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人: | 民建 | 提 案 号: | 006 |
案 由: | 加大苏州市太阳能利用的对策建议 | ||
提案内容: | 我市在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的最佳宜居城市中非常重视新能源项目开发,为此,我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苏州市太阳能利用情况开展调研。通过我们的调查和计算分析,我们认为有两个领域是此项工作的两个重要切入点和工作抓手。 第一个领域就是推广与建筑一体化的墙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这一工作面广、点多、总量大。这项工作有每年节煤18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 340万吨的潜力(80%普及率时)。当然,通过节电达到节煤而减排二氧化碳的效果可能会留给火电厂所在地(也在中国)。 第二个领域就是推广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辅助加热工业企业用热水(可加热水温到50~60℃)。这项工作有每年节煤435万吨、节省能源费用39亿1500万元、减少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碳” 800万吨的潜力。这一工作“点少量大”,效益明显且易于直接计算,企业容易接受,应该是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的突破口。 为了推进这两个领域的工作来促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提出以下建议: 一、产业政策方面的建议 1.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高效、无污染、经济实用的太阳能电池及其衍生产品企业(产业链)的规模发展,大力扶持规模小、技术创新能力强、光电转换效率高(≥30%)、无毒无污染的研发型太阳能电池企业和研究机构在苏州的发展。 2.兴建太阳能光热产业园,以优惠政策聚集一批优秀的光热生产型企业入驻——需要说明的是,除了太阳能光热企业外,地源热泵企业和其他产业链上的材料企业、研发企业也应可以优惠入驻。 3.苏州要争取制定太阳能光热标准的项目。我国已经组织制定了有关太阳能热水器的国家标准14项、行业标准4项,涵盖了太阳能热利用术语、集热器和储水箱等太阳能热水器部件和材料的技术要求与性能试验方法、产品(系统)的技术要求和热性能试验方法以及系统的设计、安装与验收技术要求等。但有关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结合的热水系统工程标准目前还是空白,有关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业应用标准也是空白。 4.推行环保影响评介机制,强制安装太阳能设施。对太阳能光热利用产生的节能效果进行定期检测,发布能耗审计报告,并在全市范围内逐步规定各类高耗能建筑必须强制安装太阳能。 5.建设苏州的CDM交易市场体系,进而促进全省、全国统一的CDM交易市场体系的建设。 6.由建设系统归口管理,建立严格的太阳能光热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从整体上提高太阳能光热企业的技术水平。 7.大力推广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辅助加热工业企业用热水(可加热水温到50~60℃)技术,对印染、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能耗企业,进行常态化单位GDP的(矿物)能耗考核,设置限制指标。超过限制指标的企业,必须采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或其它清洁能源。 8.对社会洗浴行业、学校浴室,必须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二、财政税收政策方面的建议 1.太阳能产品生产企业(包括风能企业在内的新能源企业)的所得税参照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如果苏州市操作所得税参照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有困难,则建议政府将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提取一定比例用于鼓励太阳能产品生产企业再生产的发展。) 2.建立太阳能产业引导基金。参照流行的风险投资基金模式,政府投入10%-20%左右的财政资金作为种子基金,吸引各路风险投资机构加盟,委托专业管理团队进行投资操作。 3.成立太阳能开发贷款公司。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政府为了推广太阳能,专门成立了太阳能开发银行,促进太阳能产业的市场化。参照我国现行的小额贷款公司要求,进行专项产业贷款,包括研发、并购、生产、销售、进出口贷款以及消费者贷款等。 三、拓展居民用户方面的建议 1.参考“家电下乡”模式,对购买并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的居民进行补贴。可以按太阳能热水器的容量大小在购买时给予补贴,建议补贴标准为1~2元/升,每台200(或400)元封顶,每套住宅限1台。 2.切实公开、公正、公平,加大竞争力度(不预设门槛)地做好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使政府采购招标的压低厂商虚高价格方面的能力能够赶上老百姓自己的采购压价能力。 3.政府及下属单位切实支持苏州市住建局在《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加快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省建设厅相关文件的指导下,采取的落实太阳能利用这一节能减排措施的相关建筑节能措施。 4.尽快为非顶楼两层居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提供技术支持和产品引导支持。 5.引入对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进行核价的机制,进一步大幅度降低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价格。 四、研发和教育培训方面的建议 1.通过校企合作模式成立太阳能光热研究中心,整合国内所有的热电能研究技术; 2.和相关大学、职业院校联合开办太阳能专业应用人才培养计划。有关的高端研发人才、生产制造人才、安装施工人才实行分层统一的教育培养模式; 3.由相关协会组织出面,建立严格的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培训考试制度,从整体上提高太阳能产业的人员素质。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会 办 | 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物价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0-5-31 9:23:00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6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苏州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苏州市太阳能利用的对策建议”(政协苏州市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006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苏州节能工作的关心,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专题进行了研究,并组织市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人社局、环保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专题研讨。 我市太阳能在建筑上的利用正经历从无到有,迅速发展阶段。近年来,市政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合理确定太阳能应用的重点领域,加快太阳能应用步伐。 一是加快建筑领域的太阳能利用。2008年以前,除居民在自家屋面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外,我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建筑一体化应用基础为零,成功项目、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和上规模的厂家也很少。我们认真调研,结合节能减排的国家政策,将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要求写入了《苏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中并经市政府公布实施,规定从2008年5月1日起,凡12层以下住宅和有热水需求的公建,如洗浴、校舍、医院、宾馆等都必须统一设计、安装、验收太阳能热水系统。同时出台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专项论证评审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应用市场,组织专题讲座、培训,推荐一些成熟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一体化整合设计方案,帮助建设、设计单位更方便的了解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技术现状。还组织相关单位参观已建成的示范项目,提高大家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直观认识。目前,除个别项目因采用其他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包括定销商品房都很好的执行了该项规定。 二是加快工业领域的太阳能等新能源利用。07年以来,我市设立了苏州市节能专项资金,扶持新能源利用等技术改造项目。08-09年,在市区工业企业中已经扶持太阳能利用项目2项,地源热泵项目1项,起到了很好的宣传示范效果。考虑到我市重点耗能企业较多,特别是常熟、吴江的纺织印染行业对热水需求较多的特点,我们今年1月在常熟召开了苏州市太阳能热水利用现场推广会。截止目前,我市工业企业已经建成约5万平方米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同时不断有企业新上太阳能热水系统。 三是推动太阳能应用的试点、示范,不断探索应用领域。市政府推动成立的苏州高创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积极做好光伏市场调研,制订光伏市场开发计划书,全力开展光伏市场业务的拓展工作,目前已有3个项目完成了技术方案和工程造价预算(园区建屋发展集团的月亮湾项目、新港建设集团光伏幕墙项目、树山四季植物园项目),总造价达5800万元,有2个项目正在洽谈(西部生态城光伏项目、高新区出口加工去光伏示范项目)。 二、加大太阳能产业扶持力度,促进升级转型。 一是加强资金扶持,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太阳能产业园区。我市已设立新兴产业发展扶持基金(3000万元/年),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及重大项目建设,并重点培育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基地及公共服务平台。目前我市已有省级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一家(吴中开发区光伏产业园)。市级特色产业基地中,有2家新能源产业基地:苏州市光伏(辛庄镇)特色产业基地和太阳能光伏(吴中)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昆山可再生能源特色产业基地。这些产业基地集聚了新能源企业100多家,2009年实现工业总产值约135亿。 二是抓好新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符合认定条件的新能源企业重点辅导,目前,阿特斯、思博露光伏能源、天顺风能、库特勒自动化系统等11家新能源企业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已全部兑现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三是大力支持苏州大学能源学院加快建设苏州节能技术研究所、化学电源研究所、太阳能光伏研究所,积极推进苏州大学根据我市企业技术需求和新能源产业导向,开展校地、校企产学研合作,加强低成本晶硅太阳能电池产业化进程,开发下一代新型纳米太阳能电池。 三、加强人力资源支撑,造就适应苏州特点的太阳能利用人才队伍。 一是根据《苏州市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资助办法》,将新能源产业人才列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的重点资助对象,鼓励企业申报引进资助,加大对新能源类产业专业人才的资助力度。 二是大力资助太阳能利用等新兴产业科研项目发展。根据《苏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我市每年定期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资助工作。对于高层次人才参加新兴产业项目类的学术交流或赴外培训,或列入紧缺人才培养计划,或进行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通过不同形式扶持太阳能产业和应用的发展。 三是加大对太阳能利用等新兴产业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实施姑苏重点、新兴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积极鼓励新能源等重点优势产业的战略新兴产业的企业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分别按照硕士、博士予以5-10万元资助。 四、加强价格监管,落实“家电下乡”政策。 太阳能热水器属于“家电下乡”品种范围,我市严格执行由财政部和商务部按照统一招标产品确定的最高限价,并对产品是否粘贴“家电下乡”标识进行监督,保障居民利益。从近几年的销售价格看,以通用的全玻璃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为例,价格呈逐年下降趋势,平均每年降幅3%。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太阳能光伏和建筑一体化,积极推动建设单位应用太阳能光伏技术,建立我市光伏应用交流合作的平台。 二是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太阳能光热方面的税收财政政策,提高企业积极性。 三是继续推动碳交易项目。在前期碳交易成功的项目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太阳能应用方面的碳交易项目开展。 四是进一步开放市场,加强价格监督管理,通过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太阳能产品价格逐步降低。 五是加大高端光伏产品研发扶持力度,提高产品竞争力。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民建苏州市委对我市发展低碳经济的关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市节能减排和发展低碳经济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