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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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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民盟
提 案 号:
011

案    由:

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建议

提案内容:   面对我市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和群众对卫生服务要求日益增长的新形势,全市基层(乡镇、村和社区)医疗卫生队伍在规模、水平及学科配置上,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情况和问题。尤其是人才队伍数量不足、业务水平不高仍然是制约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展和提升的重要因素。
  一、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基层医疗骨干尤其是中青年卫技人员缺乏。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结构来看,在编、编外卫技人员的总量、结构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中医执业医师和康复人员的配备缺口较大,难以胜任公众健康“守门人”的角色。全市本科以上的高学历医疗技术人员紧缺。在年龄结构上,趋于老化,编制内卫技人员40岁以下人员匮乏,骨干大多为45岁以上,有的卫生院50岁以上骨干医师近70%;16%的编内人员未来5年内面临退休,后继乏人。
  2. 专业技术骨干流失问题突出。多年来,进入农村基层的大专、本科毕业生有限,一些较优秀的专技人员取得执业资格后就跳槽,导致乡镇卫生院卫技专业人员缺位较多。如横塘医院近年来有多名脑外科、妇科等骨干医师流失,东渚卫生院一次就流失了多名优秀医生,通安卫生院刚培养出可独立工作的B超人才,就因市区医院招用而跳槽等。
  3. 专业、骨干医师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已影响正常业务。由于专业人员、技护人员和管理人员未形成适度比例,尤其是专业人员、有资质的专业人员紧缺,一些卫生院具有职业资格的医师、麻醉师、药剂师配备不足。因此,一些正常的门诊等业务难以开展,只能从有合作关系的医院聘请人员临时维持。如镇湖街道由于妇产科医生不达标,就停止了妇产科及计生4项手术。枫桥医院虽已创建为二级医院,但是高级专技人员仍然不足。
  4. 工作条件和待遇较低。形成上述三个问题的主因在于待遇福利及工作条件,即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社区卫生机构工作的机制和条件不足。如:基层医务人员的社会保障尚不完备,个别卫生院至今没有办理社会保障。社区卫生人员待遇较低,各地社区服务站收入不平衡。一些社区医务人员收入偏低,挫伤了工作积极性。一些基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水平较低,与条件相对较好的院、交流又不够。有的医院年久失修,退休人员多,运营负担较重。此外,药品实行“零差价”若缺少配套措施,对基层卫生工作人员的收益会产生不良影响。
  5. 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一是基层医务人员的新老接替和适时补充不足。一方面,过去进入门槛较低,造成基层医务人员素质较低;另一方面,与大医院相比,基层医疗机构条件相对较差、待遇相对较低,无法引进和留住专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多有流失。二是社区卫生服务人才从量和质两个方面均亟需提高。由于医疗院校及培训机构滞后于现实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导致基层卫生服务最为需要的全科医生人才紧缺。此外,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专业、特色、紧缺和对口人才的招用、培养和管理,也对全市医疗体系的完善和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建议 
  1. 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完善政策,分类指导,均衡发展。逐步建立和健全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等适合我市实际的工作机制,努力造就一支“编配比例总体平衡、专业素质稳步提高、年龄结构梯度合理、学科层面基本健全、管理队伍整体优化”的医疗卫生队伍。
  2. 注重建设,营造社区医疗卫生队伍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大基础投入,鼓励各类合作。根据群众需要和发展实力,持续、适度增加对各级医疗事业的投入。构建辐射全市的市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将市域内各级人民医院、专科医院和各基层医疗服务单位,建设成为“规模适当、功能合理、环境舒适”的医疗卫生机构,形成“统一协调、上下联动、布局合理、各有特色、基础扎实”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才引进培养及发挥作用奠定良好的基础。鼓励各医疗卫生单位以兼职、项目合作、带徒等柔性方式,邀请知名专家支持指导,并根据综合评价情况给予单位、个人一定补助。
  3. 突出全科建设,推广实用技能。区级医院要确定若干重点科室进行重点建设,专科医院要加强专业门类建设,各级卫生服务中心均要优化学科硬件建设。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现有条件,加强全科建设,为群众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等医疗卫生综合服务。积极推广社区卫生适宜技术,重视公共卫生服务和康复能力的培训。
  4. 科学规划,完善制度,优化社区医疗卫生队伍的结构层次。采用招聘引进一批、考核转录一批、内部培养一批等办法,解决卫技人才结构矛盾。对引进并与单位签订若干年以上服务期协议的创新型和紧缺型人才,优先录用、放宽编制,给予政府特殊津贴和购房安家补助。制定人才规划及实施措施,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5. 因地制宜,人尽其用。依托所在地举办的医院(卫生院),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参照省、市不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标准,按当地人口总量核定人员编制。加强编外人员和乡村医生管理,妥善处理和安置编外人员。对乡村医务人员,实施单位托管,直至退休,以保持稳定。如上海金山区实行部分社区卫生中心将乡村医生由原来的“村管”纳入镇一级的社区卫生中心,实现“村镇”两级共管,乡村医生的待遇也因此以每年10%的比例递增。
  6. 优化结构,合理流动。优化基层卫生队伍年龄结构,构建人才梯队。形成上级医院对口支持社区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机构“请进来、走出去”交流协作的良性机制。在政策上鼓励和保障卫生人才的交流,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均衡化,发挥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功能,提高社区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7.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制度,健全社区卫生人员在岗培训制度。按照国家医改实施方案和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对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加强岗位培训,鼓励参加学历教育,促进乡村医生执业规范化,尽快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结合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的工作实际,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制订卫技人员培训规划,根据本单位实际,采取与医学院校及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合作、联合、科研、代培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安排社区卫技人员进修学习。
  8. 进一步完善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政策,加大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卫生人才扶持力度,缓解农村卫生人才紧缺问题。深入实施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的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行动,将农村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列入农民健康工程加以推进。考虑实施定向资助培养全科医学本科生制度,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方式,为农村定向培养大专层次的卫生人才。
  9. 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信任理解的良好氛围,为社区卫生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事业平台。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区、镇(街道)政府应设立社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用于人才的引进、培养、奖励及科研项目等。对在社区医疗卫生事业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人才,予以表彰奖励和津贴补助。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卫生局
会 办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2-5-11 12:15:00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1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苏州市委:
    你们在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我市先后出台了《市政府批转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关于深化全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机构性质、人员编制和财政投入,明确了我市基层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近几年来,我市着力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社区卫生体系,打造业务提升平台
    目前,全市已建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9个、站1153个,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99%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了100%。“15分钟健康服务圈”基本建成。全市建立起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机构建设经费逐年增长,“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投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经费达13.45亿元。截止目前,全市建成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家,市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9家,市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371家。
     二、重新核定编制,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一是重新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编办《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常住人口18-20人核定卫技人员编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常住人口12-15人核定卫技人员编制,全市重新核定编制14571人,编制数比核定前增加了70%。
    二是进行岗位设置优化用人机制。随着核编工作的完成,按照《江苏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社区卫生综合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各市、区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岗位设置、人员竞聘上岗、人员岗位聘用等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市卫生、人社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化全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于2011年全面完成了各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三是实施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2010年我市出台了《苏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等文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衡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效能及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奖金总额的主要依据。目前,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绩效工资的实施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积极提升素质,加快打造社区卫生人才队伍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新医改有关文件精神,将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城乡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加强政策扶持,以“增加总量、改善结构、提高能力”为目标,注重引进,强化培训,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全方位、多层面吸收和培训各类卫生人才充实基层卫生队伍,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与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实用型卫生人才队伍,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依托全市14个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工资和福利由财政承担。目前,累计有353名学员在培训基地接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其中在培训275名,分别在1个国家基地、4个省级临床基地和4个省级中医基地参加培训),已有三批共78名学员顺利完成培训并进入社区工作岗位,为我市逐步建设起一支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高素质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力争“十二五”末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拥有4名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逐步提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更好的为居民群众服务。
    二是抓好在岗人员的转岗培训。制订转岗培训计划,积极参加省厅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社区公共卫生医师转岗培训,全市697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率达80.08%。2011年组织了135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到综合性医院参加了临床“转岗培训”和“务实进修”。
    三是做好社区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各市、区委托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和疾控、妇幼等机构举办各种培训班,开展基本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继续教育,明确要求社区工作人员每年接受二次以上的正规培训,提升了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
    四是推进大医院医生下基层。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必须到基层服务一年的规定,通过大医院医技人员的传、帮、带,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水平。
    四、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吸收医学院校毕业生
    一是实行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择优录用,优化队伍结构,切实为基层医疗机构补充新鲜“血液”。积极引导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要求新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近三年来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招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25名、本科生1726名、大专生1861名、中专及以下629名,共计4341名,人才队伍在数量和业务水平上都有很大提高。
    二是做好农村卫生人才定向免费培养。根据江苏省卫生厅、教育厅等文件精神,对我市公立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摸底调查,均衡统计培养需求,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方式,近三年共签订定向培养本科生204名、大专生355名,总计559名。经定点学校正式录取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学生,可享受定点学校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到乡镇或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将退还在校期间学费,所需经费均由财政安排。
    人才培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贯彻《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通过“培训提升一批,帮扶下派一批,定向培养一批,政策留住一批”等措施,全面提高基层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感谢您对苏州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支持和理解。
                                                                      苏州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