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4.关于进一步推广和加强市区“瓶改管”项目安全管理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15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焦红萱; | 建 议 号: | 254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推广和加强市区“瓶改管”项目安全管理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历史文化名城是苏州一张亮丽的名片。当前苏州市区之核的姑苏区正以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示范区、高端服务经济集聚区、文旅融合发展创新区、和谐社会建设样板区”的目标而加大努力,与此同时,现代服务业已成为姑苏区增加城区首位度和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因姑苏区城区老、商区密、服务业多,商业区域用气安全是一项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多年来,姑苏区政府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集中力量整治瓶装用气隐患,然而有些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商户仍在日常经营中存在违规操作等,带来安全隐患,险象环生。瓶装液化气改造为管道燃气工作(以下简称“瓶改管”)任务艰巨、迫在眉睫,必须加大力度加快进度。 一、“瓶改管”目前情况及存在问题 根据调查、收集的信息分析,姑苏区各街道、社区实施“331”整治行动以来,全区范围内不具备安全使用液化气条件和不规范使用瓶装液化气的用户数量较多,在使用燃气过程中仍存在较为突出的安全问题。据苏州市消防部门统计,2017年,全市共发生燃气事故314起,同比2016年增加了35.9%,共造成3人死亡,液化气所造成的事故达到63%,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又据调查,姑苏区拥有中小餐饮近2000多家,具备改造条件的约1600户,如进行“瓶改管”工程改造,保守估计需投入约1.52亿元。但由于大多数用户用气量小,用户按项目申请费用较高,若由燃气企业投资改造,存在投资风险高,成本回收时间长、难度大等不利因素,对燃气企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二、加强和推广“瓶改管”项目安全管理的建议 为改善市区内中小餐饮用户能更安全地使用燃气,规范经营,消除不规范使用瓶装液化气及其他燃料的安全隐患,特此提出推广和加强市区“瓶改管”项目的建议,并基于解决商户用户使用管道燃气初期投入费用高的问题,建议创建一种全新的“瓶改管”租赁模式。具体建议如下: (一)明确“瓶改管”的改造原则:1、为了解决“瓶改管”推广中受到由于用户用气规模小、经营不稳定等因素的制约,建议加大政府对改造的投入,以解决安全管理为主要目标。2、对具备“瓶改管”条件的用户、且有改造意愿的,符合用气用量、规范要求的,都纳入改造范围。3、采用“项目式”、“租赁式”的改造方式,可以选择方式,但政府大力推进“租赁式”改造力度,加大加快推广“瓶改管”改造工程。 (二)明确牵头部门,整合相关资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1、由属地政府或住建部门牵头,委托第三方投资建设“瓶改管”的设施设备。2、牵头部门统筹协调,解决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部门多、各类审批手续多、相关流程多等问题,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因项目实施推广进度缓慢,会直接增加施工成本,如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市政道路,小区道路开挖,修复和赔偿等。又如部分餐饮及商户周边没有管位,同时有些区域的管道容量不具备改造条件,需要后期进行增容或配合老旧管网更新予以解决等。 (三)明确“瓶改管”改造的具体费用及承担主体,有效推进改造的实施进程。1、对改造工作中涉及埋地管部分费用参照周边市、区做法,由政府及财政实施补贴,有利于保障“瓶改管”改造得以实现,用较短的时间来改善社会安全环境。2、对道路开挖、修复和赔偿等费用由牵头部门申请减免,责成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快施工提高效率。3、对用户的户内管道、报警器、紧急切断阀、报警探头等设施,市燃气公司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以租赁的方式收取投资回报,提高用户对“瓶改管”工作配合的积极性。 附改造方式及相关费用说明 (一)改造方式: 1.项目方式:用户到燃气公司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燃气公司上门踏勘,根据用户的周边管位和用气环境进行方案优化设计,报价,组织施工,竣工通气,交付用户使用,依据管道、管径、长度、设备、修复赔偿等相关费用一次付清。此方式对较小规模的用户经济负担较重。 2.租赁方式:用户提出申请,由燃气公司对用户进行可行性方案分析,具备条件的实施租赁用气开户,燃气管道的设施设备由第三方投资建设,用户以租赁方式使用管道燃气,根据实际用气量,依据物价局文件收取气费同时,增加设施设备租赁费,分摊至每立方燃气费上,分期支付。此种方式试点以来,受到了广大用户的好评,接受度较高。 (二)相关费用: 1.户外施工包括:勘探,设计,监理,施工,修复等建设费用。根据施工预算和已建项目情况。基本维持在5—10万元。 2.户内施工包括:设计,监理,报警系统,计量系统,燃气管道的安装,通气等。根据施工预算和已建项目情况。基本维持在4—8万元。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会 办 | 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财政局;姑苏区政府;;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9-6-17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54号提案的答复 焦红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推广和加强市区“瓶改管”项目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城镇燃气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形成了以管道天然气为主、瓶装液化石油气为辅的总体格局。截至2018年底,全市管道燃气用户约290万户(市区132万户),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76万户(市区30万户)。2018年度,全市供应天然气约35亿方(市区10亿方),供应液化石油气约29万吨(市区10.1万吨),用户数和供气量均居全省前列。随着我市天然气事业的快速发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不断萎缩,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出现产能过剩、经营困难、管理薄弱、竞争无序等问题,充装非自有钢瓶、过期钢瓶、违法经营等现象屡禁不止。同时,由于目前我市液化石油气主要使用对象为农村用户、部分尚未铺通管道燃气的老城区居民用户以及大量的外来人员、流动人员用户,这些用户普遍存在用气条件差、科学安全用气知识匮乏、安全意识薄弱、危险性认识不足等问题,用气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对此,我局全力开展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市场行为,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同时,积极推进“瓶改管”工作,切实减少瓶装燃气使用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专项整治,切实提高瓶装燃气供应和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供应和使用等存在的风险和难点,我局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苏州市区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的调研报告》,并就如何规范市场、保障供应、安全使用、公司整合等方面出台政策进行规范和引导,扎实开展瓶装燃气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引导企业归并重组。通过三年来的归并重组,市区由原16家企业18个储罐场,减少到目前的9家企业12座储罐场。各地也相应行动,吴江区6家、常熟市4家、张家港市5家公司分别整合重组为1家公司。既减少了重大危险源,也有效缓解了市场恶性竞争。 二是钢瓶置换取得成效。与市市场监管局(原质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苏州市区液化石油气钢瓶置换的公告》,将原居民所有的钢瓶置换成企业所有,要求做到“一气一瓶,一瓶一码”,企业只充装自有气瓶,彻底解决了多年来难以解决的充装过期瓶、报废瓶问题。截止2018年底,市区共置换钢瓶139万只,进一步规范了瓶装液化气经营市场的秩序。 三是开发建设瓶装燃气充装配送监管平台。为巩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建立瓶装燃气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瓶装燃气行业监管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利用市场监管部门(原质监局)气瓶充装管理系统的相关数据开发建设了瓶装燃气充装配送监管平台,二者有机统一,实现了瓶装燃气市场从充装、配送到用户管理的全过程监控。 四是要求企业进行入户安检。在全省率先要求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按规定对瓶装燃气用户全面进行入户安检,并将此作为用户配送的必要条件,否则不能通过监管平台配送,同时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没有配送记录的钢瓶无法充装,解决了长期以来瓶装燃气监管难问题。 二、特许经营,大力提高管道天然气普及率 天然气在城镇燃气使用中具有突出的安全性、经济性、环保性。随着天然气的不断普及,我市液化石油气市场呈现持续萎缩趋势,年增长率逐年下降。但客观上,液化石油气还将长期继续存在。目前市区大约有132万户管道天然气用户,30万户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根据《苏州市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方案》,我们要求管道燃气公司根据“普遍服务”原则,对有条件的居民住宅接通管道燃气。为进一步推进管道天然气的发展,我们组织相关街道对姑苏区范围进行了调查,姑苏区管道天然气用户约41万户,未用上管道气的有3.1万户,其中古城区2.6万户。根据调查情况,市燃气集团积极配合,对部分有条件的用户接通了管道燃气,但大部分因为道路狭窄、房屋结构等原因的限制,如桃花坞片区、平江风貌保护区等由于没有铺设天然气管道的条件,目前仍无法普及管道天然气。 三、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瓶改管”工作 管道燃气替代瓶装燃气是提高用气安全的有效手段,为从源头消除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用气安全工作,2017年起,我局根据“政府主导、业主自愿、企业运作”原则,发动各地加快推进“瓶改管”工作,以更安全、更经济的管道天然气替代瓶装液化石油气,提升全市燃气使用安全水平。 一是租赁模式。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据统计,仅姑苏区使用瓶装气的中小餐饮单位就有近2000家。餐饮经营流动性较大,经营场所多为经营者租用,经营者和产权所有者均不愿承担燃气设施配套建设费用。针对管道燃气开通费用高的瓶颈,我们创新工作思路,引导企业采取由管道燃气公司(或引进第三方)出资建设,用户按用气量支付设施使用租金的方式开展“瓶改管”工作。经协调,2017年将姑苏区嘉馀坊餐饮一条街作为试点,由苏州燃气集团出资建设,用户支付设施使用租金(按每方气第一年收1.5元,第二年收1.3元,第三年收1.1元,第四年起及以后按1元/每立方米收取,不再递减),进行管道气改造。因使用管道天然气比瓶装液化石油气费用要省40%左右,燃气用户不仅不用出资,而且节约了成本。此种做法是管道企业增收、燃气用户得益、公共安全受控的多赢举措,得到了企业和用户的欢迎。苏州燃气集团积极响应,成立“瓶改管”专项工作小组,对示范性较强、影响面较大的用户和相对集中的街区、综合体等402户餐饮商户制定了“瓶改管”租赁项目工作实施计划。2018年以来,苏州燃气集团已完成了劳动路、北码头、金门商市等7处商业区的“瓶改管”工程,共计111户。同时,结合“331”、“四类行业”整治等活动,姑苏区加大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力度,严格餐饮行业的瓶装液化气管理,大力推进餐饮行业“瓶改管”、“气改电”工作。 二是政府出资改造模式。苏州工业园区成立“瓶改管”工作协调小组,大力推进改造工作。商业街区红线外市政燃气管道由燃气公司负责建设,红线内庭院管道改造费用(含测绘、设计、监理、工程费以及路面开挖修复费等),按成本价结算,其中:由国资单位、社会单位整体持有的商业街区,改造费用由园区财政和产权单位各承担50%;已分割销售的商业体,改造费用全部由园区财政出资。关于入户管道、表具、探头等的改造,原则上由商户产权人或经营人承担费用,由燃气公司挑选高性价比的产品并给予一次性优惠。园区“瓶改管”共涉及140个商业街项目,其中83个需整体改造。目前20个街区已完成改造,累计已完成瓶改管小商户共168户。剩余正在有序开展设计、编标、施工等工作。 三是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改造模式。苏州高新区对全区使用瓶装液化气的1647户商户进行摸排后,确定了改造原则:居民、商业地块建筑红线范围内庭院管(用户预留阀门前)由区、乡镇财政按比例出资,预留阀门后部分由用户承担,费用按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优惠价格实施,市政道路范围内新增燃气设施由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截止2018年底,全区共受理改造申请197户(不具备用气条件4户改用电),其中已竣工验收153户,通气143户,有3个商业街已完工,另外4个商业广场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待进场施工;3个小区正有序推进庭院管设计、签约等工作,合计约760户居民受益。将近660户商业门面全部改为使用电磁炉或生物醇基燃气。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述三种模式全面推进“瓶改管”工作,一是督促各地燃气管理部门将“瓶改管”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瓶改管”工作,督促企业优先改造符合条件的用户,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会同市财政局积极研究和探索,瓶装液化气管理及“瓶改管”工程的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中的经费补贴问题,切实减轻企业和用户的负担。三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尤其是城管、园林、规划和交通等部门,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并注重收集街巷整治、房屋拆迁、旧房改造等方面的信息,与相关工作同步推进,帮助具有条件实施管道敷设的区域及时进行“瓶改管”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继续大力推进“瓶改管”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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