过基层河长,对全市2万多条河道全面排查,针对疑似黑臭水体逐条签字确认,做到一条不漏。全市累计摸排出城乡黑臭水体932条,其中去年426条城镇黑臭水体于基本消除黑臭现象,截至目前,农村506条中已完成超过70%。 (二)高质量推进生活污水治理 牢固树立“根源在岸上、关键在排口、核心在管网”的源头治理意识,按照“网、厂、湿一根轴,水、气、泥一盘棋,市、县、镇、村一张网”的系统思维,建立健全覆盖全面、标准科学、运行规范、监管有力的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努力实现“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尾水全提标、监管全方位”目标,保证每条黑臭水体截污到位。 一是全面收集接纳生活污水。根据苏州市城乡生活污水接纳现状排查成果,加快排水达标区创建,规范排水户接纳管理,做到污水应收尽收。新建区域严格执行雨污分流,计划三年内全面完成老城(镇)区、老小区、工业企业和单位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居民区阳台和车库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城镇(含被撤并乡镇)落实生活污水“十个必接”(机关、学校、医院、浴室、美容美发、洗车点、餐饮(宾馆)、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集中居住区(宿舍),城镇建成区基本消灭污水直排点和雨水排口非雨出流。2018年,已完成餐饮、洗车、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行业的排污专项整治。 二是加强污水设施建设。2018年全市共开展19座污水处理厂的新改扩建工作,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632公里,完成近500座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继续统筹城乡发展和初雨污染治理需求,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泵站)建设,至2020年底,全市新建、扩建、改建城镇污水厂28座以上,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不低于65万吨/日,结合综合管廊建设,构建不同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增强污水调度、保障和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全覆盖、无盲区的要求,建设污水收集输送管网2000公里以上。继续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三年内不拆迁的村庄建设污水治理设施。远离政管网的旅游区、服务区、交通场站等建设生活污水治理系统。 三是开展管网检查修复。各地相继开展城镇污水管网检查修复,通过管道内窥镜、CCTV检查和人工检查等方式,对污水管网进行网格化调查,查找雨污互通点、渗漏点、管网破损点和错接私接点。计划三年内完成雨、污水管网功能性、结构性检查,成果纳入管网GIS信息化系统管理。全面排查管网堵塞、错接、破损、渗漏等问题,及时开展修复,确保输送系统完整完好,大幅度减少外水进入量和污水外渗。机械化养护率达90%以上,推进日常养护进小区、进农村,督促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网养护,实现管网养护全覆盖。建立健全常态化检查修复制度。 四是加快污水厂提标改造。按“苏州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推进污水厂提标改造工作。为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在开展提标改造时,充分利用现有湿地、高压走廊、高速走廊和经过生态改造的支河,到2020年底,建成尾水生态净化系统规模不低于污水厂总规模的三分之一。同步建设再生水供水管道,作为河道补水、景观用水、公共杂用、工业回用、工业冷却等水源。靠近居民区和环境敏感区的污水厂同步建设除臭设施,鼓励建设高标准环境友好型污水处理厂。到2020年底,全部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 五是规范淤泥污泥处置。市水务局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计划在姑苏区建设河道淤泥综合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一体化项目,打造全市河湖淤泥“疏浚-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一体化示范工程,力求实现河道清淤工作长期稳定可持续,构建河道清淤淤泥处理处置的绿色循环体系。今后针对工业聚集区黑臭河道整治,将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河道底泥检测及处置管理。在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中,要求到2020年底,实现污水厂污泥和通沟淤泥规范化处理率100%。 六是做好初雨收集处理。按照海绵城市规划,对需外送污水厂处理的初期雨水,建设收集、调蓄、输送设施。近年来,市水务局已着手研究并逐步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工作,结合黑臭水体整治、积水点改造、防洪工程提标改造等项目开展初雨收集处理,计划在实施中心城区低洼地雨水泵房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改造,建设初期雨水调蓄设备,雨后送污水厂处理。 七是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涵盖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处理全流程的信息化系统。建立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管网GIS系统,建设排水户、干支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设备、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关键指标智能感知系统,建成纳管工业企业排口自动化管控体系。强化远程实时监控、智能预警等功能,建立水质水量波动、管道河道液位变化、污水输送和应急调度预测预报模型,全面提升辅助决策和效果评价能力。 (三)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污水监管 市水务局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出台《城镇污水厂接纳工业废水管理暂行办法》,率先推进城镇污水厂接纳工业废水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工业废水的接纳,消除监管盲点。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加强企业排污管理:一是强化执法监管,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出重拳、用实招,全市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5330次,建立落实夜间突击检查、异地交叉互查机制。健全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市县两级联网企业944家,筛查异常数据2804条,发出督办信息300余条。二是严格项目审批。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审批项目4569个、备案项目14838个,劝退拒批高污染、高耗能等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建设项目358个。核发屠宰、合成树脂等7个行业排污许可证134张。三是推进“散乱污”整治。印发相关专项通知,结合“三优三保”、“331”专项整治等工作,深入摸排梳理,提升整治标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17年以来累计整治46820家,其中整治提升18998家、依法关停27822家。四是加强固废管理。印发实施《苏州市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成1402家年产废5吨以上重点企业和85家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全面推进“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强化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管理,纳入省系统企业近9000家,全市申报产生危险废物155.5万吨。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完成533家问题企业整治。 (四)积极做好农业面源污染管控 一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面推进,2018年,规模养殖场和规模以下养殖户污染治理率分别达到95.87%和71.15%,太湖一级保护区内487个小散户已全部完成粪污综合利用改造。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去年与各市、区政府签订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目标责任状,2018年我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95%。加快布局生态畜牧业建设,提出以生态为导向的畜牧业发展思路,大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工作。按照市农委、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苏州市美丽生态牧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围绕生态畜牧业发展定位,大力推进非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提档升级,建设6家美丽生态牧场,树立生态畜牧业发展典型,成为我市乡村振兴产业兴旺转型畜牧业样板场。 二是推进高标准池塘改造。目前全市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的建设面积7.94万亩,太湖沿岸三公里范围内,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的建设面积1.65万亩。大力推广应用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优化养殖品种结构,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提高渔业养殖生态化水平,实现渔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合理调整水产养殖布局,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促进水域资源有效利用。 三是抓好化肥农药减施。在稻麦周年两熟区域实行季节性轮作休耕,以生态休耕或轮作养地作物替代小麦种植,同时采取保护性耕作措施,直接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据统计,2017-2018年度全市实行耕地轮作休耕面积达18.97万亩,其中太湖一级保护区休耕面积4.23万亩。据测算,本次轮作休耕后可减施化肥5000吨、减少农药使用量77吨。扎实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定期发布主要农作物重要病虫草害防治农药推荐名录,大力推广应用农业防治、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态调控和合理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全市共建立农作物绿色防控示范区61个,核心面积5.07万亩,辐射面积53.39万亩。据统计,2018年全市农药使用量为3433吨,较2015年减少13.3%,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学农药使用量为188.82吨,较2015年减少18.5%。落实化肥减施措施,持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通过取样检测、开展试验、制定配方和发布施肥方案等一系列工作,全市主要农作物的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据统计,2018年度全市化肥使用总量为6.15万吨,较2015年减少20%,太湖一级保护区化肥使用总量为4000吨,较2015年减少27%。 (五)系统治理全面提升成效 一是规范生态修复技术应用。印发《关于规范在市区河道开展水生态修复项目的通知》,及时叫停以试验名义在市区河道开展水生态修复项目,不允许在控源截污不到位的情况下使用生态措施。二是全方面清淤保洁。利用干河清淤等方式进行河道疏浚,确保彻底清除污染底泥。中心城区启动新一轮干河清淤工作,同步整理河床,打捞河底沉积性污染物,目前已完成26条河道疏浚。针对非雨出流排口一并整治。三是全区域畅流活水。加大区域水系综合治理力度,根据地理特点、水资源分布、水利工程等情况,因地制宜通过河网整治、打通断头浜、扩展束水段、暗管改“箱涵”、调水引流等系统活水工程。四是全发力拆除违章。借势“263”专项行动、“331”行动和“散乱污”整治,进一步加大对沿河餐饮店、住宿板房、加工作坊等违章建筑的拆除执法力度,规范沿河垃圾堆放。五是全过程综合提升。结合清水工程、活水畅流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廊道建设等,对有条件的河道实施水质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感观质量、美化岸线、恢复河道生境,集中智慧和力量继续打造一批“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样板河道,让市民拥有优质舒适的滨河体验。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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