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市民盟 | 建 议 号: | 008 |
标 题: | 关于促进我市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老年教育是我国老龄事业和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老年人生命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老龄工作,积极推动老年教育事业发展。2017年国务院明确提出推进老年教育机构逐步纳入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学习服务体系,办好老年大学,有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但随着社会老龄化发展,我市现有的老年大学数量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老年教育事业亟待推进。 一、基本情况 江苏省结合本省实际,出台了《江苏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老年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苏州市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教育工作推进学习型苏州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就大力扶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一系列举措。目前我市已经基本建立老年教育体系框架。自1985年创办苏州老年大学以来,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建立老年大学(学校)101所,村、社区教学点1020个,远程教育分校和收视点897个,在校老年学员数90182人,全市老年教育参与者106205人,老年大学毛入学率5.3%。而截止2018年底,苏州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了183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6.02%,在江苏省排名第二,已经进入了深度老龄化阶段,这对老年教育供给提出了很大挑战。老年大学是老年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环节,目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老年大学管理机构不统一,区域发展不平衡。 全市各区老年大学管理机制存在差异,姑苏区、相城区、张家港归教育局管,吴中区归老干部局管,太仓区、吴江区归民政局管,差异化的管理主体,使得政策的贯彻执行存在区域不平衡。加之受限于各级财政预算,不同地区对老年教育阵地建设的投入力度也参差不齐,老年教育的场地、设施、人员配置不尽相同,老年教育机构数量及办学规模差异较大,尤其是城区与县域老年教育发展十分不平衡。其中姑苏区依托苏州市老年大学,资源相对丰富;吴中区建立了区、镇(街道)、村三级老年教育机构,体系比较完整;高新区部分街道、社区老年教育还比较活跃,但缺少区一级的统筹和指导;相城区也设有区、镇两级老年大学,但影响力并不理想;其它各区县或多或少有一些老年教育机构,总体运营情况一般。 (二)老年人群学习需求有增无减 一是老年人群学习需求大幅度增加,学习气氛高涨,老年大学学位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报名需求,现有老年大学教育教学资源显得供给量不足。同时受场地、师资、学习资源、经费的限制,老年大学办学规模受到影响,不能满足现有常住老年人的正常学习需求,出现“一位难求”现象。二是老年大学的教育资源利用率不高,教育辐射功能发挥不够。老年大学的平均到课率不足50%,“占位不学”“拖延毕业”现象比较普遍。“远途不便”是导致“占位不学”的一个主要原因。调研中有45.4%的老年人建议老年大学社区化,按区或社区开设老年大学分校,方便老年朋友就近学习。 三、相关建议 (一)完善学区规划,促进区域平衡发展 一是要明确管理部门,激发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部门资源,避免权责不清和多头管理,方便顶层设计和总体筹划,整合教育资源。二是要加强阵地建设,平衡区域发展。充分利用苏州市老年大学建设的多年经验和教育资源,以苏州市老年大学为核心,建立区、县(市)分校,下设街道(社区)教学点的三级体系,逐级指导和管理下一级教学机构,逐步实现老年大学社区化,快速实现老年教育服务资源的普及和区域共享融合。 (二)增强资源供给,促进老年教育有序运行 1、增加学习资源供给。一是强化师资力量。首先,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及相关行业优秀人才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同时在制度上明确专职人员在薪酬福利、业务进修、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同类学校工作人员的同等权利和待遇。其次,遴选老年学员骨干参与教学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发挥老年人的余热。再次,培养志愿者队伍。二是建立开放的、流动的资源库。在基本建立起稳定的师资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将所有老年教育师资和志愿者信息在全市老年教育机构中开放共享,建立起老年教育师资和志愿者流动、监督、奖惩、考核等制度,以期培养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教学及管理服务团队。 2、多方筹措资金。建议设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个人投入”的老年教育经费投入长效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各级政府将老年教育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各级教育点的基本建设;学员按所接受的教育服务支付一定的学费作为各教学点的正常收入;鼓励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为老年教育作贡献,通过社会公益基金等形式募集社会资金作为补充,可以由主管部门统筹使用,以补充政府财政相对不足的办学点以维持教学点的正常运行,保证老年教育事业得以持续发展。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三)探索补充机制,扩宽老年教育辐射广度。 建议引进社会资源,扩宽老年教育辐射广度。如在健康老人相对集中的部分康养机构,或在社区教学点资源不足或无法覆盖到的区域选择一些社会培训机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教学点,扩大老年教育供给渠道,满足老年教育的多元化需求。 (四)建立共享平台,线上线下共同发展 要建立一个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形成“互联网+老年教育”新格局。 一是探索线上线下混合式老年教育新模式,为老年人学习提供便利。依托苏州市线上教育中心和市老年大学已有的课程教育资源,建设一批线上老年教育资源,搭建全媒体、多终端的老年教育网络和远程学习平台,扩大老年教育可及性,实现“人人可学、处处可学、时时可学”。一方面可以缓解目前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匮乏“一位难求”的矛盾,另一方面也可为老年人出行、健康、时间安排等提供便利。 二是建立预约上课新机制,提高线下教学资源利用率。老年教育因为学员群体的特殊性,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每学期开学初一次性报名就难免出现到课率低的现象。建议利用老年教育平台,将老年大学所有教学点(含社会资源)的课程信息整合到同一个平台上,在现有的网络报名系统的基础上,放大开学初报名的班容量,增加线下上课预约功能。每次上课提前预约,也可以取消预约,同时建立一定的爽约惩罚机制,以提高线下每一次课程的到课率,充分用足有限的教育资源。同时打破区域限制,鼓励老年朋友就近学习。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教育局 | |
协办 | 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1-05-18 14:49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详见附件 | ||
〔2021〕苏教办复第68号.pdf | |||
〔2021〕苏教办复第68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