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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关于设立苏州企业重整中心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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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人:
包刚
建 议 号:
015

标 题:

关于设立苏州企业重整中心的建议

建议内容:
  1%的企业破产淘汰,是99%的企业充满活力的必要代价和必备前提。苏州是全国知名的经济大市、工业大市、外贸大市,市场竞争活跃。截至今年6月,已有各类市场主体291.55万户,居全省第一,占比超全省五分之一。市场经济越发达,市场退出法治建设越重要。2021年以来,苏州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2381件,运用破产程序化解债务1523亿余元,相当于同期我市GDP的2.62%,安置职工18014人,相当于同期我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口的3.2%,通过破产程序实现利税26.79亿元,盘活土地及房产1188.68万平方米,处置延期交付、烂尾等问题楼盘27个,妥善保障购房人权益5149户。可以说破产处置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   2023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强调“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重整、和解程序。”重整、和解程序是预防企业破产、挽救有价值困境企业最为重要的法治化、市场化途径。   2021年以来,苏州法院通过司法程序推动152家“濒危企业”重整再生,妥善处理了昆山五丰广场、吴江江苏中康养老、园区太谷大厦、常熟新茂新河湾等一大批重点群体性涉稳案件,市中院目前亦尚有1件涉18万股民、债务规模超百亿的重整案、1件涉3.4万股民的常熟A股上市公司及7家关联公司协同预重整案在办。

  “办理破产”是世界银行以及国家、省评价区域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在全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中占有较高分值,重点考察“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行情况”“地方政府在企业破产处置实体化平台、机制建设方面的举措”等,充分说明设立专门化的破产服务中心,符合上级部门期许和市场主体的需求。目前苏州尚未建立集中办理破产事务的机构,缺乏进一步突出司法重整挽救综合职能的抓手,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破产处置质效提升特别是重组挽救职能的发挥。   横向来看,省内南京于今年7月建立了全省首家市级企业破产公共服务中心,省外深圳于2021年设立全国首家破产事务管理署,厦门、上海、温州等地去年以来也陆续设立破产公共事务中心或企业重整事务中心等机构。

  按照“苏州破产法庭+企业挽救纾困平台集群+破产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模式,建立苏州企业重整中心,打造成全国首家综合司法重整处置+企业纾困救治+破产事务公共服务职能于一体的法律服务中心。   围绕苏州破产法庭审理职能核心,分步优化案件管辖范围,重点办理企业预重整、重整及和解案件,全方位强化司法救治功能、破产保护功能,并畅通企业退出市场机制。整合现有企业重组挽救、债务纾困平台机制一体化进驻,开展困境企业预警,引入市场化机构力量,积极指导开展债务和解、庭外重组等法律服务。探索依托市行政审批中心集中设立部分破产事务公共服务受理窗口,通过线下或线上方式开展事务便利化集约办理。

承办单位:
联办苏州市司法局;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协办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行政审批局;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4-05-08 14:50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015号提案的答复

 

包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苏州企业重整中心的建议收悉。现就该议 案答复如下:

2024年5月8日,苏州企业重整中心(以下简称“重整中心”) 在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成立,苏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爱 军,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一级巡视员周旭东,苏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全国人大代表吴惠芳出席活 动。

重整中心是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联合苏州市破产管 理人协会等单位,按照“苏州破产法庭+企业挽救纾困平台集群+破 产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模式,打造的综合司法重整处置、企业纾困 救治、破产事务公共服务职能于一体实体化运行的司法服务中心。

重整中心服务对象为住所地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困境企业,在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设有独立服务窗口,集中受理涉破产 事务公共服务事项,并由具有破产管理人资质的中介机构值班人

员为企业提供现场登记与业务咨询服务。

重整中心围绕人民法院破产审判职能核心,统筹整合企业庭 外债务重组指引中心、中小微企业司法金融纾困联动平台、企业 重组投资人库等延伸服务平台资源,依托具有破产管理人资质的 律师事务所或者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发挥业务咨询、纾困需 求对接洽商、债务重组方案指导、个人债务清理指导、企业风险

预警评估等职能作用,提供“一站式”困境企业挽救方案。

综上,您的议案调研深入、站位很高、针对性强,对我们加 强和改进工作很有参考价值。下一步,我们将高度重视苏州企业 重整中心建设及运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努力以市场化、 法治化手段助企纾困,为实现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

贡献。

感谢您对司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州市司法局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5月14日

 

 

 

 

联系人姓名:王蔚珏、周华

联系电话:68552091、65211729

     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司法局、市发

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