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委员履职> 政协提案> 十五届二次会议

263.关于加强对私人影院的全方位监管,保护未成年身心健康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3-09-24

本文已被浏览过:

字号:

建 议 人:
赵婧
建 议 号:
263

标 题:

关于加强对私人影院的全方位监管,保护未成年身心健康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近年来,例如密室逃生、剧本杀新业态蓬勃发展,但也随之产生很多新问题及安全隐患,为此2022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首次在全国范围将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业态纳入管理,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此类新业态中,苏州近几年私人影院凭借提供更为私密、更多选择的观影体验优势,越来越多的成为未成年人休闲娱乐的首选。但我市私人影院的管理仍处于监管空白区,2022年以来仅昆山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履职中统计就有3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在私人影院内,暴露出私人影院存在监管空白、犯罪多发等隐患。

  目前私人影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经营许可证难获批,致监管缺乏抓手。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14号令《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点播影院,是指在电影院和流动放映活动场所之外,为观众观看自选影片提供放映服务经营活动的文化娱乐场所。”根据该规定,私人影院属于点播影院。点播影院电影放映许可证,应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向省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申请获批。而江苏省电影主管部门目前尚未开通点播影院的申请通道,故私人影院也无法申请到电影放映许可证。由此导致监管部门无法掌握辖区内私人影院的底数,也难以按照《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予以监管。如在2022年上半年昆山市开展的私人影院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因私人影院单位名称多为某音乐咖吧、茶楼、传媒公司等,故监管部门更难以排摸,检查中发现,部分商户未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等执照。同时,允许通宵包夜,即变相提供住宿服务,但未办理旅馆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更未对未成年人单独消费采取严格的监管限制,滋生了隐患。   2、以差异化定位野蛮生长,成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温床。近年来,私人影院以其差异化定位,颇受追捧。在其野蛮生长的背后,相对封闭、可提供住宿服务,未成年人无需出示身份证即可“开房”等情况,极易成为强奸、吸毒等违法犯罪的温床。多家商户在提供观影服务时未设置年龄分级,播放片源中存在大量暴力、恐怖影片,个别商户甚至提供淫秽、色情影片,极易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3、现有设施配置存消防安全隐患,强制改造可能打击新兴业态发展。商户在投入使用前均未咨询过专业人员,造成经营场地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如大部分私人影院无安全出口或安全出口上锁,包厢内配有地毯、床铺、毛绒玩具等易燃物质,无喷淋设施,对于部分开设在居民楼内的私人影院,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同时,对私人影院能否直接适用旅馆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如何适用,相关行政部门之间分歧较大,亟待统一认定。

  为此,对于我市私人影院亟需加强全方位监管,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驾护航,特此建议:   1、开通办证渠道,配备合法点播院线,明确经营范围。建议向上级反映集中开发点播院线平台,畅通点播影院《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渠道申请,或积极推动私人影院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联合多部门制定全市行业经营规范,同时明确经营范围。同时,通过建立点播院线实名认证程序、观影年龄分级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观看影片的类别进行年龄提示或限制,定期督查,推动行业形成完备的观影体制。   2、明确责任监督主体,建立协同机制,强化规范制定。建议对私人影院住宿、电影播放、扫黄打非、营业时间、硬件设施、消防设计等问题出台统一规范,明确并细化各监督主体及监督职责,在避免监督空缺的同时,防止基于同一事项的重复监督。会同公安、市监、消防等部门加强对私人影院的执法力度,开展常态化联合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私人影院依法予以取缔和处罚。   3、推动形成行业规范,引导商户自律自治。建议对申请设立或已营业的私人影院经营者进行风险提示,就营业时间、设施配置、接待未成年人的适龄提示、时间注意义务等日常经营、治安管理问题提出针对性、明确性要求,将监管工作前置。要求存在问题的商户立即整改内部设施,消除内部监控死角,安排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提高排查频次。引导私人影院经营商户就治安管理、未成年人观影制度、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登记制度等方面制定行业标准,促进私人影院形成完善的行业规范,强化商家自律自治。   4、联合社会监督力量,强化特殊保护。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的特殊制度,对未成年人出入私人影院进行严格监管,依托大数据模型,将观影者登记信息与公安机关联网,对进入私人影院的未成年人及同行人员进行数据比对,对存在前科劣迹人员重点关注,在发现异常迹象时第一时间进行干预并通知监护人。加强对私人影院经营者和从业者的法治教育,就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落实未成年人观影登记、增强守法意识和底线意识等内容开展宣传、教育,并在私人影院内部显眼位置张贴投诉举报渠道的标识,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推动形成私人影院行业治理体系。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办苏州市委宣传部;消防支队;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3-05-30 17:10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263号提案的答复

 

赵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私人影院的全方位监管,保护未成年身心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私人影院作为互联网经济下的一种全新业态,自产生以来,就受到了市场的欢迎,市场容量不断扩大,需求也一直保持旺盛态势。但在发展过程中其行业属性、主管部门、管理制度、监管措施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明确,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也需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和解决。我局对私人影院经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高度重视,积极联合各相关部门研究探索有关私人影院监管问题。目前工作进展如下: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分类监督管理。20225月,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电影局、省版权局、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所谓私人影院文娱场所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我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所谓私人影院文娱场所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联合各相关部门,对所谓私人影院文娱场所总量、分布、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调研,与各部门围绕省10部门印发的通知,就如何深入开展所谓私人影院文娱场所执法检查、建立所谓私人影院文娱场所长效监管机制进行了商讨,讨论通过实地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方案。

二是强化规范制定,引导行业发展。由我局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私人影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及《苏州市私人影院行业基本标准(试行)》。按照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重点围绕私人影院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治安、消防隐患等问题,制定执行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还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确立了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私人影院健康发展。

三是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消防救援机构和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前期,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属地公安派出所对排摸的71家私人影院开展实地检查,共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73处,督促整改105处,临时查封5起,受案查处3起。督促私人影院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火灾防控,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积极整改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面向业主、员工、顾客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紧急情况下的组织疏散逃生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切实履行消防安全提示和告知义务,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安全运营。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有条件的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应急救援准备。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按照《关于加强私人影院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已经巡查要求整改的经营场所进行回头看,如发现有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将依据各有关部门责任划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通过网络平台查询和现场走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动态数据库,及时跟踪私人影院市场变化情况。

2.加大专项打击力度。充分利用执法手段,及时部署开展部门联合的专项整治,针对私人影院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加大暗访频次和力度,对涉及卖淫嫖娼、涉毒涉毒、传播污秽视频、违规经营旅馆业务、侵权盗版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进行查处和打击,在社会面形成有效震慑。同时坚持包容审慎、堵疏结合,引导私人影院规范化经营。

3.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家庭幸福、社会稳定、国家安全息息相关。聚焦网上涉未成年人突出问题,全市网信系统也将按照国家网信办和省委网信办有关部署安排,以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为工作目标,有力有序推进清朗2023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在内的2023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拉紧违规内容整治高压线,严厉整治各类有害内容和违法犯罪,及时发现处置网络欺凌行为,努力营造良好安全的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2023525

 

 

 

 

 

 

 

联系人:阮岚

联系电话:0512-69823031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委宣传部,消防支队,

市公安局,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