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7.关于对快递员、外卖配送人员实行强制性交规培训和交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3:41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吴嘉元; | 建 议 号: | 097 |
标 题: | 关于对快递员、外卖配送人员实行强制性交规培训和交通违章记分考核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苏州市网络经济高速发展,各类“外卖”深受消费者欢迎。但快递员、外卖配送人员们为“抢时间”、“拼速度”而随意交通违法,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应引起重视。在调研中,不少市民对于快递员、外卖配送人员为“抢时间”,不顾一切横冲直撞表示反感;不少机动车驾驶员则对骑手们的电动自行车逆行、不按车道行驶等不法行为表示困惑。但快递员与外卖配送人员们则反映,他们之所以不惜违章,拼抢速度原因是与他们的计件薪酬有关,有的则对遵守交通法规缺乏认识。 为有效保护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切身利益,减少交通隐患和交通事故的发送,建立对快递员、外卖配送人员的苏州规矩,建议如下:一、建议苏州市交警部门尽快与美团、饿了么等公司实行对接,建立快递员、外卖配送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二、对苏州市的快递员、外卖配送从业人员,开展强制性岗前交规培训(可以通过网络注册学习、网上考试的手段进行),对通过考核的这些人员颁发专用行驶证,并要求随身携带。三、学习太仓交警模式,快递员、外卖配送人员实行交通违章记分考核模式。建议每次违交通违法行为除了按交通法规缴纳罚款外,还将与机动车管理一样,给予一定的扣分记录,对记满12分的快递员、外卖配送人员需重新培训并担任一定时间的交通志愿者方能继续从业。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公安局 | |
会 办 | 苏州市邮政管理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9-5-6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答复 吴嘉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快递员、外卖配送人员实行强制性交规培训和交通违章记分考核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快递行业电动车规范管理工作措施 2016年6月17日,为全面规范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管理,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苏州市关于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苏州市人民政府同意,予以发布实施。 《意见》按照“放管结合、行业自治”的原则,全面规范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管理,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促进快递业管理水平,提升快递协会自律能力,改善城市末端寄递配送车辆交通秩序,建立源头管控和路面联动的邮政快递末端配送车辆的管理模式,实施邮政快递专用三轮车备案制度,启动应用绿色新能源汽车。《意见》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动态控制总量。在国家及省快递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出台前,由苏州市快递协会对快递三轮车采取“自治管理”,并根据全市快递量年增长情况确定快递三轮车配置比例,进行总量控制。 (二)统一标识管理。按照国家邮政局2014年公布实施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YZ/T0136-2014),统一邮政快递电动三轮车技术标准。制定邮政快递电动三轮车颜色、标识的统一标准和编码规则,市快递协会编发邮政快递三轮车通行备案证。 (三)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要求企业为所使用的邮政快递电动三轮车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提高寄递运输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保障。 (四)统一规范使用管理。建立驾驶人学习管理制度,市快递协会统一制发邮政快递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活动卡,督促寄递企业定期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将教育情况记录存档。 截至2019年3月25日,三轮车证照齐全的8145辆,其中苏州4390辆。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将按照《意见》要求,持续推进各项工作措施,全面从严规范治理快递行业电动车。 二、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治理措施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警企共治创新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治理的通知》要求和江海市长关于开展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违法治理工作批示精神,市局交警部门于2018年5月多次约谈了美团、饿了么等外卖企业苏州地区负责人,就如何落实创新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治理、加强外卖行业规范管理进行了深入调研,基本掌握了苏州地区外卖配送企业的人员性质、规模、配送电动车管理存在问题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分析研究了南京、镇江、苏州太仓等地采取的探索性做法。市局交警部门联合“美团”、“点我达”两家苏州最主要的即时配送企业共同举行了“即时配送电动自行车文明交通启动仪式”,警方与企业签订了警企合作协议,全面达成管理共识: 一是实现信息共享。加强警企合作共管,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企业的人、车信息和警方管理信息的共享互通。 二是强化形象标识。配送员统一佩戴头盔,统一车辆外观标识,统一安装配送车辆专用识别标牌。通过强化形象标识,便于民警路面管理和企业、骑手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深化合作管理。推行警方和企业双处罚机制,骑手信用等级记分制度,通过深化合作管理,进一步促进骑手文明交通行为的养成。 2018年,通过警企合作机制,市局交警部门先期对“美团”、“点我达”两家企业的5000名配送骑手及电动自行车信息进行了审核、登记备案,并发放了首批配送电动自行车专用识别标牌。 国家出台的最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市局交警部门将以此为契机,将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治理作为2019年社会创新管理的攻坚克难课题,进一步联合外卖配送企业,全面深化治理工作。 一是全面推广外卖配送电动自行车专用识别标牌发放工作。 二是建设电子警察设备抓拍违法行为。选择在部分重点路口试点建设一批非机动车电子监控抓拍设施,对外卖配送电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建设一群“隐形天眼”,强化执法处罚,提高震慑力。 三是推进“双处罚”和记分制度。建立外卖电动车违法记分机制,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外卖骑手,除当场接受交警处罚外,建议所在企业做相应的惩罚制度跟进。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公安局 2019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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