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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关于进一步加大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力度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3:41 浏览
建 议 人:
韩蓓;
建 议 号:
074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大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力度的建议

建议内容:

  垃圾分类工作直接影响着苏州的市容风貌,更关系到苏州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作为一种促进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的重要途径,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成效显著。苏州市从2000年开始推行垃圾分类,先后出台《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苏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范(2017-2020)》、《2018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并在部分小区开展日常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据统计,目前苏州市区生活垃圾日均处理量约为5500吨,但处理方式仍停留在混收、焚烧(约65%)和填埋(约35%)阶段。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成效并不明显,究其原因有:
  一、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实际操作不到位。小区垃圾箱仅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有害物三类,不符合终端分类处理要求。加上缺乏相关的垃圾分类知识及生活习惯影响,公众垃圾分类投放的自觉性和准确度欠佳,导致部分小区出现试点后又取消的现象。
  二、日常生活垃圾停留在混收混运阶段。部分试点小区居民已形成较好的垃圾分类投放的意识与习惯,但垃圾车仍将不同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居民对于垃圾站是否在处理前进行再分类存在疑问,分类投放的积极性也受到打击。三、垃圾分类终端处理体系不完善。垃圾分离站及终端处理设施能力面临缺口,是制约着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的主要因素。针对上述问题,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合理分类。从苏州市近年的垃圾成份可以看出,厨余垃圾约占生活垃圾总量的65%,因此建议将居民区日常生活垃圾分成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回收,并配置不同颜色的垃圾桶、标识及投放说明。
  二、宣传激励。加强法规政策的制定,并通过宣传册、专题节目、公益广告、志愿者引导等多种手段,同时适当向家庭发放分类收集专用垃圾袋、垃圾桶,普及积分兑换等模式,对居民投放的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等进行奖励,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和积极性。
  三、分类收运、分类处理。针对各类垃圾添置清运车辆及处理设备。借鉴日本等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采用定时、定点、定品种的垃圾收运模式及系统。可回收垃圾由环卫部门在指定点收集;厨余垃圾采用和密封式运输,防止暴露、散落和滴漏;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由环卫人员收集后统一清运。引进先进处理工艺及设备,按照垃圾属性分类处理,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系民生、关乎发展的大事。希望苏州全市能进一步加大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力度,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市民的幸福感,不断提升苏州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会 办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吴江区政府;吴中区政府;相城区政府;姑苏区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5-30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74号提案的答复
韩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力度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住建部及江苏省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自2017年起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明确了苏州市垃圾分类模式、政府责任、社会责任及保障措施等。江海副市长于2019年3月4日、3月22日先后2次主持召开垃圾分类专题会议,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专门部署。通过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一是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近两年来,苏州市编制完成《苏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2017~2020)》、出台《苏州市单位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配置标准》《苏州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苏州市低值可回收物(废玻璃)回收利用实施方案》《苏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考核奖励办法》《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片区验收办法(暂行)》《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易腐垃圾强制分类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的工作办法》等40多部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一套包括建设标准、分类模式、宣传教育、考核奖励、经费保障的法规体系。启动《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前期高频率召开部门、市民等座谈会,当前已形成条例草案,并已于1月底前提交市司法局。
    二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终端设施建设。餐厨垃圾方面,采用“收运处一体化”的模式进行餐厨垃圾的处置,2018年市区餐厨厂日均处理餐厨垃圾400吨,处理量已超过了设计能力。为解决市区餐厨垃圾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我市还将新增加4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中2座已于今年投入运行,处理能力500吨/日,另外2座将于2020年前投入运营,届时苏州市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将超过1000吨/日,在实现市区餐厨垃圾全量处理的前提下,还将统筹处置部分居民厨余垃圾。建筑垃圾方面,苏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中心项目采用BOT模式,设计处理能力为100万吨/年。2018年累计处置建筑(拆迁)垃圾113万吨。为解决社会普遍反映装修垃圾处置环境污染严重、技术处置难的问题,我市已制定《装修垃圾管理实施方案》,并启动年处理能力15万吨的装修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该项目预计于2019年底前投运。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就地处置方面,我市采用“就地+相对集中”的模式,在农贸市场就地或附近区域相对集中建设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对其有机易腐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制定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市区转运站及终端处置设施对不分类的农贸市场采取拒收措施,全面推进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当前已建成67个处置点,覆盖171个农贸市场,覆盖率80%,每天可处置有机易腐垃圾约120吨。园林绿化垃圾方面,采用“相对集中+分散”的模式,以乡镇为单位,由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建设园林绿化资源化利用设施,其中市园林绿化部门建设1座,日处理能力30吨,将园林绿化垃圾破碎后堆肥制成肥料;区级已建成18座,破碎后制成木塑、燃料、纤维等原料。2018年收运并资源化利用园林绿化垃圾3.2万吨。居民厨余垃圾方面,我市采用“就地+协同+集中”模式探索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就地方面,在20多个居民小区建设小型就地处理设施;协同方面,在高新区和工业园区,将厨余垃圾与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协同处置;集中方面,与清华大学合作开展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建有日处理100吨的生活垃圾高压机械挤出分质、湿组分厌氧消化产沼示范工程。
    三是全面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建设。2018年以来,我市在原有按类型(小区、单位)推进的基础上,按照住建部要求,制定《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片区验收办法(暂行)》,按照新的“三个全覆盖”要求,以街道为单位,推进和规范示范片区建设,以进一步探索建立宣传发动、收运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当前已建成示范片区12个。此外,居民小区垃圾分类也在持续推进,截止当前,市区已开展垃圾分类小区1123个(其中三分类1057个、四分类66个),覆盖率为76%。
    四是不断完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加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长效管理,破解混收混运难题。有害垃圾收运处置方面,居民源有害垃圾收运处工作依托“小区源头分类投放—区级分类中转储存—市级分类统一处置”模式,主要开展废旧灯管、废旧电池、过期药品、其他有害垃圾(杀虫剂、油漆桶等废包装容器)的专项收运工作。2018年进行居民过期药品收集2次,共计收集和无害化处置2.16吨;废旧灯管收集5批,共计收集和无害化处置33.6吨;居民废弃包装容器、废油漆桶收集1次,共计收集和无害化处置5吨。可回收物方面,我市可回收物的回收依托市供销系统再生资源市场,从居民区开始,建立社区回收点—中心分拣站—再生资源产业园三级回收网络体系,为切实做好可回收物的堆放、中转、分拣及管理,市区已建有114个社区回收点,3个大型分拣中心及1个再生资源产业园,2018年累计回收各类可回收物63.56万吨。
    五是城乡统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2015年在全省率先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工作试点,经过几年努力,已初步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机制。截止到2018年底,共建成镇级(村级)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184个,日处理能力达到750吨,全市每月处置有机垃圾量超过1万吨。累计启动654个行政村39万农户的垃圾分类任务,全市行政村覆盖率超过65%,启动12个江苏省级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镇建设,数量全省第一。
    六是强化考核和宣传教育工作。注重日常考核,根据住建部的考核办法,调整制定《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考核奖励办法(2018版)》,每年采用集中考核和第三方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板块进行考核,根据排名进行奖励,并向各区政府通报。注重宣传及专业培训,制定宣传方案,总体策划户外、公共媒体宣传,借助志愿者力量开展社区、公共场所等线下活动。2018年已开展各种宣传活动500余场次,组织80多名管理人员赴厦门进行专题培训,采取现场考察、集中授课、讨论学习等方式,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加强学校教育,制定学校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编制中小学垃圾分类教材,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教学内容,2018年在全市中、小学举办“垃圾分类进校园之牛奶盒回收再制垃圾桶设计大赛”,并延伸开展55场垃圾分类讲座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要求,结合您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继续稳步推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确立分类总体目标。至2019年年底,我市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取得实效,居民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装修垃圾收运及处置体系不断完善,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率及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95%。
    二、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推动立法工作,起草法律草案,列入立法计划。同时深化管理措施,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费及混合收运奖惩制度,修改完善一批包括分类设施建设运行标准、分类投放指南等在内的规章制度。
    三、加快大分流处置设施建设。加快各地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包括餐厨垃圾、农贸市场有机垃圾等易腐垃圾就地或相对集中处置工作,提高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同时推进建筑(装修)及大件垃圾终端处置建设。
    四、加强分类投放和分类收运体系建设。继续加快源头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公共区域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完成全覆盖,并选择条件成熟的小区开展四分类拓展;继续按照“三个全覆盖”要求开展示范片区建设,示范片区分类工作要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重点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五、深化教育宣传培训。加大垃圾分类在中小学及市民中的普及力度,同时要开展各个层面的教育培训活动,通过形成多级培训机制,特别要对基础管理人员、一线工作者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整体管理水平。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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