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朱国文 | 建 议 号: | 221 |
标 题: | 关于对苏州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强规划引导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一、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是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期,养老政策陆续出台,养老市场全面开放。2018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苏府[2018]68号,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养老模式探索走在了全国前列,养老机构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发展迅猛。截止目前,全市建有159家养老机构,共建成各类养老床位数8.26万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44.5张,较“十二五”末分别增加5.1万张、2.5张。目前养老机构平均规模在250床左右,其中500床以上的规模养老机构26家,占机构总数的16%。尤其是苏州市怡养老年公寓、苏州瑞颐养老社区、张家港优居壹佰养老公寓、吴江滨湖乐龄公寓、苏州久龄养老公寓等养老机构,各自的床位数都超过了1000床。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市养老服务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养老机构入住率总体不高的问题。 2019年苏州养老及护理机构分布及入住情况 表格见附件。 从统计数据看,我市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仅为42%左右,不足一半,入住率最高的姑苏区,平均入住率也只有66%。养老机构大量床位处于空置状态,不利于养老机构当下的营运管理,从长远看也不利于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更重要的是造成了一定的社会资源浪费,应当引起重视。 我市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总体不高,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养老机构自身营运推荐不够有关,也与社会接受机构养老的程度有关,特别是近年来部分机构对养老市场过度乐观,竞相投资,供需失衡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我市养老机构设立是区级审批,缺乏市级层面的统筹与把控,更容易加剧供需失衡。 三、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十四五”建议中明确指出: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今后我市的养老服务业应遵循党中央指明的方向发展。在此,提出2点建议: 1、尽快制定我市“十四五”期间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规划,从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出发,统筹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加快形成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层级清晰、功能完善、适度超前、全民共享的我市养老服务网络。 2、苏州自然人文条件优越,社会资源十分宝贵。建议市政府指定一个部门在规划引领下制定我市养老设施布局意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从城市规划、土地供给等方面,依法合理适时调控养老机构特别是大型养老机构的设立,实现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资源有效配置。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苏州市民政局 | |
| 协办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1-05-26 15:08 |
| 办理类型: | A: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朱国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苏州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强规划引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于1982年进入老龄社会,早于全省、快于全国。截至2020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达到188.5万,占户籍人口的25.33%,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达29.87万,占户籍老年人口的15.86%。目前,我市共有161家养老机构,机构床位数54187张。养老机构在蓬勃发展的同时,还存在着公办养老院机制不活、收住门槛过高等问题。我市正逐步探索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取消或降低长者收住限制、适当提高护理费等收费标准等措施。针对部分民营机构入住率偏低等问题,将考虑逐步放松对入住长者的地域限制、推广民营机构收费公示制等。下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 一、加强规划引导 我市已将“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列入《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扩大养老资源多元供给,合理配置不同类型养老床位,优化养老机构空间布局,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突出以人为本,合理开展养老设施规划,优先保障新增养老设施用地。正在制定的《苏州市养老服务业“十四五”规划》拟重点加强失智老年人养老机构和嵌入式小型养老机构建设,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鼓励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更新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多方式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将养老机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助浴点、中央厨房、护理站、老年大学等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体系。 二、完善会商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区域养老机构布局,我市将完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增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涉及本区域项目的,拟邀请辖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参会研究。通过部门集体会商,分析研究新增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促进优化区域养老设施布局,提高养老项目投资效率,会商解决闲置资源改建养老机构的消防审验和抗震加固等问题。 三、盘活床位资源 目前,苏州已有吴江区七都悦心公寓、吴江区汾湖悦心公寓、苏州市九如城虞山康养中心、张家港市澳洋优居壹佰如意家院、张家港市澳洋优居壹佰吉祥家院、张家港市华青老年公寓、太仓市璜泾九如城康养中心等7家养老机构向长三角地区老年人开放床位,占江苏省异地养老机构总数的43.75%。下一步,我市还将探索研究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制度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在满足兜底保障老年人需求的基础上,逐步向社会老年人开放,尽可能盘活床位资源。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养老服务的关注以及提出的宝贵建议。 苏州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5日 联 系 人:蒋天毅 联系电话:82280270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21号提案的答复.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