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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关于探索实施冬季供暖,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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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人:
朱雁鸣
建 议 号:
079

标 题:

关于探索实施冬季供暖,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的建议

建议内容:
  南方供暖虽早已不是新鲜话题,但其社会关注度却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每到冬季来临,总会引起各方讨论。上世纪50年代,考虑到传统习俗、地理和气候特征,以及当时财政和能源短缺的问题,确定了以秦岭、淮河为界,将中国划分为南方和北方,并为北方地区提供集中供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南方地区对于供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近年来一些“夏热冬冷”的南方城市也在积极探索在冬季提供供暖服务。目前,合肥、南京、杭州、扬州、南通等长江沿线城市都已实现部分小区的集中供暖。合肥在滨湖新区核心区区域内以地源热泵为主启动能源项目为居民提供集中供暖服务,杭州推行家庭分户式供暖模式。今年年初,随着相城区高铁新城首个能源站的正式投运,宣告苏州正式进入了集中供暖时代,未来,相城区高铁新城还将在28.9平方公里范围内,规划建设多个区域能源站,实现能源统一管控、互补互济,全面提升能效。但是目前,除相城区积极推进集中供暖试点外,其他区域暂时还没看到相关进度,苏州的集中供暖还没进入普及、推广阶段,集中供暖覆盖面较小。

  苏州要全面进入集中供暖时代,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集中供暖的使用效率差。苏州季节变化也较明显,冬天气温一般在3-8℃,12月-2月3个月最冷,平均气温2-3℃,极端可达-8℃。苏州实际需要用到供暖的时间比北方要短,且墙体的保温系数偏低,大范围的集中供暖长距离输送管网热损失较大,运行能耗高,污染大,所以在苏州全面推行集中供暖不可行。   二是分户采暖,燃气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在苏州,目前大部分市民通过分户的电空调或燃气炉采暖。与电空调相比,燃气炉采暖的舒适性更好,深受苏州市民欢迎,据了解每年利用天然气采暖的新增用户约占民用总户数的1%,但在市民向燃气公司申请燃气炉采暖供气时,经常遇到市民房屋所在小区不具备燃气采暖供气条件的困境,使很多市民想用燃气炉采暖却用不上。   2020年,苏州地区生产总值迈上2万亿元台阶,居全国城市第六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19万元,居全国城市第三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2303亿元,居全国城市第四位,苏州已成为综合实力和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最强地区之一,对于百姓冬季供暖的需求,也应当在探索实践上走在前列,作出示范。全国范围现有分户自供暖、市政集中供暖和区域集中供暖这三种供暖模式,苏州要因地制宜探索出符合苏州实际的以分户自供暖和区域集中供暖并行的供暖模式。

  一、着力推动区域集中供暖示范工程   借势“新基建”,区域集中供暖的推广也将成未来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的重要抓手。在此背景下,相城区已在高铁新城启动了区域能源站集中供暖试点并正式投运,区域能源站能因地制宜采用多种能源,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量,降低室内和户外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有助于实现城市的“双碳目标”。建议政府尽快谋划,在吴江高铁科创新城、太湖科学城和一些重要公共建筑等区域推广集中供暖示范工程,布局集中供暖基础设施建设,让集中供暖“温暖”更多苏州人。   二、加快分户供暖的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对于待开发小区,要充分考虑居民燃气采暖功能所需的设备安装空间、燃气管容等相关要求。根据苏州发改委文件,新建住宅安装燃气采暖设施的,相关费用由燃气公司与房产开发单位协商确定,自由协商政策下的苏州各区新房燃气交付标准参差不齐,一些房产开发企业为节省开发成本,会选择较低的燃气采暖管容交付配置,一些小区配置不足20%,导致小区居民想要安装分户供暖时,由于配置不足无法安装。建议对于待开发地块,土地拍卖前期应根据地块特点充分考虑供暖需求,设置燃气采暖管容的最低要求,并纳入土拍条件。   对于既有小区,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尽早出台相应政策机制,优先推动已交付但未配置燃气采暖管容且居民安装燃气采暖要求呼声较高的住宅小区,进行燃气输配系统改造。在实施或计划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也应将燃气采暖管容配置一并考虑进去,避免后期二次开挖改造,扰民伤财。   对于在建小区,开发企业要根据不同小区需求,做好相关摸底、测算工作,及时调整管容配置,以免交付后引起用气矛盾。

承办单位:
主办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办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2-07-28 15:01
办理类型: 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079号提案的答复

 

朱雁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实施冬季供暖,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苏州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对于供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目前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首个能源站正式投运,后期还将在28.9平方公里范围内,规划建设多个区域能源站,实现能源统一管控、互补互济,全面提升能效。为进一步推动居民冬季采暖,提升城市生活品质,重点加强了以下两项工作:

一、编制综合能源规划,推动区域集中供暖示范工程

为做好“十四五”期间苏州市区热电联产工作,整合优化热源点布局,科学规划建设热力管网,促进能源高效利用,推动热电联产事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市发改委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江苏省热电联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正在组织编制《苏州市区热电联产规划2021-2025)》。

目前,中电常熟、吴江盛泽、苏州吴淞江、望亭二期和华能苏州等在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加速推进,在运热电联产机组发电能力和供热潜力将进一步释放,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及管网互联互通工作将加快实施,供热范围内的燃煤供热小机组和锅炉关停整合力度将持续提升。

我国采暖地区一般是指累年日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5℃的天气超过90天的华北、东北、西北地区,南北供暖的分界线是秦岭—陇海线。苏州不属于集中采暖地区,因此《苏州市区热电联产规划2021-2025)》只考虑了医院、学校等民生热负荷以及工商业热负荷,居民小区集中采暖热负荷暂未纳入规划。

2020年,苏州高铁新城规划建设局编制了《苏州高铁新城能源利用专项规划》,规划在苏州高铁新城全域建设多座能源站。该规划在分析协调苏州市相城区电力、燃气、供水、热电联产、节能减排等能源方面一系列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现行城市总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城市战略规划等成果,整合分析上位规划对综合能源规划的引领、规定、需求。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居民采暖需求

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编制《苏州市城镇燃气专项规划》,按照城乡规划统筹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燃气管网建设,新建燃气管道1200公里,全市总长度已达2.2万公里。全力向上争取气源,在中石油西一线、西二线输送能力饱和的前提下,千方百计争取到计划外气源,增加了园区分输站建设计划,同时加快建设沪苏高压燃气管道联络线,向上海争取到了5亿方天然气,并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储气设施应储尽储,确保我市管道天然气正常供应,2021年供气量近45亿立方米,占全省四分之一。

积极开展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工作,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履行特许经营企业的法定义务,及时发现和调整特许经营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履行普遍服务义务,对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用户提供符合标准的产品和服务,定期为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技术指导。

根据调研,目前我市燃气经营企业针对零星客户申请采暖,基本能满足普通住宅的采暖需求。对于我市在建小区大部分要求精装交付,在建住宅精装修交付(含采暖炉)按照100%配置,精装修交付(含采暖炉)一般也会按照至少50%的容量进行配置。

三、结合城市更新改造,推进居民采暖改造

围绕提案中反映的存在居民采暖需求无法满足的情况,结合城市更新改造,进行针对性解决,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一是管道改造升级。对于2022年正在开展的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的老旧小区,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充分考虑居民分户采暖,提高容量配置,满足群众采暖需求;二是强化规划指引,结合正在编制的《苏州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对既有小区开展再次梳理,对于群众采暖呼声较高的小区,纳入更新改造方案,在进行燃气输配系统改造时将燃气采暖管容配置一并考虑,积极争取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三是统筹推进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与其他市政项目建设,注重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结合,避免“马路拉链”反复开挖等问题,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燃气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感。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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