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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医人才培养和储备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21 浏览
建 议 人:
姚立;沈蕙;
建 议 号:
372

标    题:

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医人才培养和储备的建议

建议内容: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的健康的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其中特别指出,要重视少年儿童健康,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的卫生与健康工作。学校卫生工作任务繁重、专业性强,普通教师难以胜任,只有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校医才能承担这份职责,他们是教育系统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学校师生的疾病防治、卫生保健、卫生监督、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等多方面职责,是学校卫生服务的主要和直接提供者。
  然而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市校医配备明显不足,并且由于编制和职称晋升等原因,校医队伍不够稳定,校医的专业知识储备和专业技能不全面,对照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和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盼,校医队伍建设仍然存在着较多问题。
  一是校医数量配备不足。《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2017年对我市627所中小学校进行的调查显示,我市中小学校校医和保健老师人数与学生人数的比例是1180:1,校医人数与学生人数的比例是2009:1,学校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87所,占比仅13.9%。
  二是校医身份界定不明,发展空间受限。《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对中小学的校医配备提出了要求,但并没有明确校医的编制问题,同时校医的注册问题和职称晋升问题也是阻扰校医队伍建设的重要因素,例如中医专业毕业生不能在校卫生室注册,即使是中医硕士研究生也不能注册;临床医学毕业生入职校医后,因没有参加规培而不能定级,他们不具备卫生体系下同是医科专业背景医务人员的晋升渠道,这些问题导致一批可以承担校医工作的医学专业人员被迫离开校医岗位,使得本来就缺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校医队伍更加雪上加霜。
  三是校医专业知识储备和专业技能不全面。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中小学校医职业准入的具体标准,各卫生和师范院校也很少设立校医专业,中小学校医基本上是从临床医院调入的医、护、药、技等人员。从我市校医的专业背景、学历水平、从业年限、技术职称等四方面的调查情况看,校医队伍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针对以上问题,自2018年起市教育局已通过政府购买医疗服务的方式,来解决校医人才严重缺失的燃眉之急。由签约的医疗派驻机构提供符合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校履行校医职责,从事学校卫生工作。派出的校医由医疗派出机构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考核,既满足了学校需求,又有效保证校医质量,目前31名校医已分配到市直属学校。但就长期发展而言,加强校医人才培养和储备尤为重要,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采用定向委培的方式培养合格校医。建议充分发挥我市高校资源密集,发展水平高的优势,加强与高校合作,根据中小学校校医缺额,开设对口中小学校的校医专业,培养适应学校卫生工作的专业化人才,该专业学生毕业后至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二是畅通校医职称评定通道。市教育、人社、卫生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校医职称评定办法和渠道,可纳入教辅系列评聘职称,同时考虑到校医的工作性质,不同于临床需求,允许医学相关专业人员注册校卫生室,打开校医职称晋升通道,帮助尽快建设校医队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三是开展职业规范化培训和常态化继续教育。由卫生和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定期针对在职校医进行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校医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解决校医职业发展空间小、业务提升动力低等实际问题,有利于稳定校医队伍。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教育局
会 办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5-15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72号提案的答复
姚立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医人才培养和储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其中特别指出,要重视少年儿童健康,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的卫生与健康工作。
  近年来,学校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学生近视、龋齿和肥胖等常见病居高不下,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校医是学校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主力军,是学生健康的重要保障。我市确实存在委员所提出的校医配备不足、校医专业知识储备和专业技能欠缺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与卫健委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开拓思路,积极推进校医队伍建设。一是实施政府购买医疗服务项目。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招标方式,医疗机构派驻校医到市属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人员由派出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培训和统一考核,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校医数量不足、无人可用的状况,为全市探索了多途径解决经验。二是开展校医继续教育。目前,93%的中小学校医每年能接受学校卫生培训,平均每人每年参加培训1.89次,通过开展定期常规知识培训和不定期的专项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专业知识,提高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今后,我局将继续协同卫生部门,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校园安全和学生健康的系列文件内涵,积极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积极推进苏州市中小学校校医人才培养和储备,提高学校卫生专业队伍建设:
  一是配合市编办、人社等部门,完善校医准入标准,畅通职称评定和晋升渠道。明确校医配备标准及岗位编制,考核管理标准,提高校医院、医务室工作条件,保障校医待遇,吸引具有医疗服务能力的人长期从事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教育部门将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将学校医务室的建设和校医配备工作列为考核督导学校工作的基本内容。卫计部门将履行好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责,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二是支持学校与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医疗机构参与学校卫生工作,多措并举解决校医数量不足等问题。三是加大专业培训力度。成立专业讲师团队,组织校医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校医对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控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制定工作指导手册。涵盖传染病管理、常见病追踪与健康监测、饮用水卫生和健康教育等内容,建立工作档案,为校医开展学生健康服务提供指导。
                                                                                      苏州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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