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市工商联 | 建 议 号: | 018 |
标 题: | 关于加快提升我市电梯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建议 | ||
| 建议内容: | 目前,我市共有持证电梯制造单位近百家,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近两百家,是全国最大的电梯制造基地之一。电梯拥有量约占全省总量的四分之一,位居全国地级市首位。电梯行业关系到公共安全,但目前仍然存在老龄化电梯趋多、行业维保人员不足、维保市场恶性低价竞争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苏州电梯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进一步规范电梯生产、安装、维保、使用、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估、监督管理等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责任。 二是进一步完善96333电梯紧急救援中心指挥部建设,建立在用电梯实时监控系统,通过GPS全球定位对辖区电梯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三是推广校商合作模式,结合我市电梯行业发展和销售维保市场需要,为行业储备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四是推广电梯责任险,充分发挥电梯责任保险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功能,落实电梯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减轻责任主体经济负担。 |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 |
| 会 办 | ;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8/5/23 |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18号提案的答复 苏州市工商联: 经研究,现对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提升我市电梯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随着苏州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电梯成为我市百姓工作、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交通工具,同时电梯产业也是推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基础。作为特种设备,电梯是生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而言,电梯是一种安全性和稳定性较高的机电类特种设备,但由于物业管理、维护保养等多方面的因素,电梯在使用过程中也会发生故障甚至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损失。目前我市电梯安全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状况 1.数量及分布 截至2018年5月9日,全市拥有各类在用电梯124820台,包括客梯91937台,货梯21375台,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9056台,杂物电梯及其他电梯2452台。另有停用电梯9659台。具体电梯分布情况如图1所示。 苏州市在用电梯数量统计(截至5.9) 客梯 货梯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其他类型 共计 姑苏区 5446 290 1082 207 7025 吴中区 9782 2210 1598 240 13830 相城区 6847 2114 630 132 9723 高新区 6612 1864 785 179 9440 工业园区 13259 2346 1415 317 17337 吴江区 7827 2482 688 255 11252 常熟市 8571 3150 829 270 12820 张家港 10055 1503 509 361 12428 太仓 5300 1005 259 172 6736 昆山 18238 4411 1261 319 24229 苏州 91937 21375 9056 2452 124820 苏州市另有停用电梯9659台 图1我市电梯数量分布情况 我市电梯拥有量占全省总量近四分之一,是全国电梯拥有量最多的地级市。从电梯增量看,2017年全市新增电梯5827台,比2016年增长4.8%,增长率较前几年有所放缓,近五年电梯数量增长情况如图2所示。 图2近五年我市电梯数量变化情况 我市梯龄5年以上在用住宅电梯共计24921台,其中梯龄5年-10年住宅电梯18733台,10年-15年住宅电梯5724台,15年-20年住宅电梯443台,20年以上住宅电梯21台。各行政区住宅电梯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 表1各行政区5年以上住宅电梯分布情况 常熟 昆山 张家港 太仓 吴江 吴中 相城 园区 高新区 姑苏 合计 梯龄5-10年 1646 4492 1349 1289 1069 354 1037 3547 2984 966 18733 梯龄10-15年 611 1197 320 347 152 140 243 1325 1021 368 5724 梯龄15-20年 0 251 4 0 0 3 0 59 126 0 443 梯龄20年以上 0 6 0 0 0 4 0 0 11 0 21 2.制造、安装、维保、使用单位 我市是全国最大的电梯制造基地之一,2017年我市电梯产量14.5万台,约占全国电梯产量的四分之一。目前,全市共有持证电梯制造单位82家,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185家,使用单位16656家。其中全市电梯维保单位按星级分:五星级7家、四星级8家、三星级58家、二星级90家。各行政区制造、安装、维保、使用单位情况统计如表2所示。 表2各行政区制造、安装、维保、使用单位情况统计 常熟 昆山 张家港 太仓 吴江 吴中 相城 园区 高新区 姑苏 总计 电梯制造 6 7 3 1 57 1 1 2 3 1 82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 15 23 18 7 52 18 6 21 8 17 185 电梯使用 2213 3287 1862 899 1933 1578 1439 1630 1039 776 16656 二、电梯应急救援状况 从2014年6月9日试运行以来,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苏州市电梯应急救援指挥96333平台共接警74871起具体数据统计如下: 处置困人故障18001起,平均每天接处困人故障12.65起,共解救被困人员36102人次,每月万台电梯平均困人率为2.3798人。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0:16:10,现场实施救援平均用时0:05:28。苏州市区(不含吴江)的12916起电梯困人故障中,启动网格救援682起,救援人员30分钟内到场率为94.13%。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0:17:19,现场实施救援平均用0:05:04。全市未发生一起处置不当引起的救援事故。 从故障原因分析,门系统和控制系统故障占较大比重,主要为轿门锁失效、厅门锁失效、电梯重启故障等。另外人为原因和外部原因也是触发电梯故障的另一大因素,如生活垃圾导致开关门受阻、野蛮搬运导致门变形、电梯在运行中出现停电等。 三、近三年我市电梯安全主要工作 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15、2017年分别通过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了电梯安全管理,推动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明确了政府部门和基层政府的职责和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了全市电梯的安全监管水平。 2.开展电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2015、2016和2017年,我市分别开展了电梯安全大会战、攻坚战和“回头看”等电梯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问题电梯,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责令相关电梯生产单位查找原因、彻底整改。对还在整改的问题电梯和挂牌督办电梯,依托地方政府,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大整治力度,逐台销号。对人口密集场所的各类电梯作为重点加强检查,督促物业(业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3.开展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活动。通过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来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优质的电梯维保单位,逐步形成以四星、五星电梯维保单位为龙头,二星、三星电梯维保单位为基础的维保单位层级分布。联合住建部门开展住宅小区电梯的监督检查,建立电梯“红黑榜”制度,将力量薄弱和无维保星级的单位逐步淘汰出市场。强化行业商会的桥梁作用,规范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4.加强维保单位管理。依据苏州市电梯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96333统计分析数据对服务不及时、维保质量差的单位实行约谈,对综合评比较差的单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严重违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通过扶优罚劣来引导电梯维保市场的健康发展。要求电梯维保单位须每年到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进行单位备案,外地维保单位到苏州作业必须有签订一年以上面积合适的商业用房合同和备有常用电梯零部件的库房,备案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开展在用电梯使用情况监督抽查。2016年进行了电梯零部件和新装电梯质量抽查工作,2017年进行了电梯维保质量和检验质量抽查工作,2018年将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的方式对全市所有电梯维保单位维保的电梯进行第三方监督抽查,对维保质量、检验质量、使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加大对老旧电梯的检测评价力度,姑苏区、相城区对相关经费确有困难的住宅电梯实行免费检测评价。 6.建立联席工作制度。苏州市质监局与住建局建立了联席制度,定期将评价较差的维保单位通报给住建局,由其通知给物业公司。使物业公司在选择维保单位的时候能够择优选优。同时住建局也将物业公司对电梯维保公司的监督纳入物业公司的评优考核中,使其重视电梯维保。 7.完善电梯物联网建设。在2016、2017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苏州市电梯物联网建设工作,争取更多的电梯接入苏州电梯物联网平台。继续鼓励对在用电梯加装远程监控系统,推行对新装电梯标准配置远程监控,实现电梯的日常运行、故障、事故等动态信息的全天候实时采集与监测,进而缩短救援时间。尝试对电梯物联网平台采集到的相关电梯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有关分析模型、统计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8.完善电梯保障工作。做好对各类重大活动,尤其是两会、节假日期间的电梯及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各地突出重大活动保障时段和人员密集场所,不断强化电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9.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积极与苏州市电梯业商会、特种设备协会和电梯制造企业等单位沟通协调,通过现场参观、集中座谈、专家讲座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公众普及电梯安全知识。轨道交通公司自去年9月开始,在地铁站和地铁上播放电梯安全知识。吴中区在多个公共场所宣传电梯使用安全。我局还充分利用安全月、质量月等重点时段开展电梯安全“进商场、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电梯安全意识。 四、对相关建议的回复 1.关于“加快推进苏州电梯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进一步规范电梯生产、安装、维保、使用、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估、监督管理等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责任”。 我局分别于2012、2015年提交了《苏州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列入苏州市立法计划,致使对外地维保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对电梯选型也缺乏相应明确规定。这确实是我市电梯监管工作中的一个盲点,我局今年将继续推动地方立法,力争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电梯的招标、使用、维保等,鼓励推动电梯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来解决目前电梯监管中的难点问题。 2.关于“进一步完善96333电梯紧急救援中心指挥部建设,建立在用电梯实时监控系统,通过GPS全球定位对辖区电梯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苏州市电梯实时监控物联网项目作为苏州市政府实事项目于2016年11月28日投入试运行。目前共联网电梯9395台,运行以来共获取故障信息247820条,其中困人故障信息1765条,平均完成救援时间04分34秒,远低于全市电梯应急救援的平均用时。 我局下一步将强化技术沟通,组织企业技术人员定期召开技术交流会,协助企业改进相关电梯物联网技术应用,提高电梯物联网的实施效果。同时我局将强化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电梯的物联网推进,我局拟在姑苏区范围内医院、轨交、客运、市直机关等公共场所开展电梯物联网项目二期工程的试点建设,项目涉及电梯数量200余台。今年我局将对每个季度困人次数最多的十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约谈,督促其重视维保质量,保障电梯安全。我局还将申报电梯维保在线实事工程项目,将全市电梯维保状况进行在线透明监督,并通过数据分析,实现分类监管。 我局要进一步加强同杭州、南京等城市间的部门合作,在电梯物联网数据应用、逻辑分析等方面进行探讨和研究,从而实现电梯物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 3.关于“推广校商合作模式,结合我市电梯行业发展和销售维保市场需要,为行业储备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我局在2016年7月21日,与苏州市职业大学进行了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对电梯人才的培养、教育、创新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在2015年和苏州市总工会、人社局联合举办了苏州市电梯维保技能大赛,今年我局将继续举办该赛事,提高我市电梯维修队伍的职业技能素质,助推电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导广大一线电梯安装维修从业人员钻研业务、爱岗敬业,保障我市电梯安全运行。 目前我市已有常熟理工学院、苏州市职业大学、吴江中等专业学校等大中专院校开设了电梯相关专业,实现了校企合作。我局也大力鼓励和引导校企合作,整合教育资源,弥补苏州市电梯行业人才不足的现象 4.关于“推广电梯责任险,充分发挥电梯责任保险事前防范和事后补偿功能,落实电梯相关单位安全责任,减轻责任主体经济负担”。 我局于2015年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省质监局的要求,联合苏州保监分局下发了《苏州市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工作方案》,在全市推广电梯责任保险。 在电梯责任保险的推广中,注重保险工作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遵循保险市场规则,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引导保险公司按照保本微利原则经营电梯责任保险。通过建立与投保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相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促使电梯使用管理等相关单位尤其是涉及公共安全的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联合卫计部门,鼓励各医院优选三星级以上的电梯维保单位,推进医院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目前全市有4万台以上的在用电梯购买了电梯安全责任险。 五、下一步主要工作打算 (一)继续开展电梯安全整治 1.对制动器为臂鼓式的客梯和层门故障频发的电梯开展全面检查和监督抽查。对发现有故障的电梯及时督促整改,发现有重大隐患的一律封停,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 2.对在苏州市区开展维保业务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结合监督检查结果和96333等应急救援平台的统计数据,出台电梯维保单位“红黑榜”。对列入黑榜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可暂停其报开工事宜。 3.推动市电梯业商会等单位组织研究高于国标的电梯维保地方团体标准,并将其在苏州市的电梯制造单位和三星级以上电梯维保单位中推行,以此鼓励支持电梯维保单位提高维保质量。 4.加强和住建、卫计、安监等职能部门的联动,加大对商场、医院等重点公共场所的电梯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公共场所的电梯安全。 5.继续开展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活动。通过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来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优质的电梯维保单位,逐步形成以四星、五星电梯维保单位为龙头,二星、三星电梯维保单位为基础的维保单位层级分布。联合住建部门开展住宅小区电梯的监督检查,将力量薄弱和无维保星级的单位逐步淘汰出市场。强化行业商会的桥梁作用,规范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6.继续鼓励对在用电梯加装远程监控系统,推行对新装电梯标准配置远程监控,方便电梯维保、使用单位对电梯故障和困人情形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快速维修和救援。 7.继续做好各类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的电梯及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各地要突出重大活动保障时段和人员密集场所,不断强化电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8.加强对96333等救援标识的维护,全力缩短救援时间。鼓励采用二维码等方式推行电梯维保在线管理。在省质监局明确我市试点的前提下,开展无纸化维保和按需维保工作。 (二)组织开展电梯产业质量提升行动 实施苏州市电梯产业质量提升行动,在电梯产业推行“全生命周期安全最大化和成本最优化”的理念,鼓励“电梯设备+维保服务”的一体化采购模式。对采用“物联网+责任保险”的电梯,鼓励采用“按需维保”的模式,由电梯制造商或三星级以上电梯维保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同意后试行(试行的单位要向市质监部门备案)。 推动电梯制造企业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构建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等环节的电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以故障率、使用寿命为主要指标的电梯质量安全评价体系,逐步形成电梯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问题可查,责任可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积极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和加装电梯工作 据统计,故障高发的住宅电梯多集中于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旧电梯及部分管理混乱的小区。一方面,使用10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老化严重,已进入故障多发期;另一方面,由于资金不到位,加上早期电梯的配件型号市场无供应,被迫带“病”运行,导致老电梯故障频发,电梯安全运行状况差。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电梯强制报废年限规定,而一些早期投入使用的电梯,经多年使用后应进行改造或更新,但往往因资金因素不能及时改造或更新,安全隐患问题相对突出。 为保障老旧电梯的安全运行,我局将逐步推进老旧电梯和故障频发电梯的免费安全检测评价工作。检测评价工作由使用单位或电梯所有权者申请,当电梯确定为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议检测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 同时关注社会民生,积极配合住建、规划等部门推动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推动检验机构,电梯业商会、协会制定检验方法和相关标准,保障加装电梯的质量安全。 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5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