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7.关于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消防问题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18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王德山; | 建 议 号: | 347 |
标 题: | 关于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消防问题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随着苏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人口的增多,城市居住小区数量不断增加,消防工作量且难度加大,需要各部门和全市人民给予支持和配合做好这项工作。这里重点要说的是老旧小区的火灾隐患问题,虽然消防部门做了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发生在老旧小区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大事故恶性事故留给我们的教训是惨痛的。 导致火灾主要原因: 一是老旧小区供电线路多年使用架空线且线路老化,极容易产生短路引发火灾; 二是个别居民消防意识不强疏于防范; 三是电瓶车随意拉线充电短路引发的火灾; 四是居民楼道乱堆乱放杂物,遇到险情逃生通道被堵塞,造成恶性火灾事故; 五是私搭乱建埋下火灾隐患;六是个别人的生活习惯,如冬季生火烧水取暖睡前处理不当,站在阳台向外探头吸烟,烟灰和烟头掉落引发的火灾;另外,拆迁安置房小区遗留问题的火灾隐患等等。火烧当日穷,都懂的道理。 建议如下:1.加强宣传工作的力度,不仅仅在街道社区,还要在电视媒体上加强宣传,以提高市民的消防意识;2.加速进行老城区、老旧小区的架空线路和老化线路的彻底改造,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缩短工期;3.对违规建设和违反消防法规现象,零容忍;4.对于消防器材设备采购,确保质量和高效性,及时招投标;5.重点关注外来人员住居密集和老城区隐患大的居民小区的消防工作。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消防支队 | |
会 办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供电公司;;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9-5-31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关于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消防问题的办理意见 王德山代表您好: 政协苏州市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您提出的347号提案《关于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消防问题的建议》,由市消防救援支队主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办。感谢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建议对消除老旧小区消防隐患、提升居民住宅火灾防控能力有重要意义,现将我单位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居民火场逃生知识匮乏是导致人员伤亡的一个重要因素,部分居民在楼梯间堆放杂物、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道等行为,也和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有着很大关系。因此,针对您提出的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市民消防安全意识的建议,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企业对火灾预防、火场逃生、设施维护等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的宣传职责,定期组织居民开展疏散演练;组织开展进楼入户式宣传提示,集中曝光居民住宅、出租房屋火灾事故和典型案件,警示社会,全面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全市924块户外电子显示屏、1319块小区电子显示屏、2304个社区消防宣传栏等作为固定宣传阵地,高频次刊播居民住宅、出租房屋火灾预防类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发放《居民住宅防火提示单》,大力普及住宅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等应急知识。将住宅火灾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反复宣传、培训、提示,扎实推进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氛围,努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减少居民住宅火灾事故发生。广泛发动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民警、基层网格组织、社区消防志愿者和物业服务企业深入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集中区域、群租房聚集区、棚户区、农村地区,或通过微信公众号、QQ群等移动互联网平台逐户发放《居民住宅防火提示单》,普遍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并提醒其对照住宅防火注意事项开展自查,提升市民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二、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您提出的有关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线短路等问题是我们工作中的痛点、难点。据权威机构统计,全国电气火灾起数、伤亡人数占到火灾总量的3成以上,尤其是重特大火灾,2013年6月3日吉林长春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职工更衣间配电箱短路引发火灾,造成121人死亡;2015年5月25日河南鲁山康乐园老年公寓因空调供电线路短路引发火灾,造成39人死亡;2017年2月5日浙江天台足馨堂足浴中心因汗蒸房电热膜故障引发火灾,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伤。这些事故伤亡十分惨重,教训极为深刻。因此,我单位针对现状正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就社会单位而言,一是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问题;二是严查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问题;三是严查未配备专业电工、未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就社区村镇而言,主要是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排查电气线路、用电负荷、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方面问题。同时,要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工作,督促其持证上岗,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对于老城区、老旧小区使用架空线和线路老化的问题,我们也将积极推动电力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线路改造,加速消除老旧小区电气火灾隐患。 三、严格贯彻落实居民住宅火灾防控硬性措施 对违规建设和违反消防法规现象,严格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为坚决遏制居民住宅火灾多发势头,确保全市消防形势持续稳定,2018年3月6日,苏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转发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贯彻落实居民住宅火灾防控六项紧急硬性措施的通知》,部署居民住宅火灾防控工作:各地公安机关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会议等方式,组织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社区民警对辖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全面检查,督促其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认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基层网格力量开展百万幢住宅楼院消防隐患清查。政法部门共同作出部署,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对辖区居民楼院逐个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查纠占用疏散通道、未保持防火门常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在管道井、电缆井、电表箱内堆放可燃物等问题,填写《居民住宅楼院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 四、加强消防设施采购及维护保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较为明确清晰的,但是部分物业管理企业对于应当自身承担的法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并不严格有效的执行。同时,物业管理企业在对居民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时,未及时采购新进消防设施及器材(尤其是灭火器材丢失、过期等情况),导致部分居民采取拒交物业费等抗拒行为,一定程度上也增强了物业管理企业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畏难情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居民小区设置的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维护保养,特别是对于高层建筑较多的居民小区,由于自动消防设施相对较多,因而产生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费用数量较大。目前部分物业管理企业采取向居民另外加收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费或启动维修基金的办法加以解决。 五、关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消防安全 您提出的重点关注外来人员居住密集和老城区隐患大的居民小区的消防工作的建议切合我市实际,今年来我市发生的火灾中死亡14人,其中10名为外来人员,形势十分严峻。因此我市制定了《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我部门将严格依据条例,规范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同时,按照《关于严格贯彻落实居民住宅火灾防控六项紧急硬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一)发动居民家庭开展消防隐患自查。分析居民住宅火灾的规律和特点,针对其容易出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发动广大居民家庭自觉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屋顶的可燃物,注意日常用火用电用气安全,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有效减少小火亡人火灾事故。 (二)面向学生布置消防安全作业。联合教育部门组织面向高校、高职及中小学生、幼儿园布置一次消防安全作业,制作1份家庭疏散逃生预案,突出家庭火灾逃生疏散精确路线、消防疏散标识以及防范烟火入侵等要点。有条件的地区结合“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三)发送家庭防火知识短信。通过短信、微信、QQ、微博等媒介,向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社区消防志愿者和基层网格长等目标人群以及居民群众发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紧扣实际的家庭防火、灭火常识信息,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特此回复。 苏州市消防支队(代) 2019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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