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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关于提高我市环卫一线职工待遇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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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民建
提 案 号:
012

案    由:

关于提高我市环卫一线职工待遇的建议

提案内容:    环卫一线工人作为“城市美容师”用他们辛勤的劳动为创造干净舒适、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环卫一线职工的待遇是个重要的民生问题,我会近期对市区环卫一线职工的待遇开展了调研,情况如下:
    一、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我市近年来为改善环卫工人的生活,相继出台了环卫工人节表彰先进、为环卫工人购买意外保险、发放13个月工资。通过不断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力度,新添环卫机械设备,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尽量以“机扫”代替人力,减少事故隐患;设立环卫工人休息点等措施来不断提高环卫工人的待遇和工作环境。但由于环卫一线工作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还存在工资待遇偏低,福利待遇差,居住条件困难等问题:
    (一)、工资、福利情况
    因一线环卫工人面广量大,工资福利增长率不理想,基本工资收入保持在全市最低工资线标准。此外,部分环卫工人为增加工资收入而增加作业时间,每日作业总量超过12小时,但按照行业工资标准结算,实际收入也仅在1600元左右,行业整体收入水平偏低。环卫一线工人特别是外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基本没有交。
    (二)、居住情况
    城区一线环卫工人多为外来务工者,以租赁居住为主,居住地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老旧新村、棚户宿舍等处,居住面积平均约20平方,最少者仅有几平方,房屋租赁费用均在300元以上,总体居住条件较差。
    二、建议:
    为稳定环卫队伍,调动环卫职工积极性,体现对环卫一线工人的关心和厚爱,进一步提升环卫职工的福利待遇,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环卫一线工人工资增长机制,不断提高环卫一线工人工资待遇。建议我市的环卫一线工人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我市政府部门颁布的最低标准工资的110%,并实施工龄补贴。凡符合用工条件的环卫工人,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劳动保障部门每年确定的最低缴费基数。为签订劳动合同的环卫劳动合同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多渠道解决为环卫职工住房困难问题。一是通过现有的公房或改造环卫设施、配设辅助用房等方式,帮助外来环卫职工解决集体宿舍、临时宿舍。二是每年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中安排一定数量的房源,优先提供给外来环卫工人。三是每年为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环卫职工(含外来环卫职工)预留10套保障房购买指标。保障房购买的条件要包含外来环卫职工,具体由市政府职能部门制定后实施。
    3.努力营造环卫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环卫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进一步规范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环卫工作招标企业承包后,严禁层层转包。要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维护环卫工人合法权益。各级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要加大对环卫工作和环卫职工的宣传,引导社会充分认识环卫工作的重要性,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清洁环境的良好风尚,营造关心环卫工人,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理解支持环卫工作的良好氛围。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
会 办 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姑苏区政府;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3-5-17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12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苏州市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提高环卫一线职工待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城区环境卫生行业基本情况
  我市城区环卫一线工人约为5800人,主要承担城区1220万平方米主次干道、196万平方米绿化带、1143万平方米街巷新村、650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保洁任务及每天4200吨生活垃圾、1600吨建筑垃圾、300吨餐厨垃圾与50吨粪便的无害化处置工作。因环卫行业苦脏累的特殊性与福利待遇偏低等原因,导致环卫一线工人队伍存在“年龄偏大(40周岁以上占比85%)、学历偏低、技能单一、外地户籍人员较多(占比72%)”状况,同时环卫行业面临“招工难、用工难”等现实困难。
  二、市区两级开展关爱环卫一线工人的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们在关爱环卫一线工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合理制定环卫作业定额标准,切实保障环卫职工经济权益。从2008年开始,依据国家和省环卫作业定额标准,以及地方最低工资的调整和全省职工收入倍增计划要求,制定完善《苏州市环境卫生劳动作业定额标准》,每年新增的定额费用由财政统筹保障,在规范环卫作业企业运营成本的同时,确保了环卫一线从业人员的基本收入待遇。
  二是大力推进环卫机械化作业,不断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目前市区以每年3500多万的作业经费投入力度,加大环卫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当前覆盖了4条环线高架、149条地面主次干道,机械化作业面积为650万平方米,覆盖率已达83%,在全省乃至全国地级市保持领先,此举减轻了一线环卫从业人员的人工劳动强度。
  三是加强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持续建设环卫工人作业休息点。2009年以来,为改善环卫一线工人工作条件,保障环卫职工冬季有热水热饭、夏季能避风挡雨,市、区两级政府加大环卫配套设施的建设,每年均新增一批环卫工人休息点,并配备空调、冰箱、微波炉、电扇、饮水机等电器并设置桌椅,目前已建成并启用环卫工人休息点100多处,解决了长期困扰一线环卫从业人员的用餐与休息问题。
  四是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保障环卫职工作业安全。2012年,我局制发了《苏州市区环卫工人培训方案》,按照“应知应会”的要求,组织开展市区范围环卫从业人员15轮次的分级、分层、分工种业务与安全教育培训,共分发成套培训教材近2万册。同时,从2008年起,市级财政每两年拿出300万元,为市区每位一线环卫从业人员配备四季分明的8件套安全作业工作服,进一步提升了环卫作业中的人员安全系数。
  五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减少环卫职工后顾之忧。2007年开始,市政府就着手解决环卫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当年在市区为2000多名一线环卫从业人员进行参保,其中耗资3000多万元进行一次性补缴,这一举措保障了环卫职工能及时享受到养老、医疗、工伤等政策待遇。近两年,为避免环卫作业实行市场化后,用工企业不按实缴纳社保的情况,由市财政采用“以奖代补”办法,力争把应保环卫工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2008年起,由政府出资为市区环卫一线工人购买团体意外险,2012年起覆盖全工种,2013年将标准从每人120元提高至每人200元,进一步加强环卫工人的抗风险能力。此外,2009年起,通过环卫信息化系统建设,全面实行环卫招标企业用工人员信息报送备案制度,对劳动合同签订、社保费用缴纳、慰问补贴发放等内容进行行业监管,并通过环卫协会以建立环卫作业企业资信等级制度,逐步提升准入门槛,培育环卫企业诚信,营造良好用工氛围。
  六是提高环卫职工的工资待遇,调动环卫职工的积极性。2008年以来,在围绕“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这一主题而开展的环卫行业劳动竞赛中,市级财政均拿出专项资金,在苏州市人民大会堂举行总结表彰会,重奖表彰一批环卫标兵、优秀工人、先进个人,环卫标兵为每人5000元,优秀工人为每人3000元,先进个人为每人2000元,5年来共奖励50名环卫标兵、500名优秀工人、2500名先进工人,奖励总金额达675万元,同时市四套领导班子、市总工会领导都与会祝贺,并通过多类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一线环卫从业人员的先进事迹,增强其荣誉感和使命感,营造全社会尊重、关心环卫工人的良好社会氛围;2008年起,环卫一线工人基本工资均按地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市区两级财政按比进行足额拨付,保障了环卫一线工人最基本权益;2009年起,我局每年都邀请500名环卫工人代表参加年初一新春团拜会,市长、分管副市长均与会,向全市环卫职工送上新春问候与良好祝愿,并为每位环卫工人送上节日慰问金,进一步鼓舞环卫职工士气,同时当年起,每年高温季节由政府出资对市区环卫一线工人进行高温慰问,并发放高温慰问金每人100元;2012年起,市区两级财政对一线环卫工人每人发放第13个月基本工资,2013年春节为每人增发1000元新春慰问金。经统计,2012年较去年同期环卫职工工资增涨幅度达37%,进一步提高了环卫职工生活福利待遇,2012年市财政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慰问环卫特困家庭与困难职工;2013年1月起,城区环卫一线工人由财政统包,符合条件者全部代缴住房公积金,并可通过绿色通道实现“每年集中一次提取公积金”,用于购(租)房。
  三、继续关爱环卫一线职工的工作设想
  您委在提案中提出的“建立环卫一线工人收入增长机制、多渠道解决环卫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努力营造环卫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的建议对我市下阶段进一步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稳定环卫工人队伍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工作方向,我局将在市政府统一协调下,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通过社保工作的全面完善,实现环卫一线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工资是环卫企业职工的主要收入来源,社保部门始终把维护职工工资权益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采取各种有效举措提高环卫职工的收入待遇。按照2012年国家住建部等七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建城〔2012〕73号)以及省住建厅等七厅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全省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苏建城〔2012〕614号),社保部门目前已完成全市环卫行业的抽样调研,并将于今年5月发布环卫行业职工的工资指导价位,公布环卫职工工资的高位数、75分位数、中位数、25分位数、低位数和平均数,便于指导环卫用工企业建立职工的正常增长机制,同时探索研究分行业公布最低工资标准,我们也将抓住契机,尽早实现“一线环卫职工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的目标;其次将配合政策法规部门抓紧出台《苏州市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推动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合理增加职工工资,进而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一线环卫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第三将对环卫企业遵守劳动法律、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情况进行监督,规范环卫企业用工行为,特别是督促环卫用工企业与职工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必备条款,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环卫工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严格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合理安排环卫职工工作量和休息时间,超过法定工时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加大高温季节劳动保护专项检查力度,督促环卫用工企业落实环卫工人高温津贴制度。
  二是通过市区两级财政对环卫行业的持续投入,解决环卫行业发展中财力的后顾之忧。首先是全面落实环卫一线职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保环卫一线职工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今年如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市、区两级财政将按比例统一进行补贴;其次是完善按以奖代补的形式,由市级财政按每人每月110元标准进行拨付环卫一线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第三是市区两级财政将全面支持与实施环卫作业定额管理、全量考核拨付机制,每两年完善、审定并发布环卫作业定额单价,并测定当年度城区环卫作业经费额度,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财政环卫作业经费合理的保障、增长机制。
  三是通过住房建设部门的创新工作,努力探索并实践解决环卫行业职工住房问题。首先是发挥住房公积金扶持作用。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市住房建设部门将给环卫行业外地职工在缴存、贷款、提取上以“市民待遇”的配合工作,为其逐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相关资金支持;其次是探索建设环卫职工公租房。环卫一线职工大多数是外来务工人员,年龄较大、收入较低,买不起商品房,承租市场出租房也相当困难。考虑环卫一线职工的特殊情况,住房建设部门将在市政府协调下,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探索研究环卫职工公租房政策,通过建设、改建、租用等多种形式多渠道筹集一定数量的住房,作为环卫职工公租房,帮助部分符合条件的环卫职工解决居住困难。
  四是市区两级环卫主管部门将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充分保障行业职工的合法权益。首先是规范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目前,市区环卫作业市场化率已达70%,作为环卫主管部门,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环卫作业企业资质管理,严格执行进入苏州市场企业的准入门槛标准,按照行业内考核管理标准,通过包括信息化管理在内的各种方法与途径,联合区环卫主管部门加大对其监管力度,特别将强化其所属环卫从业人员工资发放与福利保障方面内容,进一步完善考核成绩与作业经费相挂钩的模式,进一步培育“重信用、讲规范、树品牌”的规模型环卫作业企业。其次是加大行业内职工宣传教育工作,依托市区环卫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平台,加大对环卫工人安全教育力度,以常规安全知识教授,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自我防护技能提升为主要内容,深入推动环卫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自身安全保障效果,力争年内实现市区行业内每位从业人员一次以上的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目标。第三是启动并运作“环卫工人关爱基金”。由我局与光大环保公司共同筹建的150万元的“环卫工人关爱基金”,将为一线环卫工人发生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事故时提供及时的经济补助与物质保障。第四是组织开展第六届市区环卫行业劳动竞赛,在树典型、营氛围的同时,继续加大对优秀工人的表彰奖励力度,并依此为契机,加大社会对环卫行业整体的关注度与关爱度。第五是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借助市级主流媒体,进一步加大对环卫工人先进事迹的宣传,同时依托城市公益广告、环卫网站、环卫热线、政务博客、主题微电影等方式,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同创共建洁美家园,尊重关爱环卫工人”的良好氛围。
  感谢贵委对市容市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不妥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