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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关于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苏大学生充分就业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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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人:
李艺
建 议 号:
007

标 题:

关于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苏大学生充分就业的建议

建议内容: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例如,根据教育部统计,2021届900万高校毕业生中,有10%~15%的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2024届大学毕业生突破1100万,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总体处于弱势地位,他们在社会中获得的资源往往有限,需要耗费额外的时间和精力去解决学费和生活等现实问题,在就业渠道的选择上明显不如社会资本更优越的同学。他们往往因较大的求职花费等经济因素,错失了很多的就业机会。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就业期望值更高,他们渴望能获得一个理想的工作,以改变自己家庭贫困的局面。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存在就业率低、签约时间滞后、工作岗位较差等问题,如果不及时疏导和缓解他们的困境,部分人成为社会闲散人员,对于社会的稳定会起到极大影响。


  家庭困难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不仅是教育问题,更是社会问题。苏州市需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的经济发展和人才流动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苏大学生充分就业。


  具体建议如下:   (一)建立精准帮扶机制:在苏各高校要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建立帮扶台账,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要求,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苏州市依托现有就业信息平台,建立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机制,确保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帮扶举措清、求职进展清,确保每名贫困家庭毕业生都能获得针对性的帮扶。   (二)加强招聘服务:组织贫困家庭毕业生参加专项招聘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网上求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通过短信息、微信群等向每名贫困家庭毕业生推送3-5个符合其需求的针对性岗位,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三)提升就业能力:高校、政府、社区联动,为贫困家庭毕业生群体确定职业指导师,提供就业形势政策、职业规划、求职技巧等方面的指导,并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同时,各类就业创业服务项目应向贫困家庭毕业生倾斜,确保他们至少掌握一种专项技能。   (四)监管与权益保护: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求职贷等侵害毕业生就业权益的行为,确保就业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五)用人单位奖励机制:对于贫困家庭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的奖励,例如1-2年的贫困生就业补贴,按人头计的税收减免等。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苏州市委员会;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大学;苏州市教育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5-06-03 15:08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李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苏大学生充分就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重点群体,是稳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作为重点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身上更承载着帮助家庭稳定发展的希望。帮扶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既是稳住就业基本盘的现实需要,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必然要求。近年来,苏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坚持开放姿态、精准扶持、暖心服务,不断完善政策支持,协调联动、同向发力,持续探索拓展就业服务内容,给予分类指导和精准帮扶,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目前开展的工作

一是精准帮扶,构建全程服务机制。苏州人社部门全面推行“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依托“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和重点群体精准帮扶系统等平台,对低收入家庭、残疾毕业生等困难群体实施“一人一策”分层分类帮扶。通过实名登记台账动态跟踪需求,优先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及见习机会,并开发基层管理、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困难毕业生。2023年至今,累计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83.19万元,惠及222人;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切实缓解其就业过渡期压力。2023年以来为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获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群体发放求职创业补贴1226.4万元,惠及全市困难毕业生8176人。

二是多措并举,广泛开展校园招聘活动。本地高校专业覆盖面广,优势专业与苏州产业发展契合度高,本地高校学生对苏州融入感、适应性更强,能够更好地适应由在苏学习到工作的角色转变,是苏州各用人单位吸纳人才的重点关注目标人群。苏州人社部门主动服务本地高校,联动全市面向本地高校广泛组织校园招聘活动,切实打造供求精准的招聘服务模式,融入就业指导、政策宣传等多种服务,广泛集聚一批青年高校学子,全面推进本地高校青年学子留在苏州。2024年,全市累计组织1903家次用人单位,走进苏州本地高校开展42场校园专场招聘会,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4.4万个次,吸引3.6万人次进场求职,收到简历3.3万份。

三是常态发力,定期开展主题公益招聘活动。主动梳理用人单位的岗位招聘需求,联动联合多方资源、融入多种特色元素、创新招聘形式内容,征集参会单位及需求岗位,适时开展有层次、有特色、有侧重的专场招聘会,全市定期组织开展“春之约”“夏洽会”“人才夜市”等苏州本地品牌式招聘活动。苏州市人才市场每周常态化举办“就在苏州·留在苏州”高校毕业生公益专场招聘活动。同时,各县级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也联合各地国有人力资源市场,定期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公益招聘活动。

四是政策协同,强化就业服务支持。构建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直播招聘“三位一体”招聘服务体系,分行业、分领域、分群体、高频次推出各种形式的招聘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打造“苏州人社校企合作数字交流平台”,打通政校企一体的常态化服务链。组建有高级职业指导师、高校就业创业工作负责人、创业导师等专家在内的就业指导团,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全周期指导服务和资源支持。实施“薪火计划2.0”“向新提质”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创业培训、导师问诊、创新大赛等活动,提供“全程化、精准化”创业支持。

五是优化落实,有力实施困难资助。实施多项大学生资助政策,有效助推升学就业。设立国家奖学金,对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设立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向高校提出申请,解决在校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生每年3700元。设立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解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实行学费减免,对在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免除学费,资助标准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每学年省财政最高补助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2000元,对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减免学费,按实际缴纳学费确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发力,升级招聘举措。结合苏州产业发展特点以及合作高校优势专业,紧扣春招、秋招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就在苏州·留在苏州”校园招聘专项活动,组团式走进高校开展专业化、精准化、行业性、定制式校园招聘活动。积极融入苏州市情推介、政策咨询、宣传推广等服务举措,强化校企人才供需合作交流。联动联合多方资源,打造本地招聘品牌,强化就业服务,常态化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公益专场招聘活动,开展多种有主题、有特色的公益招聘活动,全力打造“时时有岗位、周周有招聘、月月有专场”的青年人才招引链条,助力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

二是数字赋能,提升服务精准度。依托苏州市重点群体精准帮扶系统,动态推送政策、岗位及培训信息,实现“人岗匹配”智能化;定期开展就业需求调研,优化服务供给,确保帮扶措施直达个人。继续做好苏州市就业创业智慧大脑应用推广工作,实现重点群体精准帮扶、用工情况实时监测、失业风险科学预警、就业工作智能决策,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用好重点群体精准帮扶平台,针对性提供“一人一策”精细化服务,通过数字化赋能“大就业”、惠企利民政策落实、重点群体精细帮扶、企业用工精准保障、服务载体提档升级等举措,从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政策体系,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强化创业载体建设,做强“苏式”就业工作品牌,提高就业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是常态攻坚,深化政策落地。积极开展一系列就业能力提升及就业岗位推荐专项服务,持续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困难家庭学生“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每年通过“苏州人社发布”等公众号提前对新一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申报开展全市集中宣传,大力支持各院校自主开展校内宣传,保障政策申领信息精准传达;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织密就业保障网。

四是多方联动,促进高质量就业。强化政校企合作机制,定期对接企业用工需求与高校人才培养方向,推动产教融合;组织专场招聘会、企业实习对接等活动。推进“燃情”系列创业创新大赛,挖掘优秀项目并提供孵化支持;扩大创业导师团队规模,开展“四进问诊”服务,为困难毕业生提供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提升青年就业服务效能,强化针对性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见习实习,形成衔接校内校外、助力成长成才的服务支撑。

五是协同资源,保障求职就业权益。加强市场监管力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的运行秩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和信用惩戒,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规范各类招聘活动,探索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制度与渠道,规避用人单位在学历、性别、经验、户籍等方面暗设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因企制宜就职工收入分配开展协商,探索将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补充商业保险、特殊岗位津贴、健康体检、集体旅游、带薪休假、企业食堂、班车、文体休闲配套、女职工特殊权益等福利待遇纳入集体协商的内容中,保证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公平就业意识,推动用人单位树立更加公平、包容的招聘理念。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为毕业生提供法律咨询,以有效促进毕业生个人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