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市民建 | 建 议 号: | 020 |
标 题: | 关于推动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汽车产业内的一个新兴方向,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布局。中国大力支持智能网联驾驶汽车的发展,过去两年先后出台了《车联网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路线图》《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等多个指导性文件,为中国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保驾护航。2021年,江苏省发布《江苏省“十四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智能路网网络化体系基本完善,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商业应用,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显著提升。2022年7月,苏州市工信局、公安局、交通局联合印发了《苏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指导和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为全市智能网联汽车试点应用指明了方向。
一、苏州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发展现状
1、产业基础雄厚,具备先发优势
苏州汽车产业基础好,传统汽车产业链齐全,产值超过4000亿,智能网联汽车企业集聚度高,产业直接相关企业超过338家,产值超过300亿元;智能网联汽车汽车产业细分领域都有涉及,如整车端的金龙汽车,感知设备、算法、激光雷达等零部件研发端的安波福、博世等。
2、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大
工业园区在智能网联汽车的基础设施方面投入巨大,获得了“交通部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区”、“省级智能网联汽车先导区”、“江苏省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荣誉。相城区2021年获批江苏省首个数字交通示范区,已成为国内少数覆盖“车”“路”“网”全产业链的区域。吴中区太湖度假区规划了200公里的智能网联道路,常熟市也划定了测试区域。
3、积极稳妥开展道路测试
智能网联汽车对多交通场景的道路测试需求非常迫切,苏州正在逐步加大对测试道路的开放,目前全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74公里,预计到2023年将达273公里。
4、初步实现了低速无人配送车的商业化运营
目前我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较为成熟是低速无人配送车,运营区域有三个,分别是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常熟市区(二环内)及东南开发区、相城区高铁新城乘用车及无人配送车示范运营,服务范围主要是快递业务的无人配送车。 二、苏州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立法层级不高,已经出台的政策无法有效执行
与周边及国内先进地区相比,苏州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尚未获得人大立法,执行度和约束力相对较弱。已经出台的政策由于缺乏配套,存在着执行不到位的情况,阻碍了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比如,“实施细则”中规定了由第三方管理机构负责全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全过程监管,然而第三方机构至今尚未成立,导致全市所有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申请无法按照正常流程推进。又如,“实施细则”明确将功能型低速无人车列为“未列入机动车号牌发放管理相关规定的专用作业车”,参照非机动车进行管理,但由于相关配套政策至今未出台,导致目前所有路上运营的低速无人车都没有申请号牌的路径,实际处于无牌运营状态。
2、“车路协同”发展路径制约了产业发展速度
在智能车网联汽车的发展路径上,有“车路协同”与“单车智能”两种模式。与“单车智能”相比,“车路协同”兼顾了城市道路状况的复杂性,降低对自动驾驶技术的过度依赖,最大限度避免出现各种未预计风险,因此安全性更高。然而,“车路协同”对基础设施的改造投入要求非常高,需要对包含智能交通、云控平台、超算中心、5G信号等在内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苏州各区县(市)板块财力差距较大,在基础设施改造方面的投入力度和实施效果不平衡,极大地影响了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对跨区运营的需求,从而制约了全域发展速度。
3、核心技术攻关有待突破,车联网产业集群度不高
苏州在自动驾驶算法、激光雷达、智慧交通解决方案等细分领域已涌现出一批代表性骨干企业,但缺少涵盖NR-V2X、5G车联网、安全认证等支撑“人—车—路—网—云”高度协同的高等级自动驾驶技术及研发支撑体系。自动驾驶算法、高精地图及定位、智能座舱等细分领域以及本土标志性产品尚未实现大规模量产突破,围绕算法、算力、感知等高技术领域的企业培育和产业链带动作用需进一步提升,车联网产业与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经济产业融合发展有待进一步探索。
4、道路测试与示范运营开放程度不够,尚未形成规模化
智能网联汽车对多交通场景的道路测试需求非常迫切,片区以及跨区开放是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商业化落地阶段的必需条件。虽然我市在测试道路、测试场地的投入方面非常领先,但是在道路场景开放方面却显得比较保守,未形成区域级的应用示范区,明显落后于北京、合肥等城市,产业竞争的先发优势正在下降。 三、建议
1、推动人大立法,不断完善政策执行力度
为了保持产业发展优势,实现产业创新集聚发展,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建议尽快启动市级层面的人大立法工作。同时,优化完善“实施细则”的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以及职责分工,规范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优化运营管理流程,完善开放道路测试立法及管理制度,解决功能型低速无人车的号牌申请路径和上路行驶管理问题。
2、成立第三方管理机构,将政府出台的政策细化为行业管理办法
成立市级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联合会,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工作月报、季度活动、双月跨区域交流走访、会员入会流程、会员权利及义务等制度。把握政策动向,申请试点城市,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制定,落实全市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申请受理、专家评估、准入测试、安全认证、过程跟踪、交通违法、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日常监管等工作,培育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的集聚发展,推动相关企业的商业化布局和规模化应用。
3、加强产学研合作,壮大车联网产业集群
联合国内整车企业自动驾驶研发机构,高水平建设车联网实验室、创新技术研究院、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载体,打通研究开发、孵化、中试、产业化的创新链条,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创业中心载体建设,提升技术服务和转移转化能力。制定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方案,瞄准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关键环节与核心技术,持续深入开展“建链”“强链”“补链”行动,实施智能网联汽车创新链超越计划、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鼓励企业与资源方共建高能级创新载体,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实现以龙头企业为标杆、成长型企业为基础的集聚发展。
4、落实片区全域开放道路测试与示范运营
加快新基建规模建设,探索多场景创新应用,有步骤分批次地实施智能网联道路改造,从高速道路逐步拓展到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等道路体系。推进智能车路协同建设,逐步实现智能车路协同规模验证与应用。推动智能驾驶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改造,提升平台的数据处理和存储能力,推动更多企业接入平台开展测试,逐步实现全域道路测试开放。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协办 | 苏州市司法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3-05-29 13:13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附件 | ||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20号提案的答复.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