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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关于创新金融服务,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201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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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民盟
提 案 号:
009

案    由:

关于创新金融服务,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几点建议

提案内容:   一、苏州市金融业发展现状
  创新金融服务,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必然选择,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建设苏州“三城三区”的重要保证。近年来,苏州现代金融体系初步形成,金融产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主要表现为:
  1. 金融业务快速增长。“十一五”期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9.6%。“十一五”期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均突破万亿元,较“十五”期末均增长两倍。“十一五”期末,保险业务中保费收入同比增长30%,是“十五”期末的2.6倍。全市累计上市公司达52家,累计募集资金358亿元。全国首支国家级人民币母基金——总规模600亿元的国创母基金在苏设立,首期150亿母基金已正式启动。
  2. 金融机构加速集聚。全市金融业机构类别和数量不断增加,初步形成以银行、保险、证券为主体的,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的金融组织体系。“十一五”期末,全市共有各类金融机构450多家。其中:银行业机构47家,网点数量1754个;保险公司56家;法人证券公司1家,证券营业部60家;备案创投企业71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04家;小额贷款公司50家。苏州成为全国首个外资银行在县域设立同城支行的试点城市。
    3. 地方金融稳步提升。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规模质量明显提高,业务拓展能力日益增强。苏州银行成功改制并挂牌开业,开辟了地方金融发展新篇章。全市5家农商行总资产规模达到1891亿元,各项指标均居全国同业前列。东吴证券品牌影响力日益提升,投行业务收入占比接近14%。苏州信托积极实施跨区发展,管理信托资产规模近160亿元。国发集团初步构建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担保、创投“六位一体”的地方金融平台,总资产达到291亿元,为地方金融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 中介服务能力增强。以担保、再担保为主体的金融中介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高,为转型升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2010年融资担保规模占全省三分之一,在全国20个大中城市排名中位居第二。苏州国发担保公司、苏州农业担保公司获得全省最高星级——五星级担保机构称号。再担保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市级再担保基金已正式投入试运行,全年完成再担保金额10亿元。
    5. 金融创新成效明显。科技金融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全省首家科技小贷公司——苏州融达科技小贷公司顺利开业;交通银行苏州科技支行正式挂牌,金融与科技的融合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全市累计获批开业小额贷款公司50家,开业公司数占全省的22%,乡镇(街道)覆盖率已达到44%,注册资本总额108亿元,占全省的31%。
  二、“十二五”时期苏州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十二五”时期,苏州加速推进工业化、国际化、城乡一体化和城市现代化,协调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将创造庞大的金融服务需求,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与此同时,苏州金融业在发展中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主要有:
  1. 地方金融综合竞争力还不够强。地方金融机构发展面临着外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内部金融体制创新不足的双重压力。国发集团受到资金补充的约束,持续投资能力有限;苏州银行改制刚刚完成,业务扩张还面临不确定性;东吴证券总体竞争力在全国券商行列中仍然不高,资本规模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业务发展受到影响;苏州信托注册资本规模偏小,急需进一步增资扩股和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东吴人寿尚在筹建中。
  2. 金融中高端人才严重匮乏。世界上的国际金融中心城市,10%以上的人口从事金融业,而苏州不足1%。中高端金融人才紧缺是苏州金融业发展的严重制约。表现为四类人才的匮乏:能够充当“领军人物”的高级管理人才;精通外语、法律、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法律、咨询、中介和会计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有国际金融经营理念和从业经验的专业人才,尤其是发展壮大地方法人机构所需的总部型管理人才和高端专业人才。
  3. 新金融业态刚刚起步。新金融业态代表着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新趋势,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与发展潜力。全市现有金融机构发展不平衡,传统的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集聚程度较高,但一些新金融业态,如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等刚刚起步。
  4. 周边城市的竞争压力。苏州金融业发展面临着较为激烈的外部竞争。杭州、宁波、南京、无锡等都是长三角区域重要的经济城市,同样具有毗邻上海的区位优势,也都将大力发展以金融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目前,这些城市基础条件以及金融发展均居全国领先水平,会给我市金融业发展带来较大的竞争压力,将大大压缩苏州金融发展的空间。
  三、创新金融服务,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建议
  苏州金融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挑战,需要不断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导和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创业投资等各类资本,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实现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为从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
    1. 进一步强化金融优惠政策,对上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对内完善各项财政扶持政策。由于国家相关金融政策均是中央级制定,而苏州仅是地级市,政策上的突破难度较大,因此要加大对上级部门的沟通和争取力度,获取对金融机构、高端金融人才、特定的金融行为以及金融市场建设提供必要的税收优惠及许可审批权限。完善内部各项财政扶持政策,除对新设或新引进的金融总部类机构、创新型机构、知名中介机构、特定金融人才、特定金融活动等方面提供专项奖励和补贴外,还要制定差别化的引导政策,更要引导民间风险资本更多地向成长期甚至初创期企业投资。还要政策引导和鼓励融资服务机构和企业更多地利用债券融资,债券融资才是企业融资的首要方式。这些措施同时与我市的重点产业结合,为新兴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服务。另外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特点和优势,充分利用中新合作理事会平台,探讨如何将园区获得国家多项金融相关政策的支持,向全市辐射,形成苏州优势。
    2. 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偿还性资助、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及后补助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参与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企业;进一步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投融资平台的作用,运用贴息、后补助和股权投资等方式,增强中小企业商业融资能力;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运用创业投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3. 进一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量, 引导和支持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已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后,要继续引导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科技信贷投入,扩大全市科技企业的受益量。扩大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质押贷款业务。支持和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争取新三版试点,支持具备条件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系统进行股份公开转让。进一步发挥地方技术产权交易机构的作用,为科技成果流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非公开方式进行股权融资提供服务。培育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板块上市融资。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 
    4. 建设科技金融合作平台,培育中介机构发展。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和评估体系,培育一批专业化科技成果评估人员和机构。加快发展科技担保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中介服务等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以园区沙湖中心、新区财富广场建设为标杆示范,推动各市区科技部门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打造市场化运作的科技金融重点企业,集成科技金融资源为企业提供综合服务。
  5. 建立和完善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借鉴中关村科技园区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和模式,开展科技企业信用征信和评级,建立科技企业信用体系。会同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基金公司等,引入专业信用评级机构,逐步建立企业信用体系,以加强科技金融的风险控制。
  6. 加强金融研究,理论与实践结合,组织开展多种科技金融专项活动。充分利用苏州已有的院校资源,加强院校和专业研究咨询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设立金融研究院、培训学院、实训基地等方式,重点发展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产品研发、业务培训、专项研究等金融外包业务,提升苏州金融配套服务功能。实施科技金融专项行动,组织创业投资机构、银行、券商、保险、各类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等的专业人员举办各种科技金融论坛和对接活动;开展科技金融培训。
    7. 加强特色产业基金的建设。在引进新基金时,应该考虑资金的产业特色是否与区域新兴产业相关,是否有利于专业化的风险投资管理人才的引进和聚集,是否有利于初创期、成长期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加快推动设立特色产业基金,如新能源基金、医疗器械产业基金、纳米产业基金等产业基金,为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和继续发展产业的转型升级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承办单位: 主 办 金融工作办公室
会 办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2-5-8 9:15:00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9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苏州市委:
    贵单位在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创新金融服务,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上级政府相关规定,积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开展科技支行、科技小贷公司、科技保险等创新试点,推进工业园区和昆山花桥金融集聚区、工业园区沙湖股权投资集聚区建设,全市科技与金融结合政策环境日趋优化,科技贷款持续增长,创业投资和直接融资蓬勃发展,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设取得突破,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不断丰富,科技金融各项业务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
    一、近年来苏州科技金融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2009年以来,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2011年市委27号文件将科技金融结合工程列为全市科技创新六大工程之一,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体系,促进科技金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一是加快金融机构建设。截至2011年末,全市各类金融机构累计超510家。其中近两年新增银行机构12家,备案创投25家,小贷公司50家,市信用再担保公司、产权交易中心等相继开业。二是专门成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市科技局建立科技金融网上服务平台,搭建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桥梁。服务中心开发了科技企业数据库,并有效整合银行、创投、担保、科技保险等金融机构的业务,目前平台入库企业已达2000多家。三是推进设立科技金融创新平台。首创“政府+银行+保险+担保+创投+券商”的苏州模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目前我市已成立3家科技支行,2家科技小贷公司,5家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其中交通银行在我市首家成立科技支行,累计为24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授信37.5亿元,贷款余额12.8亿元。四是积极发展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引进技术研发、成果评价、知识产权中介及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上市、发展等提供专业服务。如市科技局以重大科技服务机构的建设,引领带动全市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截止2011年,全市科技服务业(不含软件)收入103亿元,同比增长30%。全市建有各类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56家,其中国家级21家,在孵企业3000余家。
    (三)优化科技金融资源配置方式。一是用好用足风险补偿奖励资金政策。根据《江苏省银行贷款增长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市人民银行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年组织上报国家、省级科技项目贷款材料,2010年以来争取省级财政风险补偿奖励资金超过2000万元。二是设立信贷风险准备金。市财政局在全省率先设立50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准备金,用于补贴科技型企业实施国家、省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市自主创新重点项目等科技项目使用金融机构贷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此外,苏州市政府还设立了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和科技贷款贴息资金来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困难,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三是建立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由市财政局牵头成立科技支行风险池专项资金,首期出资1亿元。纳入风险补偿基金的必须是科技型企业,企业贷款如果发生实际损失,则按“风险池”80%(市、县政府各40%)、银行20%或政府40%、保险40%、银行20%进行风险共担。同时要求银行机构按基准利率放贷,财政给予20%利率上浮的补贴。四是不断完善科技融资担保环境。引导担保公司通过业务创新、管理创新、风险成本覆盖等方式,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覆盖范围。据初步统计,在保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占全市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的10-15%,且随着企业主要管理者反担保、动产及应收帐款质押等模式的推广,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贷款占比不断提高。
    (四)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加大信贷投放。市金融办会同市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通过完善风险补偿、向上争取奖励贴息等,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增加科技信贷投放。截至2011年末,全市科技贷款余额超过400亿元。二是创新科技金融产品。苏州市科技局联合多家银行于2010年5月推出“科贷通”项目,按照“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原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提供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目前合作银行达8家,累计为35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27.25亿元。江苏银行苏州分行推出“科技之星”专项贷款,以优惠的利率支持科技型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部分银行还推出了股权、知识产权、商标权质押贷款等创新类产品。如2010年4月和2011年3月,园区宝时得机械和苏州东菱振动试验仪器有限公司分别获得交通银行和光大银行专利权质押贷款合计7000万元。三是推进直接融资。市金融办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科技企业专场融资对接会,帮助拟上市科技企业克服资金“瓶颈”。近两年新增上市公司34家,募集资金超过300亿元,实现再融资105亿元。同时,积极争取场外证券交易市场建设,建立了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推动高新区、工业园区等符合条件的园区入围“新三板”扩容。四是促进股权投资快速发展。近年来,苏州市一直把股权投资作为促进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的“助推器”和“加速器”,区域创新能力在全省名列前茅。2011年末,全市工商注册各类股权投资企业近500家,其中发改委备案创投企业88家,管理资本400亿元,累计投资项目超过1000个;总规模600亿元的国创母基金和国家“千人计划”(指中国中央层面实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投中心在苏成立,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创业,加速股权投资产业集聚,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二、下一阶段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重点工作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尤为重要。科技发展是金融创新的基础,金融创新是科技发展的动力。我市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丰富,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和区域创新能力均位居全省第一,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6%,科技和金融创新能力都较强,科技与金融结合具备坚实的基础。市金融办将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政策和服务体系,强化企业直接融资和深化人才金融服务,推动金融创新,不断增加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度,提升科技金融对经济转型升级的贡献度。
    (一)关于金融资源和优惠政策争取。一是继续加大金融招商力度。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金融业跨越发展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做好包括落户奖励兑现、总部经济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主动宣传推介苏州发展战略和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新金融机构及金融机构后台总部落户苏州。二是完善科技金融政策。探索“拨改保”、“拨改投”、“拨改担”等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建立科学的风险分摊机制,完善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科技金融政策。同时,积极争取江苏省在工业园区设立科技与金融创新结合示范区,通过先行先试,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转型紧密结合。三是提升地方金融服务能力。重点打造以国发集团为主体的地方金融服务平台,构建地方科技金融服务载体。重点做大做强苏州银行和地方农村商业银行,做优做精东吴证券和苏州信托,做活做好以苏州创投、国发创投和苏高新创投为主体的股权投资平台,力争把东吴人寿保险法人机构做出鲜明特色。加快发展小额贷款、担保、典当及融资租赁等中小金融服务机构,丰富金融业态,促进地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四是深化人才金融服务。以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和培育为重点,着力加强对领军人才的金融支持和服务。按照“种子基金+孵化器”模式,扶持高层次海归人才来苏创业。其二是完善领军人才金融服务体系。根据不同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组织领军人才投融资沙龙,提供银行贷款、科技保险、上市顾问等套餐式金融服务,促进领军人才企业做大做强。
    (二)关于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一是满足科技企业不同金融需求。把握和区分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服务需求,按照成熟型、成长型和初创型分类配置不同的政策支持和服务内容。二是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其一是市级风险补偿平台。做大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池规模,引导信贷资源投向科技型企业、保险资源保驾科技型企业、创投资源助推科技型企业。其二是县、区级层面统贷平台。针对面广量大的尚无销售收入的初创期科技企业,县、区统贷平台获取银行信贷资金,划拨给辖内初创期科技企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制定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准入标准,根据科技信贷额度、科技金融产品创新、科技金融服务等指标,对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予以考核奖励。
    (三)关于加大科技金融支持。一是建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鼓励在苏分行采用事业部制的方式设立专营机构,建立专门运营团队,设计专属科技金融产品,建立专门的业务流程,专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到2015年,科技支行(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科技小贷公司、科技保险支公司、科技担保公司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发展到20家以上。二是增加银行科技信贷投放。科技贷款余额比2010年末增加一倍以上,争取超过1000亿元。三是做大创业投资规模。其一是积极争取与科技部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江苏省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合作,扩大引导基金规模;其二是扩大股权投资规模,创业投资机构数及其管理的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增加一倍以上。四是注重资本市场作用。高新技术境内外上市数和融资额增加一倍以上;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纳入“新三板”试点。五是推进直接债务融资。市金融办会同人民银行推进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工具试点,鼓励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区域集优集合票据等进行直接融资,直接融资工具发行金额增加一倍以上。
    (四)关于科技金融合作平台建设。一是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按照国家、省政府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引导科技型企业提升产业发展层次、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创新成果转化能力。二是整合政府现有资源,总结推广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营造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支持科技金融中介机构发展。建设具有示范辐射效应的金融市场中介服务平台和重点项目,为中介机构发展提供配套服务。积极支持国内外有实力的会计、法律、评估机构在苏落户,支持信用调查评级机构发展。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科技创新活跃、金融支持有力、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紧密结合的示范地区。
    (五)关于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目前,我市已明确由市经信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借鉴国内先进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和模式,在工业园区等地区进行先行先试,为科技型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开展信用征信和评级。同时,加强部门协调,整合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信贷征信数据库等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资源,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科技型企业提高信用水平,解决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信用风险的产生。
    (六)关于加强金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苏州市确立了“十二五”期间科技金融的战略高度,鼓励辖内金融机构尝试探索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新型模式。我市将借助高校资源和研究机构力量,完善科技金融“产学研”平台,丰富服务内涵,提升实践能力。2011年,市金融办、国发集团与复旦大学联合创建的苏州金融博士后创新实验基地以及交通银行总行与南京大学博士后苏州实验基地先后设立。今年市金融办正在推进成立苏州金融发展研究会,发挥苏州金融业的整体合力和协同效应,营造金融产学研结合、科研成果加快转化的良好环境。
    (七)关于特色产业基金的建设。近年来,苏州高度重视产业基金和股权投资发展,2007年9月,经国家发改委审批同意,总规模100亿元人民币的中新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正式成立,是国务院特批设立的中国第二支中资产业投资基金。下一阶段,苏州市政府将大力扶持产业基金、母基金的发展,以国家“千人计划”创投中心设立为契机,搭建完善的股权投资服务平台,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管理技术和人才,促进人才、项目、资本的有效对接,重点扶持一批具有民族品牌和自主创新能力、对产业拉动有示范作用的创新型优质企业,促进苏州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和产业转型升级。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苏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