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关于规范地铁站附近非机动车停放问题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09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施丹; | 建 议 号: | 168 |
标 题: | 关于规范地铁站附近非机动车停放问题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苏州地铁的开通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便利,极大缓解了地面交通的拥堵压力,骑车到地铁站再转乘地铁已成为不少市民的选择,但是在地铁站附近随意停放非机动车的现象日益突出,已经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其中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 一是地铁站附近往往没有规范设置非机动车的停车区域,有些站点甚至没有合适的停放点亦或是虽然划定了非机动车的停车区域,但是往往划定的区域并不能使非机动车合理停放。为此,市民只能随意把车子停在路边,既没有规范性也没有安全感。 二是部分市民规范停车意识较为薄弱,在有条件停车的区域,有些人为了赶时间、图方便,无序停放,有人甚至把车绑在了一些公共设施上。更有甚者占用盲道、人行道、残疾人通道,给步行出行的市民和特殊群体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三是非机动车管理部门一直未能明确,地铁站附近非机动车停放点多为不收费区域,也是无人管理区域,对于违停现象,交警、城管以及地铁运营单位一直未能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责。政府部门虽然也曾进行过一些整治,采取“你停我拖”、“你停我罚”的方式,短期内有一些成效,但是从长期成效上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非机动车无序停放的问题。 因此建议,要解决此类问题,首先是要明确非机动车的停放区域,告诉市民停在哪里和该如何停放。合理规划地铁站附近非机动车的停放区域是首要基础,建议规划部门在一些需求比较大的站点外集中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对于暂时没有条件集中设置停放点的,也可利用一些压力较小的次干道或支路的空间,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开辟一些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此外,对长期停放已经损毁或无法使用的非机动车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清理,以免占用公共区域,创建有序停车环境。 其次是利用多种形式加大规范停车的宣传力和引导力度,如开展文明规范停车劝导志愿活动、发放文明停车“温馨提示”或“倡议书”等,提高市民规范停车的意识,也让市民共同参与到规范停车的宣传活动中来。 再次是进一步明确各方管理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议地铁运营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安排轨交安保共同参与到非机动车的巡查管理,对于违停相关部门要有具体的处罚措施,对于情节较轻的,可采用“志愿服务”措施代替行政处罚,使市民更容易接受和认可。同时,对于停车占用人行通道、盲道、非机动车道的现象城管部门、交警部门要明确职责边界,减少管理冲突,提升管理水平。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 |
会 办 |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轨道交通公司;;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9-5-22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答复 施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地铁站附近非机动车停放问题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苏州自2012年4月28号开通1号线以来,已经陆续有3条路线正式开通运行,还有几条地铁线路正在逐步建设过程中。地铁的开通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上班族的通勤时间,缓解了交通压力。但是由于不是所有的市民都居住在地铁附近,骑车到地铁站再换乘地铁成了不少市民出行的选择。在便利了市民出行的同时,大量的非机动车无序停放在地铁站附近也严重影响了周边的市容市貌。 我局从日常巡查和市民的反馈中也了解到了这一问题的存在,2018年各街道在日常管理中也进一步规范了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按照“重点突出、责任落实、管理规范、停放有序”的原则,完善管理机制,加强执法管理,提升环境品质。轨交部门也对线网车站出入口非机动车停放情况进行过全面排查,并在1、2、4号线问题较严重的滨河路、相门、骑河、桑田岛、江陵西路、活力岛等车站出入口采取安装隔离桩的形式降低出入口非机动车停放导致的拥堵问题,共在25个轨道交通车站40个出入口安装隔离桩889根。然而由于地铁站附近非机动车停车位资源缺少,车主缺乏规范停车意识以及对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职责不够明确等原因,造成地铁站附近非机动车的乱停乱放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改善。 今年接到委员提案后我局迅速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轨交公司等多家单位赴广济南路等重要轨交站点周边查看非机动车停放状况,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现阶段治理方案及后续长效管理问题。并且对部分地铁站附近的非机动车停放开始着手规范,在重要地铁站点附近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及时发现纠正车辆违停,引导规范有序停车。为使委员的提案得到有效落实,切实改善各区交界处的市容市貌,今后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规范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区域 一是科学规划布局非机动车停车点。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今后新建轨交站点过程中对轨交站点的功能定位、站点周边的衔接换乘需求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测算,对非机动车的停车需求、停车数量、位置做好详细的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二是规范非机动车停车点停放设置。根据周边环境及非机动车停放要求,在不侵占盲道,不影响消防栓等公用设施,并留有行人通道和盲道位置的前提下设置非机动车停车点。非机动车停放点的设置要遵循便利、有序、规范、合理的原则,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面貌,符合市容环境标准。在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泊位间距、尺寸,有效施划非机动车停放泊位,统一标识标牌,并统一施划停车框,公示联系监督电话。 三是进一步增加非机动车停放车位。轨交公司在有条件的车站出入口设置了非机动车停车区,例如2号线大湾、富元路、蠡口、徐图港、阳澄湖中路5座高架站的出入口侧面,设置约70-80平米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停车压力。另外,还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内部非机动车停放场点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进一步开拓停车资源。做到既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又方便市民出行。 二、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一是明确非机动车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相关规定,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由公安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 二是严格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按照“逐步规范、重点突出、责任落实、严格监管”的工作思路,对非机动车停放点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各责任单位加强自律,规范、有序停放非机动车,不得随意停放。针对轨交站点附近非机动车乱停放问题,依据《苏州市市区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办法》,由市、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和工作要求,明确轨交公司对站点周边的责任区的具体范围。 三是加强网格化管理。公安、城管及轨交公司重点加强对轨交站点周边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分时段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车辆违停。如发现堵塞轨道交通出入口、无障碍设施等情况时,由三部门安排人员采取引导、劝阻或者搬挪等方式,必要时还将由轨交公司进一步在车站出入口采取安装隔离桩的形式降低出入口非机动车停放导致的拥堵问题,保障乘客顺利进出轨道交通车站。同时增加市、区两级财政专项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完善轨交站点周边非机动车的停车管理,确保停车秩序得到持续改善。 四是强化违停执法力度。利用专业监管和社会共管相结合、路面管控和视频监控相结合、日常管理和突击治理相结合等多种勤务模式,由公安、城管部门加强对非机动车乱停放的巡查纠处,依法取证,严格处罚,提升对违法停车的执法整治效能。对违反非机动车定点停放规定的行为,将通过口头教育告知、张贴“友情提示”等形式予以规劝提醒。不接受规劝的,将按照《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将依法对其非机动车实施扣留;违法停放且车主不在现场的,将依法实施拖移,并责令非机动车所有人至指定场所接受处罚。 三、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提请政府加快出台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在办法正式出台之前,各相关责任单位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好各街道及管理部门联系人责任制,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解决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方面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通力合作,协调解决处理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改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落实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的责任内容及长效管理措施,将日常管理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转为制度规范,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力度 由相关部门组织集中治理和宣传活动,加强非机动车的日常管理,通过日常宣传、网媒宣传、温馨提示、招募市民志愿者等形式,协调社会力量参与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调动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真正做到“城市环境大家管”。不断提高市民文明规范文明停车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 我们相信,随着苏州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提高,对地铁站附近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也会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形成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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