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关于加快我市农产品交易市场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3:59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民盟苏州市委员会 | 建 议 号: | 041 |
标 题: | 关于加快我市农产品交易市场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苏州自古是鱼米之乡,农产品种类丰富,目前我市农产品市场产销模式多样,但仍然存在信息化滞后和买贵卖难现象,农民面对“小生产、大市场”的格局,承担的风险大、收入增长缓慢。加快农产品交易市场的信息化,以促进农产品交易的信息透明化,降低农产品市场的交易成本,大幅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率,维护农业生产户和消费者的利益是当务之急,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的重要环节。 一、发展现状 1、农业和农产品市场信息化正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省、市政府农业部门的支持,如苏州市南环桥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中得到了江苏省农委和苏州市农委的扶持。但从农业生产到市场销售环节的信息化仍然滞后于其他行业,信息化水平的相对落后使得农业生产决策有一定的盲目性和滞后性。 2、农产品电子商务初具规模。农产品流通信息能够直接面向居民、餐饮经营机构传达,使生鲜农产品能够及时配送到餐饮机构和消费者住所。城市居民通过手机APP、微信平台就能够订购生鲜农产品,配送也比较及时。但提供的信息量少,品种不多,生产者和消费者可参考的作用不大。绝大部分农产品从田间到厨房仍然要经历四个环节:农产品收购商,农产品批发商贩,农贸市场菜贩或超市,最后再到居民消费者。这种复杂的流通模式增加了鲜活农产品的损耗,增加了市民支出。3、农业生产组织对农业信息化意识不强。虽然我市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加工企业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总体来看本地区的农户组织化程度仍然较低,分散小户经营仍然普遍,存在着“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对如何利用信息化开展生产和销售仍缺乏足够的认识,对“互联网+”新业态了解不够。产销矛盾仍然普遍存在。如苏州西山的橘子和杨梅等产销对接不通畅。 二、相关建议为加强我市农产品交易市场信息化的建设,我们建议: 1、加大投入力度。在加快农产品流通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政府农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关于农产品交易和价格信息的覆盖度。在农产品交易方式、支付方式创新和信息技术企业支持的基础上,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或由区域内多个批发市场进行信息互联,探索建立线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时交易系统,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农业生产户和农产品经销商通过电脑或手机就能登录实时交易系统进行报价、交易,或了解农产品市场价格行情。这是农产品流通市场走向高度信息化、消除市场信息不对称和解决优质农产品销路问题的主要方向。 2、用好大数据。提供权威、及时、有效、准确的农产品信息,提供实时的农产品供求和价格信息等。利用网络优势,收集农业信息,做好相关分析,不仅提供追溯农产品质量信息、生产企业信息、检验检测结果的服务,还可以对气候环境、生产技术、相关资源数据做出分析、预判,使农产品交易信息的发布和推广更加具有时效性,增加农户生产决策的准确性和农产品流通的效率,增加我市农业产业风险发现、预警、应对的能力。 3、促进企业参与。充分利用各大移动通讯公司的通信网络推广农产品生产、流通信息的数字化。发展农产品流通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农产品消费咨询中介机构,由专业的中介机构(如专业的市场信息服务公司、农产品流通类网站运营机构或社会机构)和信息技术企业向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户和批发商提供农产品消费结构咨询、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数据交换等服务与技术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可采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申请立项,政府财政资金补贴,中介机构和信息技术企业竞标提供服务和产品的方式,或政府向信息服务企业购买服务向农业生产户免费提供的方式。 4、加强宣传推广。部分农民观念守旧,商品经济意识和信息化的素养较低,对市场认识仍停留在传统的买卖集市、圩市,对新型的流通理念、方式组织等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理解,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只注重加大生产要素投入的粗放型生产,对于如何加速农产品的流转、提高农产品的市场附加值并不关心,对农产品流通的信息化、现代化更是缺乏认识。要通过财政补贴和企业优惠等多种途径,向农业生产户普及移动通讯工具和上网电脑,加大农业生产户和经营户进行网络技术的培训力度。 5、继续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在农产品主产区各县市的村级或乡镇行政机构设立农业投信部门或农业信息技术推广服务站,接受农户提出的农业生产和流通中的问题,引导农户注册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会员,参与网上农贸市场交易,推介本地特色农产品。鼓励、引导农产品市场和农业生产户与有实力的农产品电商平台合作,将优质农产品信息直接推送到千家万户并实现平台上的订购、销售。 6、注重监督管理。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信息化建设服务水平纳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评估指标体系,并实施动态评级制度,促使各批发市场不断提高信息化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商务局 | |
会 办 |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9-5-14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41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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