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关于建立帮助民营企业发展的机制及体系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09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汪妹玲; | 建 议 号: | 164 |
标 题: | 关于建立帮助民营企业发展的机制及体系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改革开放的中坚力量,去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非公有制经济提出了“五个重要”的评价: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在苏州,民营企业也是数量最多、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是创新的重要来源和创业的重要载体,民营经济为我市提供了50%以上的税收,近一半的地区生产总值,完成了70%以上的发明专利,提供了8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我市民营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总体保持了平稳的发展态势,但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苏州不少规模型民企是从乡镇企业转制而来,起点是相对比较高;就产业结构来说,苏州民企以制造业尤其是传统制造业为主,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相对滞后,企业创新活力不如深圳;企业管理水平也与其他城市不同。尤其这两年以来,民营企业面临很大压力,感觉“冬天”很冷。前不久,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聚集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使民营企业在寒冷的冬天感受到了温暖的一把火。苏州也正在努力实施,苏州在培育优秀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精方面下了狠功夫,但也不难发现,出台的培育政策与企业发展需求的对应还不够精准;政策的实施未形成监督、评估和反馈闭环,对政策的落地、培育效果的跟踪、改进还做,如何加速民营企业的技术提升、服务提升、创新力度,让苏州民营企业在政府政策无论从金融、人才等多方面提供支持,建议如下: 一、建立优秀民营企业发现和培育的组织保障 (一)市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建议市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由主管经济工作的市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人才办、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工商联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培育战略、设定工作目标、建立动态清单等,区级层面设立区专项领导小组负责执行。 (二)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利用工商联广泛联系民营企业优势,大力发扬工商联在政策宣传、企业诉求、政企交流、服务平台等方面的作用!有些政策可以让工商联实施落地。 二、建设优秀民营企业发现和培育的制度 (一)要坚持创新驱动,推进民企产业结构提档升级。要让民营企业有自己的核心技术、核心产品、产业链;形成具有技术创新的形态来推动产业发展,在自己的领域中做强做精,以此应对市场的产能过剩及国际性技术的冲击。苏州市政府应积极与苏州两所高校和国内其他大学、国际性研究机构和创新机构、中科院、军队、苏州科技条线的各项技术进行专项技术对接等工作,让民营企业及时对技术产业技术提升,并且政府也可以帮助各项科研成果积极转化落地。 (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议实打实地把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负担降下来。要及时落实营改增、个人所得税征收改革等税制改革,减轻企业负担。 (三)有效破解民营企业融资瓶颈。在金融支持和服务方面,加大贷款贴息补贴”扶持力度,除了对现有“创业前贷款贴息等补贴”提升补贴金额和范围外,增加“创业中贷款贴息补贴”、“优秀项目贷款贴息补贴”等类别。 (四)要做好民营企业发展的要素保障。在土地供给方面,建议政府在科学制定企业评估体系的基础上,把有限的用地指标更多地向优质民营企业倾斜,有效缓解用地难题,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保障。 (五)引进、培育人才。在人才引进、培养、服务方面,根据人才自身个性化需求给出更为切实可行的措施。首先,做好苏州仅有两所高校大学生留苏工作政策;其次,建立“精英人才打造计划”,培育一批知名企业家,并建立“新一代”企业家培养机制;“五一劳动奖、工人先峰号”、“年度突出贡献奖”等奖项,民营企业应占有一定的比重;最后,对在苏州优秀企业在苏高端人才制定政策,包括租金补贴、落户等。 三、建立民营企业体系化信息及培育体系。 建立企业动态监测信息库通过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各区域和企业自荐等渠道,结合信息监测平台数据,形成苏州民营企业信息平台,并同步建立苏州市民营企业动态监测信息库。这样政府对地方企业的动态可数据化管理和实时动态了解,及时反馈!可对重点扶持和培育的民营企业需根据自身当前实际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制定详实的发展目标和过程管理。积极发挥政府的沟通和协同效能。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会 办 | 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市统计局;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市教育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9-5-28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汪妹玲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帮助民营企业发展的机制及体系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广大民营企业的发展倾注的关心和关注!我局经与市委编办、发改委、科技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单位进行了联系和沟通,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苏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民营经济,瞄准民营企业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和难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提高服务水平,全心全意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公平的竞争环境、健全的法制环境和宽松的社会环境。 一、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创新创业的主体力量、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和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总量规模大。截止2018年底,全市拥有私营个体市场主体149万家,占全市市场主体总数95%。苏州有19家企业上榜“2018中国民营企业500强”,4家民营企业营业收入过千亿元,两家企业入围《财富》世界500强,全市拥有民营地标型企业41家,“专精特新”百强示范企业中民营企业有96家。二是发展活力强。全市民营科技企业超过1.5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达73%。2018年全市完成民间投资2949.34亿元,增长14%,高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9.5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64.7%,同比提高5.3个百分点。全市民营企业出口449.6亿美元,增长15.5%,高于全市出口额平均增速7.7个百分点。三是行业领域宽。民营企业广泛分布于各行业、各领域,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化纤、钢铁新材料等特色优势产业中表现不俗,在纳米技术应用、医疗器械、机器人、智能显示等先导产业中积极探索试水,呈现出大中小融通发展、服务业与制造业有机结合的新趋势。四是经济贡献大。民营经济占GDP比重接近50%,完成税收超过55%,吸纳就业670多万人。2018年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实现产值1.1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8.5%,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3.8%,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 二、重点工作举措 近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苏州实际,出台系列举措,扎实推进民营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提升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软实力” 我市先后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良好创新生态行动方案》、《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经营成本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积极营造全方位高水平的投资贸易环境、更加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更具竞争力的企业运营环境、更具活力的产业创新发展环境、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育环境、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围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多措并举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政策制定执行方式、支持推动民营企业做优做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各市、区和市各相关部门对标先进协同推进,从精简环节、减少时间、降低费用等方面,在专门领域加大改革力度,抓好各项政策落实,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增强企业信心和竞争力。注重倾听实情、拿出实招、解决问题。今年我们汇总梳理了市民营企业座谈会、“两会”期间市政协“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专题会议上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李亚平市长专门批示要求将意见建议转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予以回复。为此,市政府召开专题交办会,要求各部门针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回应。各部门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制定政策措施,让企业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应,让企业有获得感,将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落到实处。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新华社等中央媒体专题报道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果,提升我市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社会美誉度,坚定了我市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 (二)以推动全市民营积极高质量发展为切入点,以更优质服务提升民营企业“获得感” 针对民营经济占比高、贡献大的基本情况,我市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以推动全市民营积极高质量发展为切入点,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各项政策法规落地、落细、落实。一是着眼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减税降负优惠政策。通过精准扶持,确保小微企业用好政策,保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全覆盖。落实增值税税率和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调整政策,为全市2141户企业办理留抵退税53.3亿元。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惠及我市近50万户小微企业,累计减免税收49.28亿元。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累计免税48.99亿元。推动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的设立运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20亿元、61.37亿元、40.44亿元。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梳理形成一批“不见面”和“见一次面”事项清单,实现全程网办、网上核查、统一邮政快递、全程代办、自助机服务等5种方式的不见面审批(服务)应用。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整合线上流程,简化申请表单,全面实施110项“全程网上办”及16项“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实现线上办理率99.3%,2小时办结率96.8%。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强化事中监管事后执法管理机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立5亿元的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下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在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质增效、“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培育、融资性担保机构专项补助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二是着眼缓解融资困难,多措并举畅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鼓励符合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方向的中小微民营企业使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截至2019年1月末,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企业合计3.1万家,为9600多家企业解决5666亿元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通过“小微e贷”等产品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从去年8月推出至2月底,“小微e贷”已发放21.97亿元,支持户数达到1051家,加权平均利率5.42%,最低利率4.35%,户均贷款209万元。加大对中小企业再贴现业务支持力度,2018年人行苏州中心支行为小微企业提供再贴现业务3865笔、金额达86.4亿元,占业务量和贴现金额的比例分别达到87.77%和86.52%。其中90%以上的票据贴现利率低于我市全部金融机构票据贴现加权平均利率。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民营制造业企业的融资扶持力度,对担保机构进行业务补助和风险代偿。积极对接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对担保费率低于2.5%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实施不高于季均担保责任余额5‰的风险补偿,对开展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并执行优惠费率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给予设立补助和增资奖励。三是着眼推动创新创业,支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 营造更具活力的产业创新发展环境。以产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为总揽,优化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深入推进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免费诊断工作,实施“千企技改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力争推动3000家企业装备升级,推广应用20000台工业机器人,在全市重点培育命名10家智能示范工厂。加快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充分利用评价结果,制定并实施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用电、污水处理及管道天然气指导价格等。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原创能力强的新动能企业。市工信局在全省率先建成了“专精特新”企业导向评价体系,由我市培育、推荐申报的国家级单项冠军、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量质双提升,国家级单打冠军企业及产品9个,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38家、省级专精特新产品61个,总数位列全省第一。市科技局深入实施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瞪羚企业培育计划,累计将1665家企业纳入省培育库,1901家企业纳入市培育库。入统民营科技企业达15175家。加大创业就业扶持力度。鼓励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给予不超过2年的全额补贴。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吸纳青年见习实现就业,将见习学员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截至2018年底,全市702个见习基地提供见习岗位3776个,发放见习补贴391.77万元。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全面落实“人才新政40条”,大力实施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计划、人才乐居工程,鼓励企业通过中介机构招才引智,切实降低企业引才用才成本。加大对民营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培养力度。2018年全市新增“千人计划”人才13人,累计250人,其中新增创业类人才4人,累计131人,继续位列全国大中城市首位;91人入选省双创人才,连续12年领跑全省;累计支持市级重大创新团队12个,姑苏领军人才1291人。四是着眼市场开拓,推动民营企业积极稳健发展。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全面放开竞争性行业和领域,除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外,投资领域一律向民营资本开放。深化口岸部门“三互”合作,加快退税进度,不断优化退税流程,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主要申报业务覆盖面100%。推动口岸快速通关,构建审单放行、查验放行和检测放行动态组合工作机制,对85%以上货物免于现场查验和实验室检测,加快移动查验、电子证书改革,全流程无纸化作业覆盖率达到90%以上。鼓励民营企业用好用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和各项财政激励性政策,2018年共为超过3000家企业争取国家、省、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超过10亿元,其中,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累计支持我市一般贸易出口超200亿美元,服务苏州中小企业3200多家。注重发挥展会的渠道作用,助力中小企业深耕传统市场,拓展新兴市场。2018年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昆山进交会、“苏州名品世界巡展”及欧美、日本、中东、“一带一路”等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各类国内外展会近300场。鼓励民营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建立健全贸易摩擦案件应对全程跟踪工作机制,特别是中美经贸摩擦发生以来,苏州商务部门组织中美经贸摩擦专题座谈会130多场次,座谈调研企业1100多家(次),实地走访了不同性质、不同贸易方式企业750多家。促进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积极鼓励引导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目前,各采购人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均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予以落实。2018年,我市采购预算416.41亿元,合同金额374.37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8.01亿元,占比90.29%。五是着眼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建立完善创新型服务载体。2018年我市与国内外“大院大所”签约共建创新载体达18家,累计超过120家,实现各市、区全覆盖,尤其是与中科院合作共建的科技创新载体达到32家。完善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功能,苏州市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入网检测机构511家、入网仪器10698台套,累计服务企业6177次。新增备案市级众创空间56家,省级众创空间42家。纵深推进科技金融工作。不断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面向民营中小微企业的“1+N(中心、基地)+X(服务机构)”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全市累计拥有各级各类公共服务星级平台444家,其中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达10家,省级中小企业星级公共服务平台(机构)362家,为我市民营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培训辅导、管理咨询、市场营销、投资融资、产权交易等服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建设,结合新材料、生物制品制造等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近年来我市共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60个,总量保持全省第一。组织实施苏州市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项目、专利导航计划项目和高价值专利计划项目等,550多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第三方认证,800多家企业进入省级贯标备案序列。六是着眼营造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着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畅通投诉举报处理渠道。市场监管部门以“12315”、“12365”等投诉专线为窗口,建立专门渠道,听取民营企业对部门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理民营企业的投诉、举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处理,及时查处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护航”、“雷霆”专项行动。2018年我市共处理各类专利案件1317件,同比增长30.53%,其中专利侵权纠纷案件366件,同比增长71.03%,假冒专利案件951件,同比增长19.62%。2018年全市查处商标侵权案件476件,案值750万,罚没金额773万。积极开展清欠工作。积极清理针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我市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积极落实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至2019年3月底,已完成清理欠款任务3.14亿元,偿还率为85.3%,位居全省之首。 三、存在问题 我市民营经济在取得巨大发展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经营成本快速上涨。人力成本、能源原材料成本逐年上涨,土地资源紧张,水电气等要素成本处于高位,进一步压缩了企业盈利空间。二是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依然较高。三是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不足。大部分民营企业缺乏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产品技术含量低,创新人才短缺。四是质量品牌与知识产权意识尚待加强。民营企业普遍存在商标注册和续展数量少、知名品牌少、品牌的内在价值低等共性问题。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专利质量和高价值专利培育还有待继续提高。 同时,在政府为民营经济服务方面也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一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四、下一步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为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发展动力,近期国家、省、市人大都在围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开展专项审议工作,下一步我们以专项审议为契机,抓好、抓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举措的贯彻落实,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策落实。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纾解民营经济困难,稳定和增强企业信心及预期,加大创新支持力度,提升民营企业专业化发展能力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水平,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今年我们将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组织领导、政策协调、指导督促作用,明确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形成共促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合力。 (三)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企业服务长效机制。以建设和完善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创业创新服务体系为重点,努力形成“网络健全、覆盖面广、受益度高”的全市民营企业服务体系。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目标,通过“互联网+企业服务”,建成企业服务云平台。整合涉企服务,推动政策落实,响应企业诉求,建立健全跟踪督办机制,形成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的长效机制。聚焦融资难融资贵和创业创新中的难点堵点,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推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等事项、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抓好各项政策落实,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的服务。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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