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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关于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的后续监管与优化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3:59 浏览
建 议 人:
民革苏州市委员会
建 议 号:
019

标    题: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的后续监管与优化的建议

建议内容:

  2018年是校外培训行业的“监管之年”,从教育部、到省教育厅、再到苏州市教育局,陆续出台了数项校外培训行业整治的指导性文件。苏州市也开展了大量的整顿工作,联合教育、工商、国土、规划、消防等多部门,对各个区县的培训机构进行了摸排、整治和执法,相继发布了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取缔关停机构名单。目前,全国的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已经进入了最后的攻坚阶段,可以说大势已定。那么,后续的监管与优化工作该如何开展?如何保证这次的整治工作成果能够切实有效的维持和保障?曾有的各种乱象会不会死灰复燃?更重要的是,作为民营经济的一部分,整治过后的校外培训行业,如何健康、阳光和持续成长?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做了专题调研,发现还有一些工作亟待加强和优化。
  一、隐蔽办学的非法和违规机构整治不容忽视。
  为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营造健康良好的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生态,经过多轮切实有效的整治,苏州取缔并公布了一大批存在安全隐患、无办学资质、违规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其中不乏知名的大型上市公司和本地品牌,并且公布了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白名单,有效的净化了市场,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与此同时,有一些机构通过各种方式躲避监管,从“公开”转入“半地下”,从固定场所办学转入居民楼,从线下转入线上等等,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应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目前的集中整治工作主要针对的是挂牌经营的机构,接下来的政府监管重难点是隐蔽办学的非法和违规机构,这些隐形机构的数量和规模也很大,实际存在的安全等隐患不容忽视。
  二、培训机构教师监管有待加强。
  培训行业的教师是校外培训的重要组成,也是校外培训行业的主要生产力。从教育过程来看,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占主导作用,教师素质与水平的好坏,直接决定了教学成果的优劣。过去许多年,教育培训行业缺乏监管,野蛮生长,许多机构为了跑马圈地,大量招聘“教师”,造成教师队伍良莠不齐,严重影响行业质量和口碑。比如说,外语培训行业的部分外教,母语并不是英语,只是凭着一张外国人的脸就被打造成外教名师,甚至个别外教还曾有犯罪记录的污点。比如说,有些学科类培训机构,为了降低成本,雇佣一些不具备能力和资质的在校大学生,甚至还有高中毕业生站上讲台。再比如说,有些培训机构对教师把关不严,对师德师风建设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甚至有些教师打着机构旗号,以培训为名,行诈骗之实,走在违法犯罪边缘。
  三、教育信息发布乱象亟待整治。
  政府监管和整治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切实有效的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如今大量学生投入到课外补习,根结在于教育公平和升学焦虑,由于信息不对称、不公开和不透明,许多家长热衷于打听各种消息,以期待“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受利益驱使,有一些培训机构通过网站、论坛或者自媒体平台,收集各类升学资讯,打着服务家长的旗号,为自己的招生推广做宣传,为了流量,用舆论绑架政府和学校,甚至造谣传谣,制造和贩卖焦虑,给学校正常的教学造成极大的干扰。
  对此,我们建议:
  一、加强举报,严厉打击非法培训机构。建议建立有奖举报热线,广泛发动群众,发现一家治理一家,并及时公布执法进度。加大对于非法培训机构的惩处力度,非法办学、违规办学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法人代表和负责人纳入个人征信。对于与非法和违规机构配合躲避监管的物业单位纳入管理黑名单,加强执法频率和处罚力度,多措并举,提高非法和违规办学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风险成本。
  二、鼓励自律,依托行业协会自查自纠。校外培训行业是依托于市场自由发展的民营经济的一份子,校外培训机构大多数是民营企业,校外培训在某种程度上与学校教育形成优势互补,有针对性的发展个性教育,极大的提高了学生的教育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11月的“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因此,应该鼓励校外培训行业转变过去监管缺失下的发展思维,及时响应政府要求,自我调整优化,做好行业自律。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是苏州校外培训机构的自我管理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对协会进行扶持指导,将所有合规机构吸收到协会,并加强对于机构负责人的培训和管理。由协会牵头制定机构自查自纠的有效机制,公开机构投诉热线和通道,及时发现协会成员单位的违规行为,经指导改进无效的,协会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整治。
  三、稳定师资,建立培训行业教师工会。培训行业教师的常规管理和培训,是促进校外培训行业健康、阳光发展的重要内容。教师资格证考试从源头上解决了培训行业教师的资质问题,但这只是把关教师质量的第一关,并不能从本质上持续提升校外培训行业的教师队伍素质。相对公办和民办学校的教师,之前的培训行业教师属于“三无”人员:无资质、无培训、无监管,类似于杂牌军甚至是散兵游勇,打一枪换个地方。许多培训行业教师稳定性很差,只重视眼前利益,忽视长期发展,由于缺乏统一和联动监管,有不少具有教学污点甚至违法犯罪记录的从业人员,依然能够改头换面继续从事培训工作。为此,我们建议参照律师行业协会,建立一个规范、稳定、有公信力的职业教师工会,从平台角度,对从业教师的信用评分、职业水平等级、违法犯罪记录等进行综合评价,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及时整改,不符合行业要求的吊销从业资格,从根本上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约束,有效的保障教师队伍的质量。此外,过去培训行业教师个人相对于培训机构,一个是劳方,一个是资方,劳方是弱势地位,教师遇到欠薪、职场歧视和打压等问题时,只能依靠劳动仲裁等机构解决问题,有了教师工会之后,教师可以有效依托工会的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教师工会也可以有效的组织工会成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具体操作来说,建议由教育局所属的民非机构牵头组织工会,登记社会机构教师,建立信息系统,更新教师履历,组织培训,解决劳资纠纷,考评师德师风。
  四、公开信息,建立权威第三方信息发布平台。建议由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动,有效结合传统新闻媒体的力量,建立和发展一个第三方平台,及时、全面、透明的发布各类升学资讯,组织和举办升学资讯活动,让信息对称、公开和透明,减轻学生负担,消除家长焦虑,同时也要及时整治带有利益导向、夸大宣传、输出焦虑的相关平台,“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对发布虚假或不实信息的自媒体,教育部门和网信管理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对违规行为应采取通知、约谈、警告等形式加以约束,并及时通过教育局官方微信及党媒微信公布,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五、加强对话,实现培训机构作为教育补充的合理定位。学校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主要载体,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教育,具有普适性。而培训机构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它可以更好的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素质,是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校外培训与校内教育不是隔绝的、对立的、矛盾的,而是互补的、相互促进的。在过去,学校和培训机构之间常见的是学生招生输送,少见常规的学术交流和深度融合。我们建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一个常规的交流对话通道和机制,学校方面以教科院或者重点学校为代表,与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定期交流和对话,就教育教学内容充分沟通,提出要求,引导培训机构教学内容不提前不超纲,提高教学效率,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真正实现培训机构作为教育补充的合理定位。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教育局
会 办 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5-13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19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苏州市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的后续监管与优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既是政治任务,也是民生要事。2018年4月以来,我市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系列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的问题,坚持“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的基本原则,按照“精准摸排梳理、聚焦重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三步走的工作思路,压实责任,压茬推进,全面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
  针对您提出的三项具体建议,我局相关处室研究商议后回复如下:
  一、畅通信访渠道,积极构建校外培训机构信用体系
  首先,我们十分重视校外培训机构的信访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建立了信访“三专”制度,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的投诉和举报开辟投诉专线,由专门人员利用专门的平台保证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自整治工作开始至今年3月4日,共接收到投诉举报268件,已经全部处理完毕,一批投诉热点问题在整治工作中得到妥善处理。其次,积极构建校外培训机构信用体系。教育、人社、民政、市场监管和信用办联合出台了《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管理办法》,这是省内首个出台的信用管理制度,我们将校外培训机构法人和法人代表信用档案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连续被举报2次以上的即纳入“黑名单”。再次,我们探索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执法常态化机制。建立从源头发现、行政告知、执法查处等一系列培训机构非法办学检查执法机制,健全一套由教育行政部门与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联合执法的响应体系,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
  二、依托行业组织,鼓励培训机构诚信自律办学
  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现有600多家会员单位,包含了由教育、人社和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登记的民办教育机构。2018年4月19日,民办教育协会组织了《苏州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公开承诺书》发布仪式,150多家校外培训机构签署了《苏州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公开承诺书》。2018年10月,协会被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列为“维权监督站”,每年都参加市消保委组织的纪念“3.15”活动,对会员单位的投诉,协会会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协会聘请了5位职业律师,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在化解教育消费矛盾过程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将继续支持民办教育协会的发展,更多参与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培训业的秩序和发展环境。
  三、加强教师培训,利用信息化平台规范教师资质
  经去年排查,全市培训机构有专兼职教师12331名,具有教师资格的为6845人,持证率在55.5%。现在遇到的问题的是:要求考证的人数多,但上级政策规定致使难以报名,同时考试通过率较低,导致短时间内提高我市培训机构教师持证率的难度很大。为了实现机构的平稳过渡,2018年,我们鼓励市民办教育协会与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专业委员会合作举办“培训教育行业教师专业水平认证”培训考核,有544名从业人员报名参加培训考核,反响热烈;后来因整治政策调整,考核工作暂停。目前协会正积极组织招聘活动,一是与市人才市场合作组织专场招聘,二是组织机构到有关师范院校招聘,帮助培训机构化解教师缺额困难。
  同时,我们也正在建设培训机构网络服务管理平台,目前,全市持有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教师信息已录入平台,未来,将通过平台对教师的执教资格、教学情况跟踪监管,对无相应执教资格的教师从事文化培训自动预警,从而有效保障教师队伍质量。
  关于建立培训行业教师工会,目前难度还比较大,因为培训行业教师的流动性很大,会费收缴和人员管理也比较困难。我们将委托民办教育协会开展组建联合工会专题调研,如有可能则择时成立培训行业教师工会。
  四、建设管理平台,完善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制度
  正在建设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服务平台”能提供包括机构证照、教师情况、开设课程、收费标准以及等信息,为学生和家长选课提供权威信息的查询服务。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由行政审批局备案,宣传广告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局共同监管;对发布虚假宣传广告将严肃查处;对造谣或发布不实信息的自媒体,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查处。
  五、强化内涵监管,组建备案审核专家团队
  规范办学是培训机构的底线,而提高教育质量才是其根本。我们正在研究借助教研部门,抽调骨干教师,组建培训机构备案审核专家团队,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做好学科类培训是否超前超标教学的认定工作,借以指导和帮助机构规范办学和提高教育质量。
                                                 苏州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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