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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精准施策 持续发力 推动苏州民营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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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人:
市工商联
建 议 号:
014

标    题:

精准施策 持续发力 推动苏州民营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

建议内容: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最近一段时期,从东北考察,到南方考察,从给“万企帮万村”行动受表彰民营企业回信,到亲自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营经济发展发表重要讲话,释放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强烈信号。全社会正凝聚起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改革开放40年来,苏州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实现了从“微不足道”到“三足鼎立”、再到“半壁江山”的历史腾跃,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创业创新的主体力量、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和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民营经济为苏州地区生产总值贡献了近一半的份额;民营经济税收占总税收比重超过了五成;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投资比重超过了六成;全市七成以上的技术创新,八成以上的新增就业和九成以上的市场主体来自民营经济。
  但是,正如习总书记所讲,当前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就苏州民营企业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创新能力有待提升。一是研发投入相对不足。苏州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到3%,远低于京沪深,排在天津、杭州之后,据调查,在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下的民营企业,企业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重小于5%的占75%,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在5%以下的占68%。二是科技人才严重短缺。民营企业高层次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具备技术特长的“现代工匠”普遍双缺,成为限制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最短板”。三是创新型企业占比较低。苏州具有全球的国际视野和资源整合的环境和机会,但是缺少整合国际创新资源的创新型企业。目前还没有形成具有综合实力强、带动力显著的创新产业集群。
  (二)资源要素供给不足。一是用工成本持续上涨。近年来,苏州企业平均薪酬年涨幅达7%以上,社保征收比例超过工资总额的40%,如果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费用增加的部分甚至可能超过企业利润。二是税费负担减轻不明显。营改增后,增值税率由17%降到16%,力度还不够大,企业缴纳的税费仍然偏高,不少制造业企业回报率低于3%;建筑行业、部分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可抵扣进项少,税负不降反升。三是融资难融资贵依旧。金融机构受风险控制、防范风险压力等因素影响,更倾向于将信贷资金投放到基础设施、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狭窄,被抽贷、断贷和压贷现象较为普遍。虽然金融机构基准利率在下调,但民营企业实际贷款利率在上升。部分上市公司面临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四是土地资源紧张、用地成本高也制约的企业的发展。
  (三)外部保障有待加强。对标广东、上海、浙江等地,苏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最近一段时期,兄弟省市积极出台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做法经验值得苏州充分学习借鉴。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有些政策缺乏跟进和细化措施,部分政策隐型门槛高、受惠面窄加上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政策效应还未能充分显现。民营中小企业普遍反映政策“获得感”不强。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中介机构冠服务之名,行垄断强制收费之实,存在效率低、收费贵、服务差、监管弱等乱象。一些党政干部对亲清政商关系的“度”拿捏不准,出现了“怕担当,不作为”的倾向。此外,政策执行一刀切也“误伤”了部分企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提供了的根本遵循。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营造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营商环境是重要软实力,也是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条件。兄弟省市的做法经验也启示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再出发,在打造更优营商环境上再下功夫,培育高质量发展的沃土。一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全面开放民间投资领域,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招投标等方面与公有制企业同等待遇,加大政府采购支持民营企业力度。二是推动政策有效落地。认真总结苏州民营经济的发展经验,全面梳理制约当前民营经济发展的困难问题,进一步细化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系列举措。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和政策执行后评估机制,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三是优化政务服务。建立民营企业重大危机处置机制、民营企业家市外纠纷及涉诉应急协调机制以及民营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服务机制。大力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强化“店小二”精神,服务好企业发展。四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勇于担当,真正把民营企业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努力形成“亲上加清”的政商交往模式。
  (二)坚持问题导向,构筑高质量发展的新优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必然遇到不少困难和阻碍,各级党委、政府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并把解决问题作为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水平、构筑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的重要机遇。一是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全面落实减税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总体上有实质性下降;加快推进涉企行政收费零收费;严格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降低企业用地用电成本;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二是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对民营企业股权投资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贷款;完善金融机构信贷激励机制;建立民营企业纾困和发展基金,帮助有股权质押平仓风险的优质民营企业渡过难关;做强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妥善解决民营企业临时性资金困难。三是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对企业实施分类分步有序监管,杜绝“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着力打造“不诉不查”的涉企执法环境。妥善解决涉及企业用地、产权及补赔偿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四是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当影响。(三)聚焦创新驱动,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动力创新是破解民营经济结构困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和持续动力。一是构建创新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覆盖民营科技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支持体系,搭建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与民营企业共同参与的产学研转化平台,推动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二是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打造一批创新驱动的标杆。三是加大对创新的支持引导力度。进一步扩大我市科技专项资金的规模,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研发投入的后补助力度。完善科技金融联动发展机制,深化科技与金融相结合,有效缓解创新融资瓶颈难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培育坚持高质量发展的企业家队伍一是不断提振发展信心。在民营企业负重前行的非常时期,在新旧动能转换的紧要关口,在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市委、市政府要不断传递坚定不移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心,建立健全政府与企业家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定期召开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民营企业家等参加的涉企联席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问题。二是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特别是年轻一代企业家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他们自我教育、自我激励、自我发展。三是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建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每两年表彰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恢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活动,充分发挥优秀企业家典型示范作用;组织相关媒体广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和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会 办 苏州市工商联;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医疗保障局;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苏州银保监分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5-31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14号提案的答复
市工商联:
  贵会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精准施策持续发力推动苏州民营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贵会对我市民营企业的发展倾注的关心和关注!我局经与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及贵会联系和沟通,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苏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民营经济,瞄准民营企业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和难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提高服务水平,全心全意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公平的竞争环境、健全的法制环境和宽松的社会环境。
  一、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创新创业的主体力量、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和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总量规模大。截止2018年底,全市拥有私营个体市场主体149万家,占全市市场主体总数95%。苏州有19家企业上榜“2018中国民营企业500强”,4家民营企业营业收入过千亿元,两家企业入围《财富》世界500强,全市拥有民营地标型企业41家,“专精特新”百强示范企业中民营企业有96家。二是发展活力强。全市民营科技企业超过1.5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达73%。2018年全市完成民间投资2949.34亿元,增长14%,高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9.5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64.7%,同比提高5.3个百分点。全市民营企业出口449.6亿美元,增长15.5%,高于全市出口额平均增速7.7个百分点。三是行业领域宽。民营企业广泛分布于各行业、各领域,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化纤、钢铁新材料等特色优势产业中表现不俗,在纳米技术应用、医疗器械、机器人、智能显示等先导产业中积极探索试水,呈现出大中小融通发展、服务业与制造业有机结合的新趋势。四是经济贡献大。民营经济占GDP比重接近50%,完成税收超过55%,吸纳就业670多万人。2018年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实现产值1.1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8.5%,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3.8%,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
  二、重点工作举措
  近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苏州实际,出台系列举措,扎实推进民营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政策落地落实,积极营造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我市先后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良好创新生态行动方案》、《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经营成本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2019年全市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经营成本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工作任务分解表》,积极营造全方位高水平的投资贸易环境、更加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更具竞争力的企业运营环境、更具活力的产业创新发展环境、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育环境、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围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从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多措并举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政策制定执行方式、支持推动民营企业做优做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各市、区和市各相关部门对标先进协同推进,从精简环节、减少时间、降低费用等方面,在专门领域加大改革力度,抓好各项政策落实,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增强企业信心和竞争力。二是坚持“应放尽放”,持续激发市场活力。近年来,我市大力削减审批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制定出台各类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三是坚持“放管结合”,构建全面立体的后续监管体系。建立“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将企业年报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与工商业务条线专项检查相结合。2015年以来,探索试点多层级、多领域深化改革。今年以来,姑苏区、吴中区分别获批开展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吴江区再次获批增加在镇域开展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其他板块在组建5-7支综合执法队伍等方面也都进行了积极探索。四是围绕“双创”评价,积极推进“3550”改革。开办企业登记实行“一窗受理”,实现全流程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便利化,实现全流程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50个工作日内获得。2018年、2019年我市在全省“双创”环境评价排名中,均名列前茅。五是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体系。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改革。率先在全省公布了市本级、市(县)、区“不见面审批”改革方案和首批“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六是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截至目前,苏州市本级、张家港市和苏州工业园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港保税区开展改革试点。我市行政审批局于2017年7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由市行政审批局集中、统一行使审批职能,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结合本轮机构改革,优化市行政审批局职责,将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领域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以机构职能整合实现对“放管服”改革的体制支撑。七是注重倾听实情、拿出实招、解决问题。今年我们汇总梳理了市民营企业座谈会、“两会”期间市政协“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专题会议上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李亚平市长专门批示要求将意见建议转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予以回复。为此,市政府召开专题交办会,要求各部门针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回应。各部门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制定政策措施,让企业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应,让企业有获得感,将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落到实处。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新华社等中央媒体专题报道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果,提升我市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社会美誉度,坚定了我市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
  (二)以推动全市民营积极高质量发展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以更优质服务提升民营企业“获得感”
  针对民营经济占比高、贡献大的基本情况,我市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以推动全市民营积极高质量发展为切入点,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各项政策法规落地、落细、落实。
  一是着眼推动创新创业,支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
  营造更具活力的产业创新发展环境。以产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为总揽,优化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深入推进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免费诊断工作,实施“千企技改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力争推动3000家企业装备升级,推广应用20000台工业机器人,在全市重点培育命名100家智能示范工厂。加快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充分利用评价结果,制定并实施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用电、污水处理及管道天然气指导价格等。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原创能力强的新动能企业。市工信局在全省率先建成了“专精特新”企业导向评价体系,由我市培育、推荐申报的国家级单项冠军、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量质双提升,国家级单打冠军企业及产品9个,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38家、省级专精特新产品61个,总数位列全省第一。市科技局深入实施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瞪羚企业培育计划,累计将1665家企业纳入省培育库,1901家企业纳入市培育库。入统民营科技企业达15175家。加大创业就业扶持力度。鼓励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给予不超过2年的全额补贴。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吸纳青年见习实现就业,将见习学员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截至2018年底,全市702个见习基地提供见习岗位3776个,发放见习补贴391.77万元。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全面落实“人才新政40条”,大力实施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计划、人才乐居工程,鼓励企业通过中介机构招才引智,切实降低企业引才用才成本。加大对民营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培养力度。2018年全市新增“千人计划”人才13人,累计250人,其中新增创业类人才4人,累计131人,继续位列全国大中城市首位;91人入选省双创人才,连续12年领跑全省;累计支持市级重大创新团队12个,姑苏领军人才1291人。
  二是着眼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减税降负优惠政策。通过精准扶持,确保小微企业用好政策,保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全覆盖。落实增值税税率和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调整政策,为全市2141户企业办理留抵退税53.3亿元。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惠及我市近50万户小微企业,累计减免税收49.28亿元。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累计免税48.99亿元。推动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的设立运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20亿元、61.37亿元、40.44亿元。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立5亿元的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下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在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质增效、“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培育、融资性担保机构专项补助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至1%政策。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28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49号),明确全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至1%政策在2019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2018年全年为企业节约成本8.99亿元。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实施19%。2018年5月省人社厅、财政厅下发《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28号),自2018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2018年养老保险降费率全年全市为企业减负16.04亿元。
  三是着眼缓解融资困难,多措并举畅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进一步完善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鼓励符合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方向的中小微民营企业使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截至2019年1月末,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企业合计3.1万家,为9600多家企业解决5666亿元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通过“小微e贷”等产品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从去年8月推出至2月底,“小微e贷”已发放21.97亿元,支持户数达到1051家,加权平均利率5.42%,最低利率4.35%,户均贷款209万元。加大对中小企业再贴现业务支持力度,2018年人行苏州中心支行为小微企业提供再贴现业务3865笔、金额达86.4亿元,占业务量和贴现金额的比例分别达到87.77%和86.52%。其中90%以上的票据贴现利率低于我市全部金融机构票据贴现加权平均利率。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民营制造业企业的融资扶持力度,对担保机构进行业务补助和风险代偿。积极对接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对担保费率低于2.5%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实施不高于季均担保责任余额5‰的风险补偿,对开展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并执行优惠费率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给予设立补助和增资奖励。
  四是立足服务发展,优化涉企工作载体建设。加强经贸交流合作平台建设,市工商联累计组织500余家次企业参加苏浙沪宁夏商会联盟招商对接会、苏陕扶贫协作交流会、德国重点项目推进会及税务服务“走出去”企业交流会等各类经贸活动,为促进民营企业寻找商机、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开辟广阔空间。加强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仲裁委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开展“法律三进”活动,共开展各类活动210余次。与市仲裁委和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两期法律论坛,350余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参加了活动。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合作,依托苏州市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为30余家重点民营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法治体检”服务。深入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全市各类商会共建有人民调解组织204家,累计受理和调解各类纠纷300余件,调解双方满意率达99%,年内有5位同志获评全市2017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加强教育培训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加强与浙江大学、市委党校的联系交流,与苏州大学合作成立“苏州市工商联企业家培训基地”,并推动多家商会与苏大各学院签约合作,构建我市非公人士教育培训新阵地。加强对外联络平台建设,先后组织企业家代表团赴俄罗斯、捷克、英国、德国开展经贸考察和友好交流,参加了省工商联举办的国际合作会议、美国波特兰市长交流活动,组织所属商会代表赴台湾、香港开展经贸交流,成立美国加州苏州商会和香港苏州商会。加强部门联动平台建设,分别与环保、安监、商务、经信、人社等8部门开展工作会晤,在初步形成联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广泛凝聚力量,形成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
  五是着眼市场开拓,推动民营企业积极稳健发展。
  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全面放开竞争性行业和领域,除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外,投资领域一律向民营资本开放。深化口岸部门“三互”合作,加快退税进度,不断优化退税流程,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主要申报业务覆盖面100%。推动口岸快速通关,构建审单放行、查验放行和检测放行动态组合工作机制,对85%以上货物免于现场查验和实验室检测,加快移动查验、电子证书改革,全流程无纸化作业覆盖率达到90%以上。鼓励民营企业用好用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和各项财政激励性政策,2018年共为超过3000家企业争取国家、省、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超过10亿元,其中,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累计支持我市一般贸易出口超200亿美元,服务苏州中小企业3200多家。注重发挥展会的渠道作用,助力中小企业深耕传统市场,拓展新兴市场。2018年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昆山进交会、“苏州名品世界巡展”及欧美、日本、中东、“一带一路”等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各类国内外展会近300场。鼓励民营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建立健全贸易摩擦案件应对全程跟踪工作机制,特别是中美经贸摩擦发生以来,苏州商务部门组织中美经贸摩擦专题座谈会130多场次,座谈调研企业1100多家(次),实地走访了不同性质、不同贸易方式企业750多家。促进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积极鼓励引导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目前,各采购人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均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予以落实。2018年,我市采购预算416.41亿元,合同金额374.37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8.01亿元,占比90.29%。
  六是着眼营造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着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畅通投诉举报处理渠道。市场监管部门以“12315”、“12365”等投诉专线为窗口,建立专门渠道,听取民营企业对部门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理民营企业的投诉、举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处理,及时查处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护航”、“雷霆”专项行动。2018年我市共处理各类专利案件1317件,同比增长30.53%,其中专利侵权纠纷案件366件,同比增长71.03%,假冒专利案件951件,同比增长19.62%。2018年全市查处商标侵权案件476件,案值750万,罚没金额773万。维权与打假并举,构筑高质量发展有序环境。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有计划地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商标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力度。将“清风行动”和出口民营企业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推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积极开展清欠工作。积极清理针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我市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积极落实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至2019年3一季度,已完成清理欠款任务3.14亿元,偿还率为85.3%,位居全省之首。
  (三)发挥媒体传播作用,做好“优秀民营企业家”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为苏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市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一直重视对苏州民营经济发展的宣传报道,在2018年度苏州十大新闻中,《擦亮营商环境“苏州品牌”,26条促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就是其中之一。去年以来,市属媒体认真做好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全市民营经济座谈会等重要会议的新闻报道,同时加强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关注和报道,如《苏州日报》刊发评论文章《抓住新机遇壮大苏州民营经济》,并深入报道了市政协、市政法系统、市中院、市审计局等单位和部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典型做法。电视《苏州新闻》推出《民营经济奋进正当时|市税务局:减税效应加码办税流程优化》《民营经济奋进正当时|盖睿科技:科技赋能医疗创造健康生活》《民营经济奋进正当时|汉通纺织:拼研发每天一个新品“抢”市场》等系列报道。今年,《人民日报》头版、央视《新闻联播》栏目关注了我市恒力集团拿到民营企业建设大型炼化的“首张牌照”。央视《新闻联播》栏目还报道了我市为民营经济和小微经济提供金融支持服务的工作。《光明日报》在头版头条推出报道《苏州的格局之变》,文中指出在创新驱动战略引领下,苏州的民营与外向型体系实现了“内中有外”“外中有内”的发展格局。市属媒体也一如既往地开展好对民营经济的宣传报道。
  三、下一步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为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发展动力,下一步我们以此为契机,抓好、抓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举措的贯彻落实,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策落实。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纾解民营经济困难,稳定和增强企业信心及预期,加大创新支持力度,提升民营企业专业化发展能力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水平,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今年我们将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组织领导、政策协调、指导督促作用,明确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形成共促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合力。
  (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推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等事项、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抓好各项政策落实,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的服务。
  (四)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企业服务长效机制。以建设和完善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创业创新服务体系为重点,努力形成“网络健全、覆盖面广、受益度高”的全市民营企业服务体系。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目标,通过“互联网+企业服务”,建成企业服务云平台。整合涉企服务,推动政策落实,响应企业诉求,建立健全跟踪督办机制,形成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的长效机制。聚焦融资难融资贵和创业创新中的难点堵点,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