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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关于加速地方民营建筑企业更多参与城市轨交建设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09 浏览
建 议 人:
方韧;
建 议 号:
199

标    题:

关于加速地方民营建筑企业更多参与城市轨交建设的建议

建议内容:

  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从今年9月考察东北到回信勉励广大民营企业家,到金秋十月广东之行,再到中央政治局会议、民营企业座谈会,近一个多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频繁力挺民营经济,毫不动摇地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释放出越来越强的政策信号。在改革开放40周年这一重要历史节点,习近平接连给民营经济发展打气,并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
  2018年11月1日,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要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执行政策不能搞“一刀切”。
  2018年9月19日,李克强总理在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致辞中提到:中国将坚定不移支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坚决消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不合理障碍,对政府承诺的放宽民营企业准入领域,要加大力度督促推进。
  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趋向深入,民营企业的利好政策接连不断。从上述内容可以感知的信号是,国家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已经显而易见,民营企业发展的春天已经不远。
  2015年11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为扶持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出台了《关于开展省内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州市政府按照通知的精神率先落实该文件。苏州有三家企业入围,并有两家已和央企组成联合体在轨交5号线进行试点实施。并在设备、人员上面投入了巨资,以认真的态度、坚定的信心投入到轨道交通建设上。
  根据最新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预计到2030年,苏州将建成9条轨道交通线路,总长将达到405公里。虽然市场体量巨大,但苏州本地企业参与轨道交通建设的份额不容乐观。由于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周期较长,5号线的通车使用要至2020年底,苏州建筑企业要想真正独立参与轨道交通建设估计也要到2021年,那时苏州的S1线、6号线、7号线部分招标可能已经结束,而且项目的业绩有一定的地域性,盾构机的使用也有一定的专业性。如何真正意义上通过与大型央企的技术合作,响应党中央号召,培养多支轨道交通建设的地方技术骨干队伍,主要还看地方政府和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政策扶持力度和决心。
  据统计,苏州的建筑业市场占据全省的30%左右,苏州建筑市场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吸引了大量市外以及省外的建筑企业分享市场蛋糕,使得苏州本土的建筑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和生存压力。本地企业在提供就业岗位、上缴税收、和拉动内需方面对地方政府的贡献不可忽视。
  继续以联合体方式开展部分指定标段的招标,拿出试点标段中标不占央企名额(原先)的方式,锻炼地方民营企业的技术能力、丰富施工经验。并在联合体完成首次盾构安全掘井后,逐步开放部分技术难度相对较低的标段,以向试点成熟地方民营企业独立施工过渡。在发挥地方相关建筑业企业优势的同时,也带领地方相关企业共同跨入轨道交通建设领域,有利于苏州建筑业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
  支持和鼓励市民营企业参与轨道交通建设,使之改变我市建筑业企业以房屋建筑为主的市场结构。支持建筑业企业以总承包方式进入轨道交通建设领域,推动我市民营建筑企业向更好、更快方向发展刻不容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会 办 苏州市轨道交通公司;;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5-24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的答复
方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速地方民营建筑企业更多参与城市轨交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省内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是推动我省各类建筑业企业特别是民营建筑业企业拓展市场,加快转型升级,壮大发展优势的重大举措,我市认真学习研究,编制实施方案,有序开展试点工作。2017年,我市有两家施工单位、一家监理单位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轨道交通区间和站台的施工和监理,实现了我市企业参与轨道交通地下隧道工程建设的突破。您在提案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我们将积极研究,持续开展地方民营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试点工作,切实推动相关政策落实。
  一、继续支持苏州市骨干建筑业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与轨道交通站点和区间的施工
  根据《苏州市省内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8月15日,我市确定了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参与轨道交通建设的试点企业。2016年11月,市轨道公司在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中选取的3个标段作为试点标段,包括两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有3家试点单位中标,目前,试点标段进展顺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市轨道公司勇于承担责任,全力支持试点工作,在试点企业评分遴选、联合体项目管理责任界定、试点标段招标投标办法以及试点项目选定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随着“营改增”的推进,本地工程税收流失外地,培育本地的骨干企业参与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更具现实意义,继续开展试点工作十分必要。因此,今年3月,市住建局和市轨道公司联合提交了《关于继续开展苏州市骨干建筑业企业参与轨道交通建设试点工作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3月底,市政府和轨道指挥部分管领导听取了专题汇报,原则同意继续开展试点工作。
  二、明确试点标段,进一步完善联合体招投标办法
  3月28日,市轨道公司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了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第二批)——园区段的招标文件,文件中明确项目VI-TS-11标为联合体试点标段,联合体牵头方按照正常招投标程序参与标段投标,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原则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与苏州市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试点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承建。联合体双方按照轨道公司牵头制定的试点标段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分工的任务、内容、界面,进度等,明晰双方的责、权、利。市轨道公司还选择S1号线的另1个标段作为试点标段,招标公告也已经发出。
  市住建局和市轨道公司将加强对试点标段的监督管理,加强协调,做好服务,保障试点标段以及整个轨道交通工程优质、高效、安全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根据《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3年)》,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远景线网由15条线路组成,总长768公里,其中市域线6条377公里,市区线9条391公里,其中,2020年线网由9条线路组成,总长359公里。国内大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也快速推进,这对苏州民营建筑业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机遇。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确保轨道交通建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1.继续督促试点企业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内控机制,积极向牵头方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确保试点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加强对试点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抓好参建人员履职管理,抓住关键环节施工进程,抓紧危大工程过程监管。
  3.继续在苏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增加试点企业参与机会,帮助试点企业积累更多的经验,承担更多的社会职责。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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