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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关于助力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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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人:
孙燕燕
建 议 号:
018

标 题:

关于助力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建议

建议内容:
  近年来,苏州工业园区不断强化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一系列激励政策的出台和服务平台的建立,使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政府通过积极引导和政策支持,培育出了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为民营企业的标杆,发挥着引领示范作用。园区先后成立了长三角境外投资促进中心和苏州工业园区国际商务合作中心(新加坡),为企业构建了“双向投资,开放创新”服务平台,推动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民营企业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   当今,国际形势和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全球经济复苏进程呈现不确定性,大国博弈、贸易保护主义以及“去中国化”风潮,导致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民营企业在出口贸易、市场预期,产业链配套等方面都面临新的挑战。国内经济发展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发展步伐放缓,产品需求萎缩,市场竞争激烈。在国际、国内的双重压力下,民营企业面临着生存的困境。   

  (一)面临国际、国内的挑战。   在当今国际经济环境下,“去中国化”等现象的出现引发了全球产业链重新构建的风险。一些跨国公司对所需配套产品原产地的要求作出调整,寻找在成本上可接受的东南亚地区作为替代区域,如印度、马来西亚、越南等,以此替代中国制造,造成国际市场对中国制造业产品需求萎缩,使原专注于给跨国公司配套的企业,尤其是部分单一依赖某一产业链的企业,唯一的出路是随着产业链的转移而转移,反之企业直接面临生存的问题。近几年来,我国着力推进国际国内“双循环”战略,以内循环带动外循环,借助国内市场来缓解企业压力,但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增速放缓,国内市场内需不足,出口型民营企业难以扭转因产业链重构所导致的困境。   (二)面临自身实力的挑战。   目前,民营企业以中小型企业居多,经营体量小,产品结构单一,年销售额在10亿以上的企业屈指可数,长期盈利的企业也为数不多,总体经济实力不强。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民营企业团队力量弱,在知识产权保护、产品宣传推广等方面投入不足,影响甚微,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与市场需求的快速转变存在差距,从而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份额的增长难以突破瓶颈。同时,企业没有“走出去”对外投资经验,面对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自身力量和抗风险能力、适应能力显得非常薄弱,把控力不足。   (三)面临知识储备的挑战。   有意向实施“走出去”的民营企业虽然有动力,但苦于对外投资所需专业知识的匮乏,如投资所涉及的法务、税务、物流等方面没有权威信息支撑,对外投资的认知深度不够。对投资地的投资环境、税收、贸易、人力资源、环保等政策和企业运行、市场拓展等模式了解不深,对海量信息的来源途径、筛选以及其准确性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特别是对国际经济形势、投资政策分析、行业发展趋势研判、市场需求动态等方面缺乏前瞻性和时效性,同时,他们难以从众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咨询公司中选择合适的、擅长跨境投资服务的专业性机构,为他们提供权威信息   

  围绕以“政府支持、企业先行、商业模式”的运作构架,打造“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有机融合,助力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具体的对策建议如下:   (一)搭建政府支撑平台,协助民营企业“走出去”。   民营企业“走出去”,迫切需要政府的背书、扶持和相关的服务支撑,以此调动民营企业的积极性,为他们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建议政府搭建平台,帮助民营企业选择合适的出海目的地。比如园区的跨境投资服务中心,牵头联合相关有跨国经营经验的国企或民企,定期举办各种培训、讲座、咨询等,帮助民营企业了解海外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情况。建立“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使民营企业可依托政府的平台选择合适的区域。积极引导有意向“走出去”的相关企业组成企业联盟,“抱团出海”,使各企业间通过资源整合,互助互补,建立较为完善的产业链、供应链,形成综合优势,共同应对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各类挑战。   (二)设立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服务的龙头专业服务机构。   建议政府积极引导和有意培育类似四大会计事务所性质的、具有丰富跨国服务经验的专业服务机构。搭建专业化、国际化的服务平台,使其成为赋能,扶持民营企业在“走出去”时积极应对复杂的挑战和困难,服务机构应充分借鉴中新合作的制度创新、亲商服务等园区经验,不仅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务、会计、税务、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服务,也涵盖对外投资所需的跨境服务,协助企业了解企业设立流程和企业运作模式,拓展市场途径等。同时,该专业服务机构可依托长三角境外投资促进中心和园区国际商务合作中心(新加坡)的跨境服务平台开展跨境项目落地服务,着力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   (三)复制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的境外“苏州工业园区”。   建议以政府为主导,争取在东南亚地区或“一带一路”沿线的地区选择一个特定区域,由政府、央企或国企、或多个企业组成的混合性公司牵头,先行“走出去”。在该区域规划一个产业园,区域的发展定位、资源成本、人力资源成本等方面能被中国民营企业所接受。区域内设立特定的开发载体,以中方为主导,承载区域的基础设施,土地及标准厂房建设,为民营企业“抱团出海”提供合适的投资地,并由龙头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使民营企业避免踩坑。该区域将依托中新合作品牌,通过园区30年开发建设成功经验的输出,复制成为另一个在境外的“苏州工业园区”,吸引更多民营企业在此投资,从而形成产业集群,促进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和服务。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商务局
协办苏州市工商联;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外事办公室;工业园区管委会;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23 15:49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18号提案的答复.pdf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18号提案的答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