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7.关于建立和实施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全面推动苏州经济...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21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陈徐坤; | 建 议 号: | 367 |
标 题: | 关于建立和实施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全面推动苏州经济社会高效、均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高质量发展是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的新表述,也是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 推动高质量发展,既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更是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发展的必然要求。 2017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进一步提出“要加快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体系、政绩考核”,而其中最关键的是形成一套能够反映高质量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 在高质量发展成为国家总体战略和根本要求的背景下,构建一套科学、全面、合理、可行的我市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具有重大而迫切的现实意义。该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不仅可为优化政府工作安排、协调全社会各项资源投入、提升资源投入效能起到决策支持和导向作用,更可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真正落地,监测、评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起到“晴雨表”作用。 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发布“苏州市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并有效推动达成高质量发展指标的各项相关政策、措施、计划、行动等的落实,有效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的监测、评估和持续改进。 建议指标体系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苏州城市发展现状、愿景、战略和长期规划,以全球化的视野对标国际一流城市,充分吸取国内外各个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该指标体系能够以综合、一体化的方式,多维度、多层次全面反映苏州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建议高质量发展指标的选取,不仅要考虑各项考核和政绩的传统指标,更要兼蓄国际通行的反映未来城市发展方向,体现城市综合竞争力和文化软实力的各种评价指标,包括科技创新、生态宜居、营商环境、城乡一体化、文化道德、城市治理、综合安全、文教医疗、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同时也要对民生保障、居民幸福感和民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指标加以重点考虑。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的应用,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动员全社会力量,在苏州改革开放40年高速发展成果的基础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在新一轮高质量发展时代,走在全国最前列。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统计局 | |
会 办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9-4-30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67号提案的答复 陈徐坤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和实施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全面推动苏州经济社会高效、均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和完善苏州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既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任务的实际行动,也是全面系统反映我市高质量发展水平的现实需要。去年下半年以来,为探索符合苏州实际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确保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苏州市统计局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以中央、省委省政府对高质量发展要求为根本遵循,以江苏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为重要参考,紧扣市委市政府十二项三年行动计划、三大攻坚战等重点任务,制定了苏州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并于去年11月底由苏州考核工作委员会正式印发实施。借此机会向陈徐坤委员作简要介绍和汇报。 一、苏州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构建背景及过程 去年5月底,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了《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和《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与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实施办法》”),构建了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人民生活“六个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并从2018年起对设区市、县(市、区)两级开展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同时对各设区市开展高质量发展考核。 省两个《实施办法》下发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李亚平市长、王翔常务副市长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市统计局、市发改委作为牵头部门尽快落实工作举措。市统计局、市发改委会同市相关部门在对接省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先后形成苏州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初稿及征求意见稿。经过多轮意见征求,形成优化方案。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11月27日,苏州考核工作委员会正式印发《苏州市县级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苏州市省级以上开发区、镇(街道)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规定从2018年起对苏州县级市(区)开展高质量发展考核,对省级以上开发区和镇(街道)开展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 二、构建苏州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把握的原则 构建苏州的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主要把握了五个方面的原则: 一是导向引领。充分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本质内涵和努力方向,由速度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由项目优先向生态优先转变,有效地引导和激励各地树立新发展理念,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二是动态调整。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动态演进,根据不同阶段特点和要求,适当调整考核指标,突出阶段性特征,有效反映高质量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体现与时俱进发展理念。 三是区域特色。由于各地自然禀赋与发展阶段有所不同,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体现区域特色、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发展要求。指标既有共性指标,又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发展的功能定位和专项要求,设置个性指标,力促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四是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个层面、多个领域。计算方法上,既客观反映苏州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又体现各地高质量发展水平。 五是可操作性。突出指标数据的可量化、可采集、可获得、可比较,具有较好的时效性,有助于各地发挥自身优势、查找不足,统筹协调推进本地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 三、苏州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主要内容 我市在贯彻省两个《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苏州实际,对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内涵和范围进行了扩展和延伸,设置了六套指标体系,包括一套对县级市(区)的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三套对省级以上开发区的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两套对镇(街道)的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突出了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的鲜明导向: 1.县级市(区)的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用于全面考核评价全市10个县级市(区)高质量发展状况。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组成,另设加减分项。其中,共性指标总体沿用省对县(市、区)的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并增加和替换反映苏州高质量发展特点的特色指标,如增加先导产业产值、工业核心增加值率、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单位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指标;个性指标由每个板块根据各自的高质量发展特点提出,重点把市委、市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和针对性部署要求落到各县级市(区);加减分在采纳省对设区市考核加减分项的基础上增加三个加分项:获得市委市政府的综合性表彰、表扬、奖励,成功培育销售规模100亿元以上且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达5%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培育估值10亿美元以上的创新型引领型企业数量。 2.省级以上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对省级以上开发区进行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为苏州在省内独创,用于监测评价我市28个省级以上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水平。主要是考虑到省级以上开发区是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的主要载体。监测对象分三类,分别是省级以上经济类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旅游度假区,每类监测对象各设一套指标体系,分别由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制定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3.镇(街道)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镇(街道)是全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对镇(街道)进行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也是我市在省内率先开展,监测评价我市64个镇(街道)的高质量发展水平。根据镇、街道的功能属性设置分镇及涉农街道,城区街道两类监测对象,各设一套指标体系。 四、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成果运用 根据苏州综合考核工作安排,对县级市(区)高质量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级市(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县级市(区)所辖省级以上开发区、镇(街道)的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结果,作为评选苏州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地区的重要依据。 五、2018年度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推进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工作进度安排,2018年度我市推进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指标数据已于今年1月份报送到位。2月份已形成2018年度县级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结果,形成2018年度省级以上开发区、镇(街道)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结果。4月26日,市考核办召开了2018年度推进高质量发展总结表彰大会,对推进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结果进行了综合运用。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是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第一年,在推进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指标口径不明确、指标设置有待优化等。下一步,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将在总结2018年度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最新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做好2019年度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修订完善。同时强化高质量发展进度监测,做好进度数据收集,加强分析测算比对,及时反映我市高质量发展进展情况。 恳请陈徐坤委员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市统计局 2019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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