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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关于在我市公共场所配备自动除颤仪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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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人:
市民盟
建 议 号:
010

标 题:

关于在我市公共场所配备自动除颤仪的建议

建议内容:  猝死是威胁中国人健康的一大“杀手”,在所有猝死人群中,心源性猝死占到70%以上,目前我国每天约有1500人因心源性猝死离世。现代医学证明,猝死患者抢救的最佳时间是4分钟,早期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是目前针对心脏骤停最为行之有效的抢救手段,除颤每延迟1分钟,生存率就降低7%-10%。除颤仪是一种便携式、易操作的现场急救设备,有全套“傻瓜式”智能语音提示,只要掌握基本的急救技能,并按照提示操作,普通人就可以用它急救患者,就可以大幅提升心脏骤停病人的生存率。我市应当创造条件,在设当的公共位置放置除颤仪,以提高我市公共应急能力。   我市是一座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开放型现代化城市,但我市在公共场所投放除颤仪仅约200台,不仅除颤仪配备率低,公众对除颤仪的知晓率、使用率也很低,与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不相匹配。以轨道交通为例,目前开通的4条轨道线共132个地铁站点,没有一个站点投放除颤仪。
  对比国内其他大型城市,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青岛、成都、广州等城市都在公共场所配置了除颤仪。2019年深圳在公共场所投放了2000台除颤仪,每10万人口配备除颤仪达到约17.5台,同时规划未来五年将实现每10万人配备100台。北京将利用3年时间在首都国际机场、大兴国际机场、各大火车站、全市390余个地铁站、各长途客运站、公园、景区、大型购物商场等公共场所,按照标准配置除颤仪。南京于2019年出台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配置标准,明确要求机场、长途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养老机构、市3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有医疗机构的旅游景区及轨道交通换乘车站等场所应当配备除颤仪等急救器械。   在我市公共场所科学配置除颤仪,加强急救技能培训以及完善相关法律保障,对于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升院前急救能力,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体系,加快建设健康中国典范城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可以让苏州市民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以更健康的姿态跨入新时代,跨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制定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标准并分阶段推广。建议借鉴南京市做法,出台《苏州市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标准》,对公共场所急救设备和器械的种类、数量、规模等作出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规定。然后根据标准要求,设立专项财政经费实施除颤仪推广计划。结合院前医疗急救、公共卫生应急救治的布局规划,在主要公共场所逐步分批、分阶段科学设定除颤仪配置地点和数量。参照国内外经验,加大在学校、企事业单位、机场、车站、景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和位置的配置力度。除颤仪应设置在监控设备覆盖环境下,有醒目的指向标识,除颤仪配备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二、加强公共场所急救设备使用培训和宣传普及。在现代社会,急救是每个公民都应当掌握的通用技能。可依托苏州市急救中心前沿急救理念及丰富的急救经验,并联合市红十字会、医学类社会团体等多方面资源,分阶段、分层次有序开展急救知识技能培训。率先在公安、消防、学校、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培训中增加急救知识,鼓励相关人员考取急救证书。结合《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中提出的到2022年和2030年取得急救培训证书的人员比例分别提高到1%和3%以上的任务,长期开设急救培训班,鼓励民众参加急救培训,掌握除颤仪等急救设备的使用方法。同时,在多种媒体平台播放简单易学的急救教学片,到学校、企业开展急救知识讲座,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讲授急救知识,提升社会化急救宣传和普及率。   三、组建培训专家团队和救护志愿者队伍。建议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建一支核心专家团队。核心专家团队不仅针对市民做急救培训,还负责培养更多的培训讲师。同时,以广大社区医生和志愿者为对象,成立救护志愿者队伍,参与力所能及的急救工作,规范使用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开展自救互救。   四、完善急救法律法规保障。建立权责合理的监管体系,为推广配备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提供法规、政策保障。借鉴湖南等地出台“现场救护条例”做法,结合实际推进急救免责立法工作,豁免施救者在特定情形中的责任,给予救治者适当补偿,让施救者免去后顾之忧,敢于开展自救互救。   

承办单位:
主办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办苏州市红十字会;
办理期限:3个月答复时间:2021-05-31 15:33
办理类型:A: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010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苏州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在我市公共场所配备自动除颤仪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行业救护队伍能力、基层医疗急救能力、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大力提升社会急救意识,保障群众生命安全,自2014年开始,市政府连续8年将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10万人列为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并明确由各级红十字会牵头组织。截至2020年底,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共组织培训130万人,其中,普及培训115万人,初级救护员培训15万人,普及培训数占户籍人口数比例达20%。培训量居全省首位、全国同类城市前列。现有救护培训师资656人。深入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五进工作,大力推进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覆盖,不断提升红十字会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同时,将急救培训作为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育的课时计划以及教师培训计划,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急救技能全覆盖。

(一)加大AED投放力度。一是多次召开AED相关工作讨论会,进一步研究制订AED配置、使用等相关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通过财政投入、社会捐赠和商业运作等渠道加强AED配置。二是积极探索城市公共场所配置和推广AED试点。目前我市AED通过捐赠、自筹资金购买共计156台,投放于火车站、汽车站、景区、轻轨、学校、博物馆、公积金管理中心、体育场馆等人群密集的场所。三是计划于十四五期间完成1000AED的采购与安装,510年内实现每10万服务人口配备100AED的目标。该项目已经纳入苏州市政府民生重点工程,从立法和政策等层面给予全方位保障。同时,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与腾讯公司共同发布“AED地图,用互联网+技术推广AED的服务与使用。

(二)加强急救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培训。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以及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急救知识和基本技能,促进全民普及,引导公众正确处理突发急救事件。二是高度重视AED使用的相关培训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已将AED的普及纳入健康中国行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也将AED的使用方法列入培训大纲,作为红十字救护师资救护员培训的必修内容。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培训力度,在交通运输、旅游、教育、消防等相关高危与社会服务行业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救护培训,普及心肺复苏技能及AED 的使用方法。

二、下一步工作

我市在推进自救互救技能及公众使用AED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其他优势省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将积极推动健康中国行动落实,与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争取将该建议纳入2022年苏州市政府立法建议项目。借鉴优势市做法,出台《苏州市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标准》,对公共场所急救设备和器械的种类、数量、规模等作出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规定。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加大AED配置投入,开展AED和心肺复苏的普及性培训,科学规范指导AED布设使用,积极推动AED普及,营造公众参与急救的社会氛围。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525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王禹;联系电话:65154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