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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申报工作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21 浏览
建 议 人:
王世文;
建 议 号:
370

标    题: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申报工作的建议

建议内容:

  多年来,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下文简称高企)数量和质量保持在江苏省的绝对领先发展优势。2018年,我市高企业再次实现高位高速增长。但就发展趋势而言,我市高企申报工作还面临较大压力,需早谋划、早行动。
  一、同南京高企差距呈加速缩小趋势2018年南京新增高企1282家,是我市的1.35倍。相对而言,我市高企有效家数优势大幅下降。展望未来,如果按照2019年南京和苏州分别增长2000家和1000家进行估算,两市高企将分别达到5132家和6416家,苏州比南京总量将进一步下降到。如果从2018年通过认定企业的结构来看,苏州将面临更大的压力。苏州和南京新认定高企数量分别为1361家和1413家,南京市新认定高企数量已超越苏州,苏州对复评认定具有较大依赖性。
  二、申报企业源面临加速见顶趋势尽管,同南京比较相对优势下降,但2018年我市有关单位对高企申报高度重视,申报和认定数量也均实现了大幅增长,高企认定数大幅增长48.66%。然而,目前有关信息却表明:未来我市继续保持这一增速难度不小,甚至在2020年之后存在申报项目源匮乏的巨大挑战。截止2018年末,我市入库省科技厅高企培育库企业为1041家,而2019年苏州期望净增高企认定1000家。尽管,会有新的企业入库和培育库之外的企业获批高企,但无论如何,按照苏州目前发展现状,2019年高企申报保持较高速度也许尚可勉为支撑,2020年之后新申报高企企业源将面临较大挑战。
  三、企业申报高企积极性面临较大考验2018年,我市高企到期企业1376家,其中重新申报1044家,申报率相对较低,仅为75.87%。制约企业申报积极性的因素包括企业内在实力和地方政府外在激励力度两个方面,现阶段,苏州两方面的传统优势都面临新的考验。
  第一,高质量知识产权缺少和成长性不足是影响企业申报积极性的内在原因。根据《高企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知识产权占比30%,其质量要求有所提升,目前,缺少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撑作用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已成为制约苏州企业申报高企的重要原因。南京高校和科研院所数量众多、实力雄厚,企业专利获取来源和质量具有较高保障,也成为了苏州高企申报工作的最大相对劣势。从统计数据看,苏州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和经济规模也不够匹配。此外,高企申报新管理办将到期企业复审改为重新申报,也构成一定挑战,特别是对存量规模较大的苏州地区更是颇具压力。例如,受行业因素和企业自身衰退影响,企业净资产增长率和销售收入增长率成长性不足,是导致2018年苏州到期高企放弃重新申报的重要原因。
  第二,政策激励力度相对下降是影响企业在我市申报积极性的外部原因。政策对高企的激励体现在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从对高企申报和认定的直接奖励看,南京市市级对进入市高企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进入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对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给予50万元奖励。而我市市级对入库企业和认定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累计30万元,其力度明显小于南京市。从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看,同样存在因区域奖励政策竞争激烈,苏州激励力度相对不足,部分重点培育产业也将面临高新技术后备企业招商难,甚至本地企业流失的挑战,加速苏州高企申报数量顶部的到来。
  第三,申报政策从紧和税收优惠稽查严格也对部分企业申报积极性形成了制约。根据《高企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财税制度健全成为高企申报考量指标,对认定高企的监管也不断加强,要求每年填报快报和年报,并开展纠察机制,进行自纠和抽查。随着近年来科技主管部门对高企自查和认定工作从严从紧,以及高企税收优惠稽查力度加大,部分因申报手续复杂、利益缩减和风险认知加大等原因,申报积极性也呈现下降趋势。此外,对于上市企业需求方面,受新三板申报企业停滞和苏州拟上市企业增速放缓影响,也成为苏州高企申报积极性回落的原因之一。
  第四,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加大也将对高企申报积极性产生一定负面影响。自2019年至2021年1日,我国将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小型微企业标准大大放宽,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对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高企税收优惠优势相对小微企业的下降,企业选择行为可能做出重新安排,也会降低未来企业申报高企的积极性。如果到期企业放弃重新申报趋势出现,将不仅对苏州高企增量,更可能对高企存量产生不利影响。
  四、强化苏州高企培育与申报工作的建议面的高企工作的新特点和新挑战,苏州有关部门还需多方面方面科学应对。
  第一,进一步提升对高企申报工作的组织力度,充分挖掘申报潜力。2018年南京高企数量的爆发式增长,一方面是多年培育积累的结果,但也是组织力度加大的成效。近年来,在建设创新名城城市定位引领下,南京科技条线对高企工作从宣传动员、配套激励、产学研对接、强化考核到向上争取等方面组织力度不断提升。市领导高度重视,科技部门化压力为主动性和创新性,对高企培育和申报成效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南京的实践经验都为高企培育和申报组织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还有积极借鉴,切实提高高企认定申报材料质量等等。此外,应对新的挑战,还需抢抓新的机遇和不断创新工作内容与模式。例如,面对各地对高企奖励力度的加码加价,苏州既可以考虑适度提升奖励水平,但是也可会同有关部门,在人才引进、信用融资、土地供给、加计扣除和高转项目等方面予以精准务实的支持,发挥协调作用。再例如,加大对科创板的积极布局,也会对扭转上市趋缓局面发挥积极作用,还会影响企业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和高企税收优惠选择比较的行为。
  第二,大格局谋划优势产业提升,优化区域创新生态系统,破解高企申报源不足难题。尽管,苏州高企申报工作面临一定压力,但也存在潜在优势和机会,还需解放思想,以更大格局谋划发展,以创新生态优势整合集聚科技资源。长期以来,在“国外资本+苏州生产+国外市场”的传统外向型经济主导发展模式下,通过引资和引智并举,苏州引入国内外知名企业与优秀人才,然后通过产业链上下游进行知识和技术扩散外溢,成为苏州本土技术创新的主导渠道。在新的发展时期,苏州还需深化对国内国际经济科技格局演化的全面认识,主动把握发展趋势,谋划优势产业,优化区域创新生态系统,实现产业链、创新链和价值链的有机互动,从根本上解决申报企业源不足难题。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会 办 ;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3-28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70号提案的答复
王世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申报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新技术企业是科技创新的排头兵,也是壮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生力军。对企业自身而言,高新技术企业也是拓展市场、获取融资、承担各级财政资金项目的硬招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获得高企认定后即可享受所得税率减按15%计征的普惠制政策。苏州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把高企培育工作作为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我市高企工作主要成效
  自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办法实施以来,苏州市高企数量和质量在江苏省均保持绝对领先优势。2017年苏州市高企总数达4464家,分别是南京、无锡和常州的2.52、2.80和3.78倍。2018年,苏州当年认定2331家、净增952家,分别较2017年增长49%和21%,实现了高位高速增长,累计有效高企5416家,占全省30%,总量省内排名第一。
  随着2017年省、市高企培育政策陆续出台,我市各板块也陆续出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相关政策,初步形成省、市(县)、区上下联动的培育机制。2017年我市624家企业入省库,2018年新增1041家企业入省库,累计入库1665家,占全省24.2%,列全省第一(南京1354家、无锡821家)。两年累计获省培育资金1.12亿元,占全省27.4%,平均每家6.45万元。2018年新增1106家企业入市培育库,累计入市库培育企业1901家。2018年市级财政对市区入库525家企业首批兑现1.089亿元,平均每家20万元。2018年当年高企申报2734家,通过认定2331家,分别较上年度增长25%和49%,政策效应初显,高企培育政策及工作的推进为高企认定数量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二、高企培育发展面临形势考验
  1、苏州高企总量相对优势亟需加强。据2017年中国大陆城市高新技术企业排行榜统计,北京(20297)、深圳(10998)、广州(8700)、上海(7668)、苏州(4464)分别排名前五,离先进地区差距明显。苏州面临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压力。2018年南京新认定高企1842家(上年631家),有效高企3126家(上年1844家),净增高企1282(上年156家)。南京因前期基数小(15年1273家、16年1494家、17年1850家),近两年来连续出台政策(首位度政策)、大力推进高企培育认定,高企数呈现突飞猛涨,净增数首次居全省第一,虽然受工业规模总量限制,连续高增长状态持续性不强,但与苏州相对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2、申报企业源挖掘难度逐步增加。由于高企认定条件要求企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具有良好的成长性,需考察企业近三年创新发展情况。苏州经过多年培育和大力挖掘,对照高企严谨的认定条件,条件相对好的企业已经培育成高企,而新成立的科技型企业,培育和成长均需要一定周期,新企业连续挖掘难度日趋困难。2019年在政策推进下还可维持较高速度增长,但后面连续增长乏力。
  3、小微企业政策明显优于高企政策。2019年初,国家把小微企业标准大大放宽(小微企业条件: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对于小微企业,1、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税负是5%。2、应纳税所得额是100-300万元之间的,税负是10%)。新的小微企业的概念涵盖了大部分创新型企业,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限产业领域,无专家评审,明显比高企税收政策有利。因此,部分小微企业将会倾向于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申报高企意愿将会下降。
  4、知识产权政策变化对高企培育存在不利影响。从2018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专利审查从严,且审查周期延长至7-14个月,对实用新型专利不得重复使用的高企申报要求而言,很多企业将受制于申请专利授权不及时而无法满足高企认定条件。
  三、下阶段高企培育工作目标任务及主要举措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对《江苏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计划方案(2019-2020年)》征求意见,同时下达全省2019年高企总量25000家的目标任务,其中苏州2019年高企数量达7370家。考虑到我市2019年有到期需重新认定高企1520家,要完成此目标,2019年当年净增高企数需达到2000家左右,任务相当艰巨。为达到此目标任务,市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作出指示,3月1日市政府创新工作例会上进一步明确了下阶段我们的主要工作举措:
  1、强化目标任务分解,层层推进责任落实。充分利用创新工作例会平台,定期通报全市高企培育工作推进进展情况,将省“小升高”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下达苏州2019年高企总量7370家目标任务,按照苏州上年高企总量5416家36%的增长幅度,同比协调分解到各市、区,层层推进。同时,将高企培育认定情况作为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高企指标的权重,做到量质并举。
  2、修订完善培育政策,改进政策支持方式。在持续稳定推进落实高企培育政策的基础上,修订完善《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加大支持力度,简化政策兑现流程和申报材料,切实减轻企业申报负担,对入库企业的支持由研发费后补助改为直接奖补支持。根据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预算,对各区入库企业于入库当年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的奖补,对在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的奖补。
  3、大力摸排后备企业,多渠道增加企业来源。对全市科技型企业进行摸排,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育计划,深度挖掘高企申报源。一是做好老高企申报认定服务,提高老高企的重新认定率。二是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三是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使高新技术企业成为规上工业企业的主体,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四是推动软件企业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
  4、构建企业培育梯队,推进企业创新发展。建立分层施策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制定出台《创新型企业培育实施方案》,集成科技资源,按照分层施策、精准扶持的理念,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特点和活力,重点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构建以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企业和培育企业以主体,以瞪羚企业和独角兽培育企业为标杆的创新梯队,大力推动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5、推进政策制定落实,构建三级联动扶持体系。及时兑现2018年入库高企培育扶持政策,开展高企培育研发后补助资助工作,争取上半年将政策资金(1.5亿)落实到企业。按照省“小升高”行动计划要求,督促推动各市、区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育计划,普遍建立高企培育扶持政策,做到足额配套,应享尽享,形成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协同推进的良好政策环境,引导科技型小微企业对标找差,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6、加强培训指导服务,优化高企服务队伍。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对各市、区工作指导和培训,邀请权威专家开展专题辅导培训会,促进企业、机构及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对高企培育、认定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推动全市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队伍的后续管理和服务指导。会同苏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税务师协会,加强对参与高企工作符合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梳理和推荐,定期发布推荐机构名单。加强对苏州市高企协会的指导,加强协会平台建设,为苏州高企提供专业化高效服务。
  7、强化工作协同及宣传,营造高企培育蓬勃氛围。会同财政、税务部门面向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培育相关政策宣传。对入库企业重点围绕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置、自主知识产权挖掘与保护、高企培育相关政策开展解读与培训。同时,按照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协同市环保、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对申报企业的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审查工作。努力营造蓬勃、高效、严谨的高企培育工作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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