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人 | 总工会 | 提 案 号 | 016 |
案 由 | 关于学习借鉴浙江等地做法,进一步完善职工疗休养支持保障措施的建议 | ||
| 提案内容 | 调研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依法保障和促进广大职工的身心健康,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充分发挥职工疗休养工作对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积极作用,现就学习借鉴浙江等地做法,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疗休养支持保障措施,提出如下建议。 一、调研情况 (一)浙江省职工疗休养工作做法 近年来,浙江省通过完善政策、强化保障、优化供给等方式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职工疗休养体系,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一是持续完善职工疗休养及配套支持政策。2015年,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出台《关于加强浙江省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总工发〔2015〕13号),明确疗休养的组织管理、参加对象及经费标准等内容。之后4次调整完善政策,优化疗休养时间地点、跨省比例、经费标准、家属随同等内容。同时,在2015年《浙江省旅游条例》立法中明确疗休养活动可由旅行社等承办,在2017年《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立法中明确将工会统一组织的疗休养活动纳入工伤认定范围。二是持续加大经费保障力度。2015年起,浙江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按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标准(2020年起提高至3000元)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在福利费中列支,示范带动基层资金投入。全省县级以上工会年均投入1亿多元补助一线职工开展疗休养。2025年,省总工会本级将一线职工疗休养经费增加到2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专项用于非公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疗休养活动。三是持续放大疗休养工作成效。加强与对口地区和长三角兄弟省市工会协作交流,通过职工互送、基地互认、线路互荐等方式实现合作共赢。2020年以来,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职工疗休养650万人次,直接带动住宿、餐饮、农特产品购买等消费超200亿元,被省委省政府纳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工作内容。2024年,浙江共组织职工疗休养150万余人次,其中县级以上工会组织7万名企业一线职工和1.6万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免费参加疗休养活动。 (二)江苏省及苏州市职工疗休养工作做法 自2014年起,江苏省总工会以一线职工为主要对象每年有序开展疗休养活动。2024年,省总工会、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新时代江苏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苏工办〔2024〕43号),对职工疗休养对象、时间、地点、经费使用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提供政策支撑。据统计,2024年,江苏各级工会投入1.47亿元,为全省10万名一线职工提供疗休养服务。 苏州的职工疗休养工作起步较早,走在全省前列。市委保健办每年组织在职处级及以上干部疗休养,市总工会先后出台《苏州市职工疗休养工作细则(试行)》《苏州市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认定及管理规定》等文件,成立职工疗休养合作联盟,常态化组织一线职工、劳模先进、技术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职工群体疗休养,示范带动各级工会广泛开展疗休养活动,近三年全市一线职工疗休养近5万人次。 问题分析:(一)全市职工疗休养覆盖面还有提升空间 近年来,苏州各级工会组织的职工疗休养人数呈逐年增长态势,年均约1.5万人次,但相较于全市447万职工数,覆盖面仍比较有限;同时对比浙江全省年均150万人次的疗休养规模(共11个地级市),体量相差较为悬殊,与浙江“全员普惠”格局存在较大差距,职工覆盖面和受益面还远远不足。 (二)职工期盼与政策落地存在一定差距 当前,基层广大职工普遍感到工作压力较大,对常态化疗休养服务需求强烈,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愈加期盼。2024年,省级层面出台《关于做好新时代江苏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后,各地市积极响应,但受限于经费保障不足等原因,基层单位往往“有心无力”,无法大规模组织开展,政策执行落地的力度还需加大。 (三)消费拉动潜力尚未充分释放 疗休养活动涉及交通、住宿、餐饮、购物、旅游、文化、健康等多个行业和产业,对于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意义重大。据统计,浙江疗休养年均拉动消费超44亿元,丽水市十年更是拉动200亿元消费。苏州受限于疗休养活动覆盖面不够,相关消费规模远低于浙江各地,未能充分释放疗休养对住宿、餐饮、文旅等产业的带动潜能。 具体建议:苏州作为经济强市、人口大市,有基础、有条件进一步做大做强职工疗休养工作,建议按照《关于做好新时代江苏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参照浙江等地做法,加强职工疗休养经费分类分级保障,推动形成面向全市广大职工的普惠型职工疗休养工作格局。建议如下: (一)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职工疗休养费用标准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鼓励和支持企业单位合理筹措疗休养活动资金。建议政府部门给予一定政策支持,明确疗休养活动的财税规范,提高企业组织疗休养活动的积极性。市、区总工会建立分级补助机制,重点面向产业工人、技术工人、高技能人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倾斜。 (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议可适当增加福利费标准,可按3年左右安排一次职工疗休养进行经费测算和预算安排。统筹使用福利费、党团经费及工会经费,推动职工疗休养与党性教育融入安排。国有企业职工疗休养经费参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在职工福利费、党团活动经费及工会经费中列支。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总工会 | |
| 协办 | 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委组织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苏州市委员会;苏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6-05-29 16:29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第016号提案的答复
陆文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学习借鉴浙江等地做法,进一步完善职工疗休养支持保障措施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职工疗休养工作从2019年全面开展以来,年均完成职工疗休养超过1万人次,在保障职工健康权益的同时,也为促进文旅消费注入了新的活力。 联盟织网打造特色品牌。举办苏州市职工(劳模)疗休养合作单位联盟成立暨推介大会,将全市旅游民宿、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红色旅游景区、康养服务产业的120个职工疗休养合作单位、205个职工疗休养活动点串珠成链,构建起红色教育铸魂、江南文化养心、苏式餐饮养身、苏匠技艺增智“四位一体”的苏州特色疗休养模式,为全国职工带来更加健康舒适、精致向上的疗休养体验。为提升外地职工来苏疗休养的体验感舒适性,开展职工疗休养方案设计竞赛,依据不同需求,将最优的方案呈现给职工。联盟成立以来,累计吸引外地职工来苏疗休养14万人次。 市内疗养助力文旅消费。发挥职工疗休养在促进文旅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创新推出2天1晚“紧凑式”疗休养,并向基层工会推荐苏州市内职工疗休养线路,积极盘活本地疗休养资源,加快打造消费新热点。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苏州人游苏州”“疗休养三月行”“暑期促消费”等专题活动,发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20余万名职工参与主题消费活动。 创新新业态劳动者疗休养模式。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休矛盾,创新开展“苏工暖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主疗休养活动,向全市200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环卫工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职工,发放价值490元的疗休养服务电子券包。券包包含不同金额的电影券、餐饮券、打车券、通用游览券、康疗包,适用场景更丰富,使用方式更自主灵活。 下一步,我们将以提升职工生活品质、促进消费内需为目标,着力构建“普惠型+激励型”相结合的职工疗休养体系。一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与市级财政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建议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现有福利费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按“每三年安排一次”的原则进行测算并纳入预算。鼓励将福利费、工会经费统筹使用,增强资金整合效应。二是积极扩大职工疗休养受益面。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明确疗休养费用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区、各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疗休养计划,推动疗休养政策向基层一线延伸,特别是面向产业工人、技术技能人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实现职工疗休养覆盖人数逐年增长。加大补贴力度,市总工会将加大专项补助资金力度,对重点群体开展疗休养活动给予分级分类补贴,降低基层单位组织成本,同时鼓励各市(区)工会对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疗休养进行适当补贴,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三是推动职工疗休养与文旅促消费融合发展。鼓励疗休养合作单位与旅行社、酒店、景区、文创单位等建立合作机制,开发特色疗休养线路,提升服务品质和消费吸引力。加强区域协作与资源共享,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契机,加强与浙江、上海等地的疗休养合作单位互认、线路互推、职工互送,打造跨区域疗休养合作样板。强化宣传引导与示范带动,通过示范带动和广泛宣传,鼓励更多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疗休养工作,形成“组织一批、带动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局面。
苏州市总工会 2026年5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