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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推进苏州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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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人:
民建苏州市委员会
建 议 号:
006

标    题:

推进苏州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产业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特色创新集聚的重要形式。苏州拥有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的科技园、创新园、创意园等各种形式的产业园区。

    在推进我市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产业园区发挥了产业引导、人才积聚、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向现代产业园区转型的过程中,很多产业园区的增长模式仍然过多依赖低成本劳动力、低端产业以及资源环境消耗上,对于创新引领的核心认知不足,产业的创新力、集聚力不强,产业特色也不明显。主要体现在:

   1、产业集聚效应不明显。产业园在早期发展中,利用土地和劳动力成本的比较优势和交通区位优势,吸引了以加工制造环节为主的企业投资,获得了经济快速增长。但在全球经济增长动能转变、中美摩擦不断升温的大背景下,传统的发展模式难以持续。然而很多产业园区仍留恋于传统模式的增长红利,偏重于占有资源,弱化了园内的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建设,使得许多产业园的主导产业不明显,配套功能不完善,产业集聚不明显。甚至有些产业园退化为了集宿区或低端加工区,完全背离了产业园的设立初衷。

2、政府部门职责不清晰。政府部门对产业园区的管理职责模糊、管理边界不清。目前,没有一个政府部门承担着对产业园区全面扎口管理的职能。如市发改委负责生物医药产业园和大数据产业园的管理,商务局负责省级特色创新示范园区的申报,工信局负责与智能制造相关的特色产业园区管理,科技局负责科技园区的管理等等,直接影响了产业园区的规范有序和统一管理,使得大量的产业园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造成土地资源的低效利用。

   3、产业分布雷同。许多产业园区不考虑区域资源禀赋,盲目跟风热点,导致产业园越建越多,但产业分布雷同,产业门类纷繁,范围太广、规模太小,缺乏因地制宜的产业优势。区域之间相互同质化争抢项目人才,不利于营造创新资源集聚,难以形成区域的核心竞争力。

4、专业化服务能力不强。多数产业园投资开发主体注重占有土地,建设载体,管理团队的人才结构多以地产开发为主,偏重于空间载体、物业服务等硬环境建设,而忽视知识网络支撑体系、创新服务体系等软服务的提升。因而多数产业园内的服务,不能有效结合科技创业企业的特点,以及园内产业特色,提供专业化服务,无法满足企业创新需求。

我们认为上述现状的主要原因在于产业园区规划不统筹,考评机制不到位,运营管理不专业,协调机制不完善等。

   我们建议:

1、加强产业园的统筹规划,保障工业用地指标。政府的产业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各板块原有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保障产业用地供地指标,引导各板块错位发展,形成板块的产业的小集聚和区域产业的大集聚。各板块重点打造1个主导产业,扶持壮大1-2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科技创新带动产业集聚,着力打造特色创新集群,提升土地产出率,促进各个板块之间的产业梯度协调发展。

2、完善产业园区管理体系建设。尽快明确全市产业园区的主管部门,便于集中统一管理。建立硬环境与软服务同时兼具的现代产业园区考评机制,建立产业园区黑白名单制,对现有的各类产业园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对占有大量资源,完全失去现代产业园特性的园区,进行清理,对其所占资源进行资源重整,盘活低效资产,避免资源浪费。

3、提升产业园区专业化管理水平。现代产业园区要紧紧围绕打造特色产业集群,聚焦培育特色产业这一核心目标,集聚特色创新资源。鉴于不同产业具有的不同特征,可以发挥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各自优势,对于那些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产业园区,建议由国有资本进行载体投资运营管理,并通过优化国有资本考核机制,引导产业园区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对于那些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方向的产业园区,则应当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充分发挥民营团队的长处,引导其紧紧围绕现代产业园区的核心要素发展产业园。加大对运营管理团队和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培养,引入各类创投资本在产业园区内集聚,着力构建产业园区科技创新生态圈。

   4、推广 “1+N” 产业发展模式,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各地产业园区之间有着时序上的梯度性、重点产业的关联性和比较优势的特色性,苏州应充分利用各区域的基础条件和发展载体,强化产业园区发展的比较优势,化解和解决产业园区产业同构问题、同质化竞争问题和行政体制问题。近两年,苏州成功的在生物医药产业构建了“1+N”的发展模式,在GDP和税收上实行分成,互惠互利,实现产业的主动流动。可以尝试在其他产业推而广之,用利益共享的财税分配机制来消除行政壁垒,构建起各展所长、优势互补、协同协作、利益共享的融合发展新格局。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会 办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税务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28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06号提案的答复 夏海涛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苏州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苏州产业园区形态 改革开放以来,产业园区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先行军,是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集聚的重要平台。从中小企业产业集聚的角度看,主要形成两种类型的产业园区: 1.经上级政府部门批复建设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旅游度假区等。其中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主要扎口在商务部门管理,截止目前我市拥有国家级开发区14家、省级开发区6家。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扎口在科技部门管理,截至目前我市拥有国家级高新区4家、省级高新区(含筹建)7家。 2.地方依据地方资源禀赋自发形成的产业园区。主要包括乡镇工业园区、特色工业园区、都市工业园区等。这类产业园区数量众多、体量相对尚未形成规模,主要由地方政府或市场化机构运营管理。 二、产业园区发展取得的成效 (一)开发区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改革开放以来,开发区成为全市“改革高地”,苏州先后创立全国第一家自费筹建的开发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国第一家两国政府间合作开发的开发区中新合作苏州工业园区、全国首家内河型保税港区张家港保税港区、全国首家出口加工区昆山出口加工区、全国首家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等多项全国“第一”或“唯一”。此外,近年来,苏州先后获批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中德企业合作基地等多项改革开放重要平台以及跨境电商综试区、“一般纳税人”等一系列开放创新试点政策,一批又一批开放型发展政策在苏州开发区试验成熟后走向全国。 (二)各类产业园区蓬勃发展。自2010年起,省科技厅开展江苏省级科技产业园的评选建设工作,我市累计有江苏省苏州吴中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等34家科技产业园先后入选,经过进一步集聚发展,形成4家国家级高新区+7家省级高新区的格局。2019年,11家高新园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4.7%,高新技术产业产值9437.34亿元,占全市的55.65%,培育高新技术企业4237家,占全市的60%,自主培养“千人计划”人才136人,占全市的51.9%,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21.94件,是全市的两倍。目前,我市依托各地区位及产业集聚等优势而设立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区等化工园区(集中区)共6个,化工园区(集中区)总规划批准面积51.01平方公里,园区内有235家化工生产企业,2018年度工业总产值达1657.99亿元。 (三)生物医药产业特色发展。2018年,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全市生物医药产业聚焦重点领域,优化空间布局,协同配置资源,加速集聚壮大。2019年,按照指导意见的工作部署,我市设立首批9家苏州市级生物医药产业园,加速形成具有明显苏州特征的“1+N”生物医药产业推进模式,即建设“1”个核心区,打造“N”个增长极,对标更高水平规划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大力推动协同合作,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设立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1+N)专项资金,引导新药早期开发环节向苏州工业园区集中,合作研发、临床试验、规模化生产、商贸流通等环节向其他产业集聚区合理布局。截止2019年底,产业规模突破千亿元,集聚生物医药企业3000余家,从业人员数量众多,生物医药产业已成为苏州市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引擎。 三、下一步工作推进方向 在过往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各类产业园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由于一直遵循土地融资、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债务偿还的循环模式,过度依赖土地经营、对产业发展缺乏有效的调控以及缺乏统筹管理等原因,导致产业集聚效应不明显、政府部门职责不清晰、产业布局雷同、社会管理实务日益增多、专业化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日益凸显,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向进行推进: (一)明确政府部门职责,有效整合优化资源。 一是针对产业园区“正规军”,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利用国家和省开发区、高新区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与开发区和高新区升级、扩区和区位调整相结合,对考核结果好的开发区和高新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激励奖惩作用和引导作用,对排名靠后的开发区和高新区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对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出现重大问题的开发区和高新区要核减面积或按规定予以降级、撤销。 二是针对产业园区“游击队”,推动地方部门结合现代产业园区“着力打造特色创新集群,着力提升土地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智能制造普及率”要求,以苏州国际科技园等先进产业园区为标杆,对面广量大的产业园区“游击队”开展考核、督察,有效打击虚挂各类牌子,实则做厂房租赁的虚假产业园区,优胜劣汰、兼并整合、做大做强,有效整合资源,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档升级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从产业园区服务供给侧出发,更加突出全过程、全链条的专业化服务,打造优质产业生态。围绕我市重点打造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纳米技术、人工智能等先导产业, 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环境,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试点,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推出机制,努力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探索实行差异化管理措施,通过专项服务产业、高标准厂房、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政策保障产业园区落地项目用地需求;发挥税收专业优势,重点做好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的宣传、辅导和落实。 二是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考核为抓手,提升产业园区发展水平。引导各类产业园区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切实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以及投融资对接、法律援助、业务代理等专业化、特色化的集成式服务,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根据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考核结果,重点支持管理水平高,专业化程度高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间接带动面广量大的乡镇街道的产业园和民营资本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三是支持产业园区引进各类专业人才。支持产业园区定位发展需求,依托“千人计划”、“省双创”、“姑苏领军”等引智工程,积极培养和引进创新型领军人才(团队),夯实人才基础。持续做好人才“倍增计划”,坚持引才的决心;持续实施人才“乐居工程”,坚守引才的诚意;持续完善人才奖励机制,坚定引才的信心;创新推出人才奖励新政,坚固引才的高地。实施万名高端人才集聚计划,其中海外占比不低于50%,外国高端专家不少于2500人。优化境外人才工作、居留和出入境服务,为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办理最高时限居留许可、优秀外籍学生创新创业等提供最大便利。降低人才落户门槛,吸引各类人才特别是年轻人才来苏创新创业。 (三)推广“1+N”发展模式,着力破解产业同质难题。 一是从市级层面加强统筹协调,贯彻落实“一区一战略产业”,支持各地推动产业园区从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出发,主攻最有条件、最具优势的领域,在培育壮大标识性特色战略产业上聚焦发力,在推动产业高端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上持续用劲,力争形成错位发展、各具特色、各展所长的产业格局。市级产业政策优先支持各板块围绕一个产业差异化发展。 二是围绕近年来苏州生物医药产业“1+N”产业发展模式,在其他产业领域进行积极推广复制。近期,苏州正在筹建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拟确定1+N发展模式,围绕1个核心区,打造N各增长极,突出板块间产业的关联和比较优势,增强区域产业竞争力,有效解决板块间产业发展雷同化、同质化的问题。在涉及板块利益的税收方面,按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应在企业经营地入库,从有利于纳税管理与服务出发,应由产业园区所在地税务机关统一行使税收管辖权,对于税收中地方分成部分,可由财政部门按照一定规则在地区间再次分配,营造各板块协同合作、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苏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苏州市商务局 2020年6月22日 联 系 人:陆晓春 联 系 电 话:65227947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