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人: | 民建 | 提 案 号: | 001 |
案 由: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控的建议 | ||
提案内容: | 我市在贯彻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使我市食品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但是,食品安全保障既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日常性的、事务性工作,更是一项时效性很强的工作。我市地产农产品、食品的安全保障取得较好的成绩,但地产农产品总供给量也只有20%左右,80%左右的农产品、食品需要从外地输入,这给我市食品监控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而从集贸市场着手进行食品质量与安全的监控是对外来农产品、食品进行有效监控的关键环节。 一、我市集贸市场农产品、食品安全监控的主要隐患 1.对外来食品、农产品的依赖性在增加 苏州市的经济结构、发展模式决定了我市农业资源更为紧张,同时也影响了我市农业的地位和作用,其结果是80%以上的农产品、食品需要从外地输入,且这个比例还会逐年增加,既导致在农产品、食品供给在数量保障、尤其是在突发性自然灾害条件下的供给量保障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又在质量安全方面存在难以控制的局面。既要保障数量供给、又要保障质量安全,这已经成为我市必须面对和急于解决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2.对集贸市场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监控成为关键环节 外来农产品和食品的生产地在外,对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难以有效控制,但是流通市场、消费地在苏州。因此,对流通市场(集贸市场)的质量安全监控就成为关键的环节。 3.我市集贸市场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⑴监控网络信息系统不健全 我市在主要的集贸市场建立了食品安全检测室、购置了检测仪器和试剂,也开展了检测工作。但没有构建集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信息网络,各类检测信息基本上以书面记录、报告为主,在信息的时效性、系统性等方面严重不足。多数市场没有网络接口。而临近的无锡市早在2005年就建立了无锡市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控网络系统。我市的吴中区由政府出资、工商部门具体操作实施了“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电子信息监管网络系统”;已有九个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了联网。但其他地区的情况则差异较大。 ⑵检测能力不足 集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主要为快速检测,也就主要依赖试剂盒进行快速检测。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①食品安全检测的仪器、设备有待改善,如不同市场的检测仪器不统一,导致检测结果难以进行比较和分析;部分市场检测仪器的老化现象较为突出。②人员配备不足,多数市场只有1人,即使像日交易量近3500吨的南环桥市场从事安全检测的人员也仅有12人。③安全检测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也有待提高,在进行市场调研时发现部分市场的检测人员责任心不强,还有的操作不规范。 二、几点建议 1.建立全市范围内的集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建设 以遍布全市的各集贸市场对农产品、食品的交易品种、数量和安全检测指标信息等作为基点,也是整个信息系统的关键点。以各主要区域、县市为重要汇集节点,建立市级中央信息控制中心;将每天的、全市范围内的信息汇集到市级中央信息控制中心,在控制中心进行汇总和信息处理,将食品安全检测结果进行评价。这样,既可以适时掌握全市的农产品、食品安全数量、品种供给状况,重要的是对农产品、食品安全状态进行了有效的监控,对重要问题作出及时的评判和处理决定;同时,又可以在紧急事件状况下对全市的农产品、食品进行调控。 建立集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控网络信息系统,是实行食品质量监测、市场经营监管“网络化、一体化、实时化”的综合管理的有效手段。该系统可以以“数量、质量、安全、秩序”为主要内容,实施有以“市场进入、市场交易、市场退出”三个环节为立足点,对食品来源、数量保障及流动方向、重要的是对质量和安全状态实时监控。 2.加强集贸市场、市级控制中心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控系统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在集贸市场对于农产品、食品数量与安全质量的信息采集还难以有效进行,主要原因一是发展方向不明确,还没有完全按照全市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进行建设和开展工作;二是相应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缺乏,部分市场没有网络接口,部分市场还没有电脑、部分市场有电脑但主要还是由于数据处理、保存而并没有用于数据的网络传输。 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规划,按照统一的规划和统一的标准采取分区域、分级投资建设的方案。各县级市负责本区域的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而苏州市区范围内的由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对于大型的集贸市场可以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投资进行建设。整个网络建设要突出重点,分批实施,首先在全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市场、中心镇市场实施,然后逐步在全市所有农贸市场范围内推广。 3.加强重点交易市场的日常性检测工作 集贸市场农产品、食品安全监控是构建全市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的基础和关键,而大型交易市场的日常性监控则是重中之重。如南环桥市场交易的主要为外地输入苏州的农产品、食品,日批发量近3500吨,其中的蔬菜、鲜肉、水产品、禽类、豆制品、南北干货批发经营市场覆盖分别已经达到城区的95%、70%、80%、80%、70%和80%。因此,管好了南环桥市场也就管好了苏州城区80%以上的农产品、食品。但是,目前的南环桥市场的日常监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包括检测的仪器设备台件数严重不足、监控的品种和监控的指标覆盖率偏低,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罚还是以劝退、拒入为主;更重要的是,还不能将监控信息适时传输到控制中心。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会 办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0-7-1 14:38:00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1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苏州市委: 你们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控的建议》(第0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的主要做法 市政府高度重视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起“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协调工商、农委、食药监局等部门不断强化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管,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 (一)以推动地方立法为切入点,着力强化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保障。一是针对1996年制定的《苏州市集贸市场管理规定》中市场管理制度倡导性条款多、缺少对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强有力的制约措施等问题,我市在全省率先修订完善了《苏州市集贸市场管理条例》,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市场管理中的法定职责,为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有力的工作抓手。二是建立健全了部门联席会议、定期考评、联合检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市场监管的合力。三是加强了对市场主办单位的法规培训、行政指导、宣传引导和督察考核的力度,确保新《条例》得到贯彻落实。 (二)以强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监管为重点,切实把好外来农副产品入市关。目前,我市有南环桥、高新区长江路、相城区生态园等3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和89个零售农贸市场。其中,南环桥农产品批发市场日批发农产品约3500吨,占城区供应量的85%;高新区长江路、相城区生态园农产品批发市场日供应蔬菜约930吨,其中50%以上从南环桥市场进货,其余分别来自常州、无锡、上海等周边城市的批发市场,少部分来自苏州的种植基地。因此,强化3个批发市场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对保障我市集贸市场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至关重要。我市在引导市场管理者做好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工作的同时,不断提升自检能力,切实把好货源关。我市督促南环桥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门购置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感度96孔快速检测仪,并配备了多台甲醛、色素、注水肉快速检测仪,平均每天要检测430个批次,有效防止了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目前该批发市场蔬菜平均合格率始终保持99.98%以上。高新区长江路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建经营综合楼已建成启用,新辟200多平方米的地块拟建造市场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相城区生态园农产品批发市场也加大检测设备的投入,近期新添置约20万元的检测设备。 (三)以市场升级改造为载体,着力构建高质量的食品安全监管平台。从2006年起,市政府实施了市区集贸市场升级改造政府实事工程。经过3年的努力,市区53个集贸市场全面完成升级改造任务,改造面积11.5万平米,累计投入改造资金近1.2亿元,其中市区两级财政投入扶持资金近3000万元。2009年,我市又启动了全市城乡农贸市场的三年升级改造工程,各地各相关部门都全力以赴抓好工作推进。截至目前,苏州大市范围已累计新建和改造农贸市场182个,投入改造资金12.74亿元。同时,我市还出台了一系列加强集贸市场软硬件管理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划行归市、农副产品检测、违法经营行为公示等制度和办法,增添了集贸市场食品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室等技术装备,为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以加大监管力度为重点,切实提升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一是突出监管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强化市场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了节日市场、肉类市场、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加强了对“毒豇豆”等食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2009年,仅南环桥市场就销毁不合格农产品33批次。二是改进监管方式,加快构建食品安全信息远程监控平台。自主开发了农贸市场信息化管理系统,包含食品质量监管、远程视频监控、经营户星级评定、重点商品索票索证等十多项管理模块,依托互联网实行食品质量监测、市场经营监管、工商行政管理三位一体“实时化”的综合管理,目前全市已有192家集贸市场联网。三是强化市场主办者第一责任,督促落实食品质量检测工作。结合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在全市集贸市场普遍建立了蔬菜检测室,累计配置快速检测仪器70台,投入资金137.87万元。市区零售集贸市场农产品日成交量在1000吨以上,每天平均检测500个批次。2009年,市区89家集贸市场共检测农药残留、甲醛、二氧化硫、亚硝酸盐等八个项目总计183566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7.35%。 (五)以开展平安市场创建为抓手,不断提升市场信用管理水平。一是全力推进平安市场创建与规范市场主体资格、落实市场开办者第一责任、市场信用建设、文明城市与卫生城市创建、食品与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放心消费城市创建等六项结合,以及“三项准入、十一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市场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不断完善农贸市场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制度等基础性工作。二是强化市场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苏州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手册》,建立了商品交易市场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工商部门与市场主办方的互联,市场主办方依托信息化管理软件,及时采集经营户信用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情况进行信用评定,提高了工作效率,较好地实现了“主体诚信自律、部门监管到位、交易规范有序、设施安全完善、群众放心满意”的创建工作目标。目前,全市共成功创建21个平安示范市场,评定A类市场227个,B类市场102个,星级文明诚信市场135个,其中五星级文明诚信市场55个,四星级文明诚信市场30个,星级文明经营户2655家。 (六)以扶持本地农产品健康快速发展为目标,切实帮助本地农产品做大做强。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积极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大力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实现产销各环节的全方位管理。在生产环节,我市农业标准制定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了国家级农业标准10项、省级地方标准50项、市级地方标准170项,“三品”生产技术规程1000多项,备案农业企业标准1879项。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8个,省级14个,市级10个,覆盖面积34.61万亩。农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化肥、农药使用强度年均下降四个百分点,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整治,太湖、阳澄湖、长江沿线围网养殖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09年底,全市通过认定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达504个,涉及粮油、蔬菜、茶果、畜禽、水产五大类,面积223多万亩,占种养总面积的72%以上。在流通环节,为积极帮助本地农产品做大做强,市工商部门在全省率先组织实施农产品商标“一村一标”工程,帮助我市优质农产品打造品牌,抢占市场。仅2009年,全市就新指导申请农副产品商标388件,新增涉农驰名商标1件、著名商标9件。市农委、工商部门积极为我市优质农产品搭建产销平台,先后在城区建立了121家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直供直销网点,成立了“国际农产品展销中心”和“全国绿色食品苏州展销示范中心”。通过扶持企业开发产品、强化农产品营销服务、组织各类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引导市民绿色消费,健康消费。 二、我市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政府对提案中所列举的集贸市场监控网络信息系统尚不完善、检测能力不足等问题高度重视。6月17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周伟强召集市财政局、农委、商务局、卫生局和苏州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今后,我市将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推进集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建设。我市已在全省率先开发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系统,其中包含了农药残留检测信息采集、重点商品索票索证等内容,并逐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目前,全市已有190余家农贸市场联网,今后将进一步加大该系统的推广运用力度。鉴于零售市场的供应特点和检测任务的实际需要,计划统一配备6~7万元的检测设备(含电脑、冰箱、八通道以上多功能检测仪等),设备标准、技术要求等由工商、农业两部门制定,力争年内市区已完成升级改造的53家市场全部更新到位。各市(区)结合城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在2年内逐步到位,检测设备参照市区标准配备。零售市场配备检测设备和开展检测所需费用由市场所在地市(区)财政承担。 (二)切实加强重点交易市场的日常检测工作。在市区,重点抓好南环桥、长江路、生态园三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日常检测工作。一是6月底前成立市区批发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由农委、工商、公安、质监、商务、卫生、食药监等部门派员参加,负责研究、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问题农产品的快速处理。二是督促批发市场对销售的农产品承担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与其批发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立即要求销售者停止销售,并向属地农业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应当视情节立即采取封存、扣押等措施,并在法定时限内处理完毕。鼓励批发市场农产品安全检测部门提升检测水平和能力,争取法定检测资格。三是加强批发市场法定检测力度。依托昆山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检测中心,加强全市8个批发市场的法定检测力度,形成企业自检与执法部门法检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对零售市场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工作。目前,我市集贸市场中的食品90%以上是初级农产品。今后,我市将根据季节和农产品供应的特点及时下达农产品检测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农贸市场开办者自检工作的培训指导。针对目前快速检测结果不能作为执法依据的现实问题,市工商部门将会同农委积极指导市场开办者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努力做好初检不合格农产品的退市、销毁、复检等后续工作。 (四)研究完善农产品供应和市场准入机制。一是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企业自检工作,建立检测室,配备检测人员,对不合格农产品禁止上市。依法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管,扩大检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抽检结果,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二是推行“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的对接与互认,明确生产者、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的责任。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创建质量安全信息系统,建立产地农户、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质量安全信用系统,努力实现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每个环节的可追溯。三是研究出台《苏州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对进入苏州市的农产品要求提供县级以上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及产地证明。对同一产地的同类农产品在3个月内累计3次检测不合格的,自最后一次检出之日起6个月内禁止在本市市场销售,并由检出地所在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函告产地所在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感谢你们对我市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