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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关于发展苏州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气、加油)综合站产...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21 浏览
建 议 人:
陆建辉;
建 议 号:
381

标    题:

关于发展苏州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气、加油)综合站产业建设,扩大民间资本投资的建议

建议内容:

  随着苏州大市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车辆的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正步入转型的快车道,但全国传统燃油车生产及使用仍占市场上主导地位。苏州市2010年就开始推广新能源汽车,2018年1月又发布了《苏州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要求突出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强化充电设施配套,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调研了解到,充电问题是当前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最大短板,充电站桩的建设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市正积极发展清洁新能源,但我市大部分汽车仍在使用传统燃油及燃气,加油、加气的车辆仍占市场上的主导地位,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目前苏州大市区域充电、加气、加油综合站点少,布局不合理,不能满足老百姓对美好生活车辆方便出行的需要。(充电、加气、加油)综合站投资建设急需得到市政府批准和支持,以及市政府相关各部门的协调指导,并尽快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前期建设的规划选址、立项报批用地定向招、拍、挂等相关操作流程。
  同时,苏州市政府应鼓励民营资本在苏州区域周边及相关乡镇、街道办集中投资建设(充电、加气、加油)综合站,新建的布点应按苏州市“三区三城”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以满足汽车(充电、加气、加油)的综合需求,为苏州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努力。我市应大力鼓励国有大型企业具有城镇充电管网及城镇燃气经营资格条件的企业与民营资本合作投资建设(充电、加气、加油)综合站,进一步扩大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进行资金、人才、资源优势互补整合,使投资实力更加优越更加科学发展。
  苏州市政府应关心支持(充电、加气、加油)综合站产业规划建设发展,使之早日建成投入使用,把利国利民的民生实事办好,办出成果造福于社会。以缓解目前苏州大市区域车辆快速发展(充电、加气、加油)综合站数量少,部分地区充电、加气、加油难、排队的实际问题。为建成宜居新苏州,创业新天堂、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会 办 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供电公司;;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5-28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81号提案的答复   
陆建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苏州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气、加油)综合站产业建设,扩大民间资本投资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新能源汽车应用及基础设施布局情况
  1.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
  我市不断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争取实现纯电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氢能公交车中心城区全覆盖。2018年,我市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1825辆标准车(实物车8980辆),完成充电设施建设2986个。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实物车14359辆,累计推广数量名列全省前茅。今年1-4月,我市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701辆标准车(实物车2617辆),完成充电设施建设190个。
  我市积极推动氢能产业发展及应用。2018年3月,市政府印发了《苏州市氢能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试行)》。《指导意见》确立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制定了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其中,设定了近期(2018-2020年)和远期(2021-2025年)两个时间维度目标。在推广应用方面,近期目标提出建成加氢站近10座,推进公交车、物流车、市政环卫车等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达到800辆;远期目标提出建成加氢站近40座,公交车、物流车、市政环卫车和乘用车批量投放,运行规模力争达到10000辆。今年4月份,市政府印发了《2019年苏州市氢能产业发展工作要点》,从完善产业支撑体系、提升研发攻关能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扩大示范应用规模、打造苏州氢能品牌等方面,对产业发展以推广应用等任务进行了明确和分解。
  2.全力保障基础设施建设
  充电设施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基本保障。为加快全市充电设施建设步伐,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委组织编写了《苏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0)》,《规划》以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开放通用、市场主导为原则,制定城市充电设施、城际充电设施发展目标,确立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统一设计建设标准、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建设信息服务平台、提高设施利用率等五大重点任务。规划到2020年,全市新建21607个充电桩,累计建成25516个充电桩(直流桩15073个、交流桩10443个);在苏州市境内9个高速公路服务区累计建成18座充电站、72个充电桩。
  根据《江苏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需通过市(县、区)有关部门立项或备案批复。苏州市充电设施实行属地备案制,由四市六区分别开展。2018年,全市(除园区,园区只统计备案桩个数,2018年新增备案301个直流、交流充电桩)新增备案133个项目,累计备案项目553个,备案项目总投资累计69530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苏州供电已在全市建成城市快充站69座,分散充电点35个,已建成初具规模的充电服务网络。
  受新能源汽车发展影响,我市天然气汽车保有量逐年减少,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普遍处于亏损状态,相关经营企业急于转型升级。目前,全市建成天然气汽车加气站65座,基本满足我市天然气汽车加气需求。根据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增加的“5.0.7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相关要求,华润燃气公司已着手在加气站内设置充电桩。
  二、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气、加油)综合站产业相关措施
  提案中提出的建设苏州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气、加油)综合站,对进一步提升我市新型交通能源供应能力,推进全市新型智慧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经我委与相关部门会商研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推进措施:
  1.深入研究综合站的建设规范和标准
  充电、加气、加油综合站涉及安全、防护等级要求较高,目前还没有成熟的设计规范作为依据。在加油加气站建设充电站最大的问题即是安全问题,但目前所有的规程规范均未明确充电桩与加油加气站具体安全间距。下一步,住建、商务、供电等部门将进一步研究综合站的设计规范,学习杭州、佛山等城市的综合站建设经验。同时,提高防范和应对综合供能服务站内充电服务网络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就综合服务站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类型、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规范措施深入研究学习,加强技术储备。发改、规划等部门将做好综合站的规划、选址、审批等相关流程的研究,对苏州建设综合站做好可行性分析。
  2.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综合站建设
  目前,国内已建成的综合站基本都由能源企业参与建设运营,如浙江省与浙能集团、中石化等企业合作规划建设综合站。我市拟探索能源企业与电网公司合作,借助原有的加油站网络布局,在加油站附近设置快速充电电源系统,综合为传统汽车、混合电动汽车以及纯电动汽车供给能源。在运营模式上,鼓励能源企业将与电网公司互相合作,进行优势互补。同时鼓励具有城镇充电管网及城镇燃气经营资格条件的企业与民营资本参与综合站建设,进一步扩大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进行资金、人才、资源优势互补,推动综合站产业建设,适应新的能源结构变化。
                                                                                          苏州市发改委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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