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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关于缓解台企用工难问题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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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人:
市民革
建 议 号:
007

标 题:

关于缓解台企用工难问题的建议

建议内容: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出台了“11条措施”等系列举措,助力大陆台企有序复工复产,台企普遍实现稳定经营、健康发展,部分台企效益还取得了大幅增长,一些大企业投资增资力度进一步加大。2020年,苏州全市范围内的台资企业经营状况总体较为稳定,但存在较为普遍的用工难问题。
  经过前期调研,发现导致台企用工难的主要原因有:   1.劳动力整体缺口大。一是内地各省用工量有所增加。近年来由于劳动密集型电子产业向中西部迁移,重庆、郑州等地用工需求剧增,导致原来的劳动力输出大省四川、河南等地,劳动力输出量减少。打工者出于降低生活成本、照顾自身家庭等因素,转而选择在家乡附近就业,导致来苏打工者数量显著减少。二是在苏打工者生活成本有所提高。由于“331”专项行动,原本廉价的车库、违规群租房等退出房屋租赁市场,房租价格水涨船高。例如,在台企员工租房较为集中的常熟小康村,单人出租房的房租从600元上涨到1000元,对打工者来说生活支出明显增加。三是台企自身缺乏就业吸引力。台企大多是代工类劳动密集型企业,工资不高,工作内容单一,工作强度较大,管理较为严格,缺乏欧美、日韩高科技外企对高素质产业工人的吸引力。   2.劳动力流动性加大。一是年轻人就业观念改变。95后、00后年轻人,无法适应流水作业的枯燥乏味,和企业管理的严格苛刻,对加班加点5000元左右的月工资感到不能满足。而其他服务行业,如快递外卖行业,准入门槛低、普遍收入高(最高月收入达到10000元左右)、来去较自由,对来苏打工者更有吸引力。二是台企季节性用工造成劳动力流动常态化。台企由于自身代工的性质,导致用工需求随订单变化而变化,全年用工需求起伏很大。同时由于台企劳动力成本高达40%—70%,从控制成本角度,台企会利用多种手段控制用工量。比如苹果产业链相关的台企,在每年6至10月新机上市前,需要大量劳动力,此时只能采取各种手段招收短期劳动力,满足订单需求,加剧了劳动力的季节性流动。   3.返费制度存在弊端。大型中介能够在全国范围内调动人力资源,左右人力市场,拥有一定的定价权。打工者、企业和中介共同催生了用工市场的返费制度——即企业亟需用工时按人头给予中介返费,中介再将返费全额或部分发给打工者。返费最高可达每人18000元(用工满三至四个月)。返费制度存在明显弊端:一是对原来的用工定价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返费水涨船高,陷入恶性循环;二是刺激了更多打工者投身短期工,打工者不缴社保,忽视长期权益;三是中介存在较大随意操作空间,一方面囤积人力资源抬高返费;另一方面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以各种理由克扣打工者的返费。甚至部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与中介内外勾连,私分返费。
  苏州作为制造业大市,台资企业贡献巨大,应该对台企用工难问题予以重视并妥善解决,具体建议如下:   1.重视开源,吸引劳动力来苏就业。一是降低生活成本,稳住劳动力基本盘。打工者目前反映最大的问题是房租太高,苏州可以考虑划拨一部分短期用地建设“打工者之家”等短租公寓、宿舍,由信誉良好的运营公司租赁管理,承租给来苏打工者。在政府指导下,合理定价,以平抑租金。二是施划更多摆摊区域为摆摊创业留足空间。一方面能够活跃城市夜经济,另一方面可以增加来苏打工者的收入,稳住劳动力蓄水池。三是以多种方式鼓励台企大量投建或参股外地技工学校,增加用工话语权,确保稳定的技校学生打工实习群体。   2.加强管理,避免劳动力流动过速。一是加大对中介尤其是非法中介弄虚作假、内外勾结、垄断人力资源、扰乱人力市场行为的研究,并采取有效举措加以整顿。二是依法加大社保缴费稽查力度,人社部门不仅要对社保金的缴存情况进行监督,更要对小时工、劳务派遣工的比例进行核查,还要加强宣传,提升打工者对缴纳社保金必要性的认识。同时,要优化社保转移流程,打消某些打工者认为社保不能转移的顾虑。   3.多措并举,提升台企就业吸引力。一是扶持台企转型升级,台企竞争力强大了,利润率高了,工资成本所占的比例降低了,更有利于台企打开涨薪空间,提高就业吸引力。二是引导台企企业文化建设主动迎合大陆需求,配套优化生活福利待遇,给予打工者更多的存在感、获得感和归属感,留得住心方能留得住人。三是加大对台企工会的指导力度,以工会组织来平衡协调劳方资方利益,引入工资协商制度,通过增加透明度来保证劳动者权益。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总工会;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1-05-28 15:02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007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苏州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缓解台企用工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苏州就业形势总体概况

台资企业是我市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多年来,苏州始终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统筹考虑全市行业企业布局公平性和平衡性,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台资企业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着力在政府职能部门间协力配合上下功夫,即使面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依然保持了全市就业形势的总体稳定。截至2020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城镇新增就业20.08万人、有效用工备案人数为539.39万人,创历史新高。2020年全年累计发放稳岗返还26.86亿元,发放量全省领先;累计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共计330.13亿元。

今年一季度,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继续保持在2%以内,低位运行;全市有效用工备案536.26万人,较2019年同期增加21.98万人;城镇新增就业5.85万人,同比增幅77.7%;新增高技能人才数2.43万人;新增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企业172家。

二、各部门服务台企工作开展情况

(一)降低住房等生活成本。围绕落实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一是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按照今年自然资源部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文件要求,在年度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10%。今年我市市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559.3公顷,其中租赁住宅用地计划供应55.9公顷,下一步将督促各区按计划推进地块前期开发工作,计划实施中优先保障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二是采用多元化供地方式。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如公租房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市场化租赁住房用地可采用单宗租赁住房用地出让、在商品住宅地块中配建或约定一定年限内作为租赁住房(一定年限后或该区域租赁住房需求确实减少后,可转为普通商品房分割销售)等多种供应方式。截止目前,我市出让的建设或部分配建租赁住房地块有5宗,可建租赁住房约19.6万平方米。

三是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市场供应。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建设租赁住房,包括租赁住宅、租赁公寓、集体宿舍等;鼓励存量建筑改造为租赁住房,《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资源规划局关于促进存量建筑盘活利用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益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20319号)文件中明确,鼓励利用存量建筑兴办政策性租赁住房,对符合5年过渡期政策规定的存量建筑,在过渡期内免于征收相关土地收益。5年过渡期后,在符合相关规定并通过属地政府论证的,在按年征收土地收益的条件下,可继续允许其改变使用功能。

(二)大力培育发展租赁市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主旋律,通过市场和保障两手抓,以市场为主,保障兜底,大力培育发展租赁市场。

一是大力发展公租房。围绕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多举措大力推动公租房建设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坚持“参照市场价格、体现保障功能”的原则,目前我市已筹集建设公租房约15.5万套,分配入住率达到97.55%,各项指标保持在全省前列。

二是积极筹集政策性租赁住房。作为全国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城市之一,住建部2020年要求我市三年内发展10万套政策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我市通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引导多方力量积极参与,开拓多渠道筹集房源等积极筹集政策性租赁住房。目前我市已筹集政策性租赁住房项目168个,房源突破5.3万套(间),其中人才公寓13886套,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三)统筹推进着力服务台企用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始终将服务企业,特别是台资企业用工摆在就业工作的重要位置,将台资企业均等纳入我市公共就业用工服务范围,多措并举将服务送进企业、落在实处。

一是完善用工调查体系。每年春节前后定期开展企业用工需求抽样调查。自去年11月开始,启动了服务企业用工“八个一”专项行动(指开展一次企业用工需求专项调查、完善一项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增开一次周末招聘专场、拓展一批新的劳务合作基地、打造“一键直达”就业平台、支持一批企业拓展技能培训、集中开展一次市场秩序整治、开展一系列人社宣传服务),重点围绕了解需求发现问题、对策措施效果评估、跟踪服务持续发力,对全市用工规模较大、行业特色明显的2260家重点企业先后开展三次用工需求调查,覆盖用工总数近100万人(其中台资企业250家,用工总数约20万人)。

二是健全用工监测体系。目前,苏州人社部门已经形成了就业形势分析、重点企业用工调查、技能人才调查、失业动态监测等全方位用工监测体系,有着“4012515282”重点企业分级监测体系,每月采集数据,开展分析,可以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监测跟踪,为全市经济、就业相关大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应用、分析研判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拓宽劳务用工渠道。加强与劳务输出集中地、对口帮扶重点地的联系合作,继续巩固与已建立的200多家全国劳务基地的合作,帮助台企拓宽招工渠道,在全国范围内拓展建立更多劳务合作基地。目前,已与四川、河南、湖北等劳务输出大省的157个城市和地区建立劳务合作关系。

四是建立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八个一”专项行动,健全完善专人挂钩联系、企业缺工报告等制度,已为近1.6万家重点企业提供用工咨询指导服务2.3万余次。延展公共人力资源招聘服务,增开周末招聘专场,共举办招聘会648场,进场企业3.3万家次,进场求职14.36万人,达成意向5.73万人。指导各地成立人力资源服务联盟,共聚集19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1535户企业开展对接服务1.03万次,输送劳动力14.75万人。

五是实现就业服务“一键直达”。今年25日上线“就在苏州”一体化服务平台,纳入“苏周到”APP“找工作”模块,聚合苏州大市所有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和重点企业的岗位信息、招聘会信息和共享员工信息,为企业和劳动者更广范围提供精准高效的对接服务。截至3月底,平台共注册企业502家,6237家企业发布招聘信息,提供岗位4.6万个,注册用户达4万人。

六是政策宣传“主动靠前”。广泛开展惠企政策服务宣传活动,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建筑行业薪酬调查信息,在地铁站等人流密集场所滚动播放求职防骗宣传短片等,努力做到政策应享尽享、服务便捷直达。

(四)指导企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工会坚持把台企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工会工作全局,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着力构建以“稳岗惠企业,协商促发展”为重点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

一是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根据防疫阶段劳动关系对的特点,2020年市总工会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切实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突出“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的协商主题,本着兼顾企业生存发展,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就企业与职工关心的急迫问题开展协商,全力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各级工会及时开展2020年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秉持劳资共赢理念,主动就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发出协商建议。坚持民主程序,完善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提高职工群众的参与度。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企业实际,力求通过集体协商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在应对疫情影响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动员广大职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

二是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工作机制。1.加强集体协商工作规范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苏州市集体协商工作操作规范》,进一步规范集体协商工作,为各级工会履行职能提供支撑。2.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根据《关于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苏调劳办〔20193号)要求,建立完善以职工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和企业认可率为导向的质效评估体系,增强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经评估,有286家企业工会被命名为苏州市集体协商三星企业(行业)单位。3.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全总《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制定《苏州市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

三是规范集体协商操作程序。1. 制定履行民主程序的操作办法。20202月,制定、印发了《苏州市工会集体协商工作操作指南(暂行)》《苏州市工会民主管理工作运行参考指引》,供基层工会参考。2. 强化重大事项履行民主程序的约束力。企业延迟支付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裁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应听取职工意见,与企业工会协商,通过职代会讨论后确定,并将结果及时告知每一位职工。3. 坚持集体合同履行程序。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应当全面履行。企业和工会应当定期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履行情况按规定向职代会报告。

三、台企招工难原因分析

在今年226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发布的信息显示,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数量从2012年开始出现下降,年均减少300万以上,并且减幅在加大,预计“十四五”期间还将减少3500万人。劳动年龄段人力资源的短缺已成为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新常态”,在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活跃地区,特别是台资企业为主的劳动密集型及代工型企业表现尤为突出,我市也不例外。

一是劳动力来源日益趋紧。随着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纵深推进,新就业形态、平台经济迅猛发展,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灵活就业成为新趋向,区域间竞争日益激烈。

二是一线工人和技能人才供给不足。受人口老龄化和年轻人就业观念转变等影响,适龄工人规模在不断缩减,对传统用工补充形成较大冲击。

三是对劳动者系统关爱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市是用工大市,但各地在公共资源供给保障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短板和不足,外来劳动者及其子女住房、教育等方面需求未能得到充分满足,生活配套不完善直接影响了用工吸引力和稳定性。 

四是台企在增强薪酬福利吸引力、加强自身文化建设等方面与其他类型企业相比,尚有较大提升空间。

四、缓解台企招工难现象的思路

强化企业用工服务是人社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我们将高度重视对台资企业的用工服务工作,并常态长效全力推进。同时,在全国范围劳动力人口下降趋势明显的大环境中,提升苏州用工大市、制造业大市的城市魅力和影响力,吸引并且留住各类劳动者,需要全社会形成共识并且共同努力。缓解台企招工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地区综合施策、协同发力。下一步,我们将强化部门配合、条块联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一是营造台企用工“优环境”。苏州能否吸引和留住外来务工人员,除了企业的工资福利及工作、生活条件外,社会环境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要提高外来务工作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要尊重他们劳动,感谢他们为苏州建设的付出,这些仅仅依靠企业自身是难以办到的。政府有责任为外来务工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看病难、子女入学难、租房贵等实际困难,要教育全社会尊重外来务工人员,让他们从情感上真正融入到苏州,共建和谐苏州。

以打造“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为契机,部门协同、互相配合,多渠道、广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台企等各类企业社会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尊重劳动成果。统筹考虑全市企业平衡性,为企业用工创造公平、有序、健康的市场环境,引导台企等各类企业在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合理设计薪酬结构、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有效提供劳动保护、规范厂区车间管理、提供住宿通勤便宜等用工“软”“硬”环境方面形成平等的良性竞争与互相补充并举的积极氛围,理性客观对待“返费”现象。

二是夯实企业用工“基本盘”。积极向上争取在顶层设计中,将企业向人社部门提供用工监测数据纳入企业法定义务范围。持续优化完善企业用工监测预警、重点企业联系等制度,强化分析研判和主动服务。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留得住”,建立跨地区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协作交流机制。建强用好人力资源服务联盟、劳务协作和校企合作基地、“就在苏州”等平台资源,促进人力资源高效配置。延续落实好稳岗返还、降低社保费率、以工代训等各项政策。规范支持新业态、新就业形态发展,更大力度促进灵活就业。

三是深挖产业工人“蓄水池”。在更高层面上深刻认识技术工人、产业工人培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学历教育和技能教育“两条腿”走路,为我市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特别是技工院校与用工企业之间构建更高效的配置平台:通过外地引进技工技术类学生人才解决短期用工难题;通过建立稳定的本地、外地校企合作关系,以及通过在全市每一个板块建立符合产业和企业发展需要的技工类院校,解决中长期用工难题。此外,更大力度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力争2021年完成各类补贴性技能人才培训30万人次。帮助台企量身定制培训方案,支持台企开展技能人才自主培养。

四是推动台企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20201211日,苏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各区(市)都出台了配套措施,围绕企业转型存在的投入“成本高”,企业“不愿转”;数字人才“储备少”,企业“不会转”;新老设备“串联难”,企业“不能转”;因企制宜“方案缺”,企业“不敢转”等问题,政府采取设立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贴息奖励资金,开展智能制造免费诊断服务,推行智能制造顾问制度,鼓励标杆企业服务能力输出等形式帮助企业解决转型难的问题。520日在昆山召开全市台资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会议,推动台资企业进行智能和数字化发行中,提高台企的智能智造和数字化水平,缓解“招工难”现象。

五是拓宽思路拓展保障住房“空间”。一方面,扩大公租房保障覆盖面,统筹做好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公共服务行业人群的保障。督促各地加快公租房项目开工建设,力争2022年完成9000套筹集目标。另一方面,继续以“调整结构,稳定租金”为目标,聚焦“小户型,低租金”,大力推动政策性租赁住房发展。制定出台非居住用房改建政策性租赁住房政策,加大改建供应量;推出租赁住房地块或商品房配建租赁住房地块,加大新建供应量,力争2021年度全市筹集建设政策性租赁住房3.5万套(间)。通过“一张床、一间房、一小套”等不同租赁住房产品,解决各类新市民的租赁住房需求。

六是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在劳动力总量减少、“招工难”的背景下,企业只有不断改善工作条件、改善劳动者福利待遇,才能拥有稳定而高质量的职工队伍,继而实现企业运营的可持续。企业和职工不是对立的两面,要让和谐的劳动关系吸引并留住职工,最终将推动职工和企业的互利共赢。随着劳动者队伍的代际更替,新生代劳动者更加注重劳动条件的整体改善和职业发展,希望得到更多的尊重。这些诉求是社会进步、时代发展的表现。企业应当尊重这些诉求,重视这些变化,为职工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必须真心诚意地为职工着想,尽可能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职工能切实感受到公司对员工的爱护与尊重,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幸福感,才能保持一个稳定的职工队伍。

七是进一步提高集体协商实效。针对台资企业的特点,推动台资企业在劳动报酬、劳动定额、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保护和社会保险等方面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通过依法维权来保证劳动者权益。同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按照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统一部署,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拓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正向激励政策广度和力度,不断将劳动关系和谐创建工作推向深入。

民革苏州市委,你们的宝贵建议,为我们在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上提供了新的思路,我们将充分汲取并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528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07号提案的答复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