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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中小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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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人:
民建苏州市委员会
建 议 号:
007

标    题:

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中小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

建议内容:

 

近几年来,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产业转型升级的压力,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十分重视优化实体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减税降费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得到了有效优化。从整体上说,苏州的营商环境在同类城市中属于优良水平。这几年市、区各级政府部门推出的改善营商环境措施的效果也是显著的。不过就制造业而言,苏州作为全国第三大制造业城市,在促进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营商环境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短板,影响着企业家们投资的信心、创新的热心、实干的专心以及高质量发展的恒心。

一、当前苏州中小企业营商环境所面临的问题

1. 现有政策措施没有切中企业的痛点随着廉价时代的结束,制造业的生产经营成本要素,如土地、资金、劳动力、水、电等价格逐步走高,我市企业的竞争优势逐渐消失。尽管国家针对实体经济出台了各项旨在降低税费成本、营改增放管服等改革措施,以及逐步降低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但对于制造业企业来说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并没有很强的获得感。仅以税费成本为例,企业面对的是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综合税负成本,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费用。增值税率降低带来的实际效果,对制造业企业而言可有可无。而且增值税抵扣规则过于复杂、责任主体不清晰,部分涉企收费细则不明晰,使得中小企业难以享受政策红利。企业目前普遍关心的是企业所得税和社保费用在其生产经营成本中的比重高居不下。也有企业反映,增值税率降低之后,掌握流通渠道的采购商,同步要求企业降价,生产企业并没有享受到减税的实惠。而且这部分降价的实惠也并没有传导给终端消费者,因为消费者在面对这部分采购商时,没有议价能力,导致国家减税降费的成果被中间环节截取了,制造企业和消费者都没有受益。

2. 政策配套措施少、可操作性差在政策落实和执行方面,目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普遍存在着配套措施少、可操作性差等问题。一是涉及部门众多,容易相互扯皮,政策落实不到位,优惠难享用,操作难度大。例如,稳岗补贴政策的申报条件要求很低,申报企业众多,如果全部落实政策,财政压力较大。所以实际操作时,需八个部门联审,会额外增加一些评审条件,变相提高要求,导致很多中小企业很难达标。二是政策兑现难,有企业反映,高企研发费用补助、高企培育等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周期过长,甚至迟迟不能到位,影响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研发企业的现金流。

3. 尚未形成与制造业相匹配的人才、生产配套和融资环境企业的生存和转型升级更多依赖于人才,制造业企业主要需要的不是博士及以上的研发型人才,而是硕士、本科及以下的应用型和操作型人才。我市高居不下的生活成本和人才政策,恰恰对这部分金字塔中下层的人才是不友好的。在现有人才引进或者补贴政策中,主要面向高端人才,学历及其相关要求(如知识产权、获奖等)所占的比重较大。虽然政府一直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促进产业形态、生产组织方式、制造模式变革,加快机器换人,扩大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设备在工业企业中的运用,减少用工人数。但是我市制造业企业发展相当不均衡,多集中于产业链中下游,缺乏核心竞争力和必要的技术与资金储备,科技型及技术密集型企业并未占据主流,单纯依靠自身力量很难完成转型升级,需要与之配套的生产性服务型企业的支撑,而我市的生产性服务型企业尚未形成气候。伴随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大,制造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制造业企业的资金压力剧增。资金获取的便利性方面,中小企业融资70%依靠间接融资,30%依靠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主要是银行,由于需要抵押物,大部分中小企业拿不到贷款。作为直接融资的股票、债券市场,门槛太高,中小企业进入不了。一些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小贷公司,由于融资难、风险高、税负重、监管错位等问题,发展受到影响。

4. 市场体系的公平性和透明性仍需提高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上看,虽然逐步取消了资质证书、许可证书、准入门槛等限制,但受历史原因和思维惯性的影响,民营企业经营仍存在各类歧视性限制和各种隐性障碍,受到各种隐性准入壁垒以及行政许可和变相审批的制约,与国有企业仍不能完全公平竞争。

二、优化我市中小企业营商环境的几点建议

1. 切实降低制造业企业综合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中,最大的挑战就是如何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制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让广大制造业企业、民营企业和消费者能够真正享受到减税降费的实惠。除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营改增改革、认真清理收费基金项目、小微企业降费扩围政策及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等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建议与全国第一制造业城市——上海开展联合调研,科学分析制造企业成本下降的空间分布和时间特征,不同规模、不同经济类型的制造业企业的成本特点,有的放矢,各有侧重谋划差异化降成本途径,对相关政策措施的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制造业企业能够真正走出高成本和高负担的阴影,焕发新的活力和竞争力。

2. 提高办事效率,明确政策要求,及时落实补贴资金政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自身改革是关键,应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模式的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尤其涉及中小企业的政策、项目、补贴等,确保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到位,限时办结。在企业申报有关补贴时,明确条件要求,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一律落实政策,不再设置额外的评审条件,变相提高门槛。对于配套政策和资金的落实期限,建议不能晚于主体政策和资金到位后的1个月。

3. 强化制造业企业需要的人才、资金和生产配套环境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构建与制造业技术创新相匹配的创新型产业人才支撑体系。加快建成多层次制造业人才队伍,深化校企合作,以工匠精神来培育新型知识型制造业人才。鼓励银行等信贷机构为优质制造业企业提供增量信贷服务,对为优质制造业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业务补助和风险代偿,鼓励保险企业设立信贷保险,如发生企业还贷困难,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信贷机构损失,增强机构放贷信心,支持制造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发挥好金融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推动作用。生产性服务型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可以让众多的制造业企业更加专注核心业务,提升产品附加值,又可以从服务供给侧角度降低制造业的发展成本,进而提升企业竞争力。我市应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协同融合发展,对此类企业进行政策性倾斜。

4. 落实企业信用红利,完善投诉举报制度一方面,对制造业企业,要坚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于满足环保、安全、消防等方面要求的或者评级的守信企业,除国家规定的专项和年度检查以外,给予每年一定数量的免检特权,企业可自行决定使用时机。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让企业能充分享用信用红利的实惠。另一方面,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试行实名举报要求和不实举报惩戒制度。对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恶意举报者,应对其个人进行信用惩戒,计入个人征信档案。对被举报但通过检查的企业,应给予一定的信用奖励,适当增加免检次数,反之则扣除免检次数。通过固化制度,形成社会、企业和个人整体的诚信氛围。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会 办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税务局;苏州银保监分局;苏州市工商联;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24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A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07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苏州市委: 贵委在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中小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经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单位进行了联系和沟通,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积推推出多项举措,取得一定成效。 一、我市中小企业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中小企业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创新创业的主体力量和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一是总量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9年底,全市拥有中小微企业71.8万户,同比增长7%,占全市企业总户数的99.9%。二是科技创新活力不断增强。截至目前,我市科创板上市企业达到10家,占全国科创板上市企业数的9%。三是发展预期向好。2019年,全市中小微企业工业产值18257亿元,同比增长5.8%,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4.3%。 二、我市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相关举措 (一)突出法律制度保障,护航中小企业健康成长 一是调整了苏州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等事项。机构改革后,我市及时调整了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政府一把手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分管副市长等任副组长,调整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二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2019年,市工信局牵头组织苏州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审议暨《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三是高标准打造“企业服务总入口”。正式上线“苏州市企业服务云”平台,集成各类惠企政策、平台、服务。目前,服务云政策知识库共涵盖国家、省市各级政策2767条,引入政策计算器,结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于企业可享受的惠企政策精准匹配。服务超市已入驻机构264家,提供服务512项。 (二)出台苏“惠”十条政策意见,助力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2月2日,苏州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给以支持,帮助企业共渡难关。苏“惠”十条成为全国首个以城市名义对中小企业进行实际扶助的政策,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得到了两位中央领导同志的首肯,并在商务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重点向海内外推荐。政策执行期内,已为83127户企业提供贷款4961.34亿元。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34%,比去年同期下降1.16个百分点,同时累计为企业减免费用7995.34万元;实现企业稳岗返还20.06亿元,覆盖26.59万户企业,稳定岗位386.7万个;减征减免34.4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9.86亿元;全市国企减免中小企业租金超10亿元。 (三)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一是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和产业基金导向作用。2019年市级财政下达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4.5亿元,2020年预算安排5亿元,5月12日前已下达3.5亿元。截至2019年底,设有市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15支,其中母基金8支,直投基金7支,总规模23.99亿元,财政认缴出资16.04亿元。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为原则,委托专业化市场管理机构进行投资,主要投向我市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新兴产业等行业。二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相关要求,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完善政府采购质疑诉讼和行政裁决机制。三是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公布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制定本地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协同相关部门摸排、整治口岸乱收费。2019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575亿元,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持续释放。 (四)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创新型产业人才体系 一是实施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对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点行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各县市、区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在引进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符合当年度《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的人才,可分别申报6-12万元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二是加大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企业打磨产品、提升质量的热情与动力,促进“苏作”精神回归。三是健全企业人才引育体系。全面落实“人才新政40条”,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大力实施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计划和人才乐居工程,加大对民营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推进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对参与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的单位,按照高级工及以上人才培养量给予奖励。 (五)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信用红利 一是提升信用管理水平。积极响应省“万企贯标,百企示范”工程,将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示范作为信用建设的有力抓手,立足本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采取政府推动、企业创建、机构辅导三位一体的方式,推进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工作,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目前已累计培育贯标企业4302家、市级信用示范企业400家、省级信用示范企业39家。二是推广信用信息应用。不断强化公共信用服务大厅功能,累计为有关部门提供信用审查2391批次、涉及企业51万余家(次),为15596家企业出具了信用查询报告。通过开展线上线下信用修复培训,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信用异议处理与修复。三是释放企业信用红利。开创以“信”换“贷”的“政税银”全国新模式,为守信企业提供“绿色通道”,累计为3.1万余户纳税人提供各类信用贷款授信超140亿元。先行先试征信体系试验区,打通政银信息,改善中小微型企业融资信用环境,依托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已为1.73万家企业解决了6754亿元融资,其中8063家企业获得信用贷款1442亿元。同时与16家商业银行合作推出“征信贷”产品,共为903户企业实现授信17.36亿元,户均192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实施成效,落实中央降低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加大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降低社保费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率等政策,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中央、省、市各项税收减免、缓缴优惠政策,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 (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积极落实中央、省、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督促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及时将扶持资金拨付企业,做到应补尽补。 (三)落实人才支持政策 对中小企业一视同仁,支持企业培育和引进创新型、知识型人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推进多层次制造业人才支撑体系建设。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需要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市(区)的不懈努力共同奋斗。最后,再次向贵委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希望今后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9日 联系人姓名:张青 联 系 电话:6861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