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人: | 民建 | 提 案 号: | 010 |
案 由: | 关于因地制宜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建议 | ||
| 提案内容: | 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发挥各自医疗服务特长,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的创新举措,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政策途径。通过两年多来的具体实践,基本药物制度确实收到了一定成效,特别是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取消了“以药养医”,患者就医费用有所下降,较好地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但是,由于“基药”目录设置的范围、合理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导致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病人用药不便,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看病难”的问题。近期,我们对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了一次调查,情况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药”目录与本地疾病谱存在差异,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用药得不到满足。例如,内科方面:高血压用药安博诺,糖尿病用药格华止,支气管哮喘平喘消炎药喘康速气雾剂,肺部疾病感染控制、抗幽门螺旋杆菌治疗等需抗生素升级时的用药克拉霉素,消化性溃疡或伴上消化道出血用药洛赛克(有奥克亦可)。妇科方面:孕妇感冒发热用药小柴胡,中年妇女月经不调用药宫血宁,妇、外科常用药立止血。五官科方面:白内障用药卡林U,过敏性鼻炎用药布地奈德喷剂。儿科方面:小儿高热惊厥用药小儿退热栓。以上例举仅是部分,均不在“基药”之列,由此造成了一些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单位配不到药,被迫转到上级医院就诊,带来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一是影响了患者就诊,同时也增加了上级医院的医疗服务压力,使看病更难,就医成本明显增加。特别是儿童患者,往往需要两个以上家长陪同,耗费的精力和就医成本就更大。部分偏远地区患者,因距大医院较远,看病往返难度也很大,百姓对“看病难”怨言颇多。此外,大部分慢性病患者仅仅需要复诊续药,一旦到了大医院,同样要走挂号、诊疗、缴费、取药等服务流程,需要耗费大量的排队等候时间,使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二是影响了基层医疗单位的发展和医务人员能力水平的提升。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苏州地区的基层医疗单位已具有一定规模,医疗服务能力也达相当水平,部分单位已接近或达到了二级医院的能力水平,并开展了特色专科(病)的建设。由于“基药”目录的限制,基层医疗单位的特色难以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了影响。原本一些通过单纯用药就能解决问题的患者,由于无药的原因只能转到上级医院治疗,长此以往,医务人员得不到锻炼,业务水平势必难以提高。三是削弱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地位和作用。“基药”目录涵盖了大多数疾病治疗的用药,但部分常见病并不是极少数人的专利,据吴中区长桥、郭巷、越溪、胥口、临湖等5家基层医疗单位的统计分析,平均每天约有5%左右的患者由于缺药而转诊到上级医院,这每天的5%都是不同的对象,久而久之涉及的人群就会逐步扩大,极少数也就会迅速变成大多数,基层医疗单位在群众心目中的依赖度和信任度就会减弱,满意度将不断下降。四是阻碍了双向转诊的进一步拓展。我们的医疗服务原则是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又碰到了巩固性用药的问题,由于药品目录的不对称,在大医院确定的治疗用药方案在基层医疗单位无法得到延续, “康复回社区”就很难得到有效落实。另外,患者到大医院就诊后配几天静脉用药到基层医疗单位代输液是无可争议的事情,但大医院配的一般都是非“基药”,那么代输液是否算是使用基药?如果算是使用基药,按规定基层医疗机构就不能代挂输液,这样就又给患者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2.部分“基药”配送时常脱节。一方面配送企业较多,集中度不高,特别是品种单一、采购量少、利润小的品种,经常出现配送不及时现象;另一方面部分厂家由于中标品种压价过低,因生产没有利润而停产,根本不可能配送到位。用药效果差影响了群众对基层医疗单位的信任度,药品配送不到位更加剧了缺药现象。 3.药品采购编制年度计划难以掌控。基层医疗单位网上采购基药需提前一年向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报送计划,计划用完后只能依靠区内其他单位调剂,如无调剂余地就无药可用。“基药”是否够用,临床用药医生的主观不是主要因素,最重要的还是患者的客观需求。报计划是需要的,但原则性和灵活性应相互结合,要增加基层医疗单位修正计划的环节,否则计划少了就会更加缺药,看病更难。 二、建议 1.选择吴中区东山、金庭医院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运行试点。吴中区东山、金庭人民医院地理位置特殊,距离市区较远,遇到大雾、台风等天气居民出行不便。为此,建议市卫生、人社等部门同意,监察等部门加强相关监管,在东山、金庭医院试点突破“基药”目录限制,突破一级医院的服务范围,以方便百姓为最终目的,实行一级医院的改革试点,探索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 2.进一步完善“基药”的遴选和配备使用机制。根据当地疾病谱的需求和苏州的生活水平、用药习惯等因素及时向省级主管部门反映,争取省级主管部门适当放宽苏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在选择基药目录上的权力,以便根据苏州实际情况,调整“基药”目录。基药制度的改革目前还在磨合试行阶段,应该从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出发,通过调查研究及时加以调整。 3.增强卫生与医保的联动机制,允许基层医疗单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用药。目前,基层医疗单位只能使用“基药”目录药品,医保范围内的非“基药”在基层医疗单位变成了自费药品,而在民营的门诊部、诊所,反而可用医保卡配药。这对公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就很不公平,群众也不方便。 4.在药品“零差价”的前提下,增挂二级医院建设单位或二级医院分院的牌子。对具有一定规模、软硬件基础较好的基层医疗单位增挂二级医院建设单位或二级医院分院的牌子,并给予一定的政策,适当扩大用药目录,以鼓励基层医疗单位特色专科(病)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和用药需求。 5.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配送机制。目前的“基药”配送方式,基层医疗单位很难掌控,更多的是义务,权利很难落实,配送不到位也无法追究,而且配送企业众多,大大增加了工作量。建议以区域为单位确定医药公司为配送中介企业,这样对应度比较集中,相互配合起来也较为方便。 苏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很多都是结合实际率先改革突破,形成经验,后被认可并推广的。我们建议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苏州也能结合本地实际,率先推出适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百姓需求的创新举措,真正解决百姓“看病难”问题,还老百姓方便,同时更好地发挥基层医疗单位的功能和作用,实现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让大医院有更多的精力去看大病、解疑难,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苏州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如何更好地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解决百姓“看病难”问题,可以说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紧要关头。以上建议希望有关部门充分予以考虑,在为百姓提供方便的就医环境的同时,更好地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 ||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卫生局 | |
| 会 办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3-5-21 |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10号提案的答复 黄勇林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因地制宜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市自2010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原则,分两批精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通过一系列的监管措施、政策保障、沟通协调等工作,确立了长效稳定的运行机制,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基药制度实施平稳有效,基药制度正在逐步获得百姓认可。 仅2012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网上采购基本药物11.7亿元,其中国家目录4.39亿元、省增补目录7.31亿元;销售10.39亿元,其中国家目录4.20亿元、省增补目录6.19亿元,注射剂药物占比为33.57%、抗感染药物占比为32.18%;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总量较去年同期增长7.36%;住院17.99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0.99%;门急诊均次费用63.33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95%;基本药物验收率为96.37%、配送率为98.02%。 为规范供货企业行业行为,保证基本药物供应配送及时到位,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需要,2012年下半年起,我市根据《江苏省基本药物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供货公司严格进行考核,通过网上监管系统对供货企业参与集中采购、配送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药品配送到位情况,对供货企业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积分,并建立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档案,及时汇总上报积分情况。定期召开各市、区分管局长、业务科室负责人、监管机构负责人和配送企业负责人工作协调会,加强与配送公司、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沟通协调,着力解决了基本药物在配送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 由于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地级市卫生行政部门只能在国家和省的政策框架内按规定执行,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问题,我们会积极向省级主管部门反映,争取在目录品规、质量层次等方面得到改善,同时争取特殊用药的品种能有所增加。另外,由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国务院同意,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已正式发布。2012年版目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增加了品种数量,能够更好地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是优化了结构,补充抗肿瘤和血液病用药等类别,注重与常见病、多发病特别是重大疾病以及妇女、儿童用药的衔接。三是规范了剂型、规格。我们将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认真组织做好2012年版目录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措施。 我们将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告知引导作用,规范基层医务人员的科学用药理念,提高使用基本药物的认识。继续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发放宣传折页等形式,宣传基本药物制度,提高人们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知晓度、信赖度和认知度,增强群众信心,引导人们使用基本药物,为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需要不断的探索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机构的基本服务能力建设,努力实现“服务更优、质量更高、保障更有力、百姓更满意”的改革目标,为加快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设计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促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苏州市卫生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