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人: | 工商联 | 提 案 号: | 013 |
案 由: | 关于加快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 | ||
提案内容: | 生物医药产业是21世纪最具活力和发展前景的产业之一。近年来,苏州医药产业投资增资规模和技术水平,都呈现出急剧上升的态势,生物医药产业的研发创新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据了解,苏州目前已聚集了3000多家各类专业生物技术类企业,医药企业超过500家,其中已有辉瑞、葛兰素、诺华、礼来等9家全球500强制药企业在苏州投资建厂。苏州正日益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医药大市。 尽管发展迅速,但苏州的生物医药产业还处于“婴儿期”,企业规模大小不一,发展水平不均衡。虽然已在吴中、园区和新区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集聚效应,但目前全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与国外产业发达地区相比还是凸现出其产业化能力偏低的问题,融资渠道不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品种较少、项目审批时间过长等是当前我市广大生物医药企业,尤其是一些民营中小型制药企业在发展的道路上面临的突出问题。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研发时间、投入、标准以及产业化的要求都非常高。现在国内一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从研制到开始规模化生产至少需要12至15年的时间,需要耗资1000-3000万元人民币甚至上亿元的大量资金,周期长、投入大、产出慢,一般中小型民营企业由于资金缺乏,很难一次完成,普遍感觉困难很大。 今年5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6+4”产业调整振兴与提升发展规划,其中,生物医药产业就作为新兴的支柱产业来培育和发展。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我们建议政府更加重视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各级政府要积极向上呼吁,尽量缩短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药品的审批时间,让一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走“绿色通道”,加大能形成产业化能力药品的资金和税收政策扶持力度,特别是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给予重点倾斜。 二、对具有产业化能力的药品组织专家实地评估,资金方面分期资助投入,这样可以尽可能缩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并且能形成产业化能力的药品的研制、审批时间,使企业相应地减少投入。激励企业自主开发药品的积极性,真正促使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具有较高成长性。 三、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成果转化投资效率。一是要减少政府项目审批数量,改项目审批制为备案制;二是要切实采取措施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生物医药技术企业。 四、要加大专业化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力度。要大力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综合服务平台和软环境建设,通过服务平台来吸纳风投公司的“注资”,同时也为企业在人才培养、产品研发和项目申报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一条龙服务。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会 办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0-5-26 9:05:00 |
办理类型: | C (留作参考) | ||
答复内容: |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3号提案的答复 市工商联: 您们在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您们的“关于加快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从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实际出发,指出了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促进苏州生物医药发展思路和建议,这对于政府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确立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创新思路、制定发展计划、加强领导,培养和引进人才、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政策扶持与资金投入等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二、生物医药产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列为我市五大新兴战略产业之一,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重点培育和发展。 1.为了全面掌握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基本现状、创新发展思路,2009年上半年市经贸委组织各市、区经贸委(局),苏州医药行业协会对我市生物医药企业和研发单位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目的是在于探索苏州市在发展生物制药方面的创新机制和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以增强苏州生物医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出发点,研究分析苏州生物医药产业自主创新的主要技术方向,探索自主研发与技术引进相结合的发展路径。在广泛对业内外人士进行访谈、听取意见的基础上,2009年6月份市政府颁布了《苏州市医药及生物技术产业提升发展计划》,9月又出台了《苏州市医药及生物技术跨越发展工程》,进一步明确了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战略发展思路、重点和任务、对策及建议。 2.近年来,市发展和改革委在贯彻实施我市新医药产业振兴发展战略的进程中,有计划地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各类市、省、国家级高科技及医药专项,通过积极争取国家实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近阶段组织申报了常熟雷允上中药萃取研发制造产业化、太仓市的免疫荧光分析法乙肝五项诊断盒产业化、苏州益安生物科技公司发酵生产氨基乙酰丙酸、吴中集团分子诊疗技术工程中心等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等。在对内资企业新建医药项目的审批中,市发改委按相关产业准入政策,对符合规范的项目已实施先行备案。政策中规定需履行国家药品生产许可管辖规范的,仍由市级职能部门上报审批后,项目方能开工建设和投产运行。 3.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认真履行药品监督管理职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的同时,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双保双扩双转”的工作要求,坚持“严格行业准入与积极帮促相结合、依法规范与打击相结合、充分调研与主动参谋相结合”,在整体推进全市医药产业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重点帮促生物医药产业,注重优化结构,促进转型升级,有效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此,2007年,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苏州工业园区生物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申报了《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创新战略研究》,同年被立项为苏州市第二批科技发展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编号:SRA0714),2008年1月通过了专家技术评审。目的是在于探索苏州市在发展生物制药方面的创新机制和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以增强苏州生物医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出发点,研究分析苏州生物医药产业自主创新的主要技术方向,论证自主研发与技术引进相结合的发展路径,提出具体措施和建议,为苏州市在生物制药领域迎头赶上提供发展战略思路与决策依据。这是首次在对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现状进行调查,认真分析苏州生物医药产业的现状,对珠三角地区代表城市深圳、长三角地区代表城市上海、泰州进行实地考察,与苏州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优、劣势进行比较,广泛对业内外人士进行访谈、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战略发展思路、重点和任务、对策及建议;并首次由监督管理部门(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生物医药自主创新科技载体的管理企业(苏州工业园区生物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生物制药这一特定产业领域进行创新战略和创新机制的研究。 同时,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以我市现有的优势创新资源为龙头,培育建设六个创新基地的实施意见:具体是,苏州生物纳米科技园(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基地)、苏州高新区新药创制中心(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基地)、江苏省吴中基因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苏州协和方舟抗肿瘤蛋白药物实验室-苏州蛋白质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核苷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物技术药物创新产、学、研基地)、中科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新型医疗器械创新基地)、中科院苏州纳米技术及纳米仿生研究所(纳米药物及纳米生物材料创新基地)、苏州中药研究所(中药创新基地)。 4.为了支持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近几年市科技局帮助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争取国家、省新药创制科技支撑项目及研发平台项目:如苏州大学“江苏省干细胞重点实验室”、吴中区“国家火炬计划吴中医药产业基地”、“江苏省吴中基因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实验动物开放服务中心”、“江苏苏州药物非临床研究及评价公共服务中心”、苏州高新区“江苏省新药创制研发中心”等平台项目;为工业园区苏州兰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争取到“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家一类新生物制品重组人尿激酶原(省支持500万元,园区支持250元)、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家863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人内皮抑素基因脂质体雾化吸入剂(国家100万元、省30万元)。苏州市科技局每年都下达生物医药新药创制研究项目。并将“以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技术为支撑,以化学药物和中成药为基础”,加大生物药物的培育力度,加快建设吴中医药产业基地,积极推进高新区、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加快建设一批符合国际规范的能够支持新药创制、动物疾病模型设计、药物安全性评价、药物中试生产等技术开发需要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十二五”期间科技工作的重点任务。 2009年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我市生物医药产业调研,摸清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链现状、发展趋势、存在主要问题等,以便科技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支持。主要分三个方面进行调研:一是生物医药创制的基础条件调研(实验动物饲养、实验动物笼具制造、实验动物饲料生产、实验动物仪器设备生产、医药新材料生产、药效评价体系建设等);二是生物医药新药创制平台建设与发展情况调研(生物医药研发机构、生物医药高层人才创业园、生物医药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三是对我市生物医药企业发展情况调研。 5.苏州市卫生局作为苏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引导相应的医疗机构配合我市生物医药研发过程中的药物临床试验,为生物医药的研发提供可能的相关条件。积极组织多学科、多层次、多中心的联合科研攻关,充分发挥医学会、中医学会等团体的作用,加强对临床科学的研究,积极配合生物医药的研究与开发。发挥“吴门医派”中医中药的优势和作用,发挥各级中医院龙头作用,加强对中医药理论、临床、药物的继承与创新研究,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加快中医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中医中药使用率、参与率,积极支持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 6.为切实解决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紧缺投入较小的问题,市人民银行建立了一套广泛吸纳民间、政府、海外资金的措施,只要符合信贷条件及时发放各类贷款,尽可能满足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依据《苏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苏发办〔2007〕88号)和《关于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意见》(苏府〔2007〕37号)文件精神,市人事局将积极选派高层次生物医药专业人才深造和积极吸引我市生物医药发展急需的领军人才以满足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需要。 三、当前,市经信委、发改委、药监局将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促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1.确定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思路、目标和重点。以培育产业创新体系为核心目标,加强产学研有机结合,注重平台建设,切实加强研究开发和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突破单克隆抗体药物关键技术、面向肿瘤等重大疾病的基因工程药物制备技术、核酸类药物关键中间体开发技术、干细胞相关的生物技术等;重点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生物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物纳米科技园项目、昆山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小核酸创新药物研究平台建设项目、苏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江苏省生物医药创业服务平台二期项目、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长脉冲绿激光血管治疗仪的产业化项目、中国科学院生物医学与生物医药产业化基地项目等;大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促进医药及生物技术产业创新人才的积聚。通过努力,逐步形成我市医药及生物技术产业体系完善、结构合理、资源丰富、创新能力强、创新效率高、区域互动佳的格局,集企业群体、研究开发、孵化创新、教育培训、专业服务、风险投资六大板块于一体,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信息情报—中试孵化—规模生产—营销物流”为主要产业链,把苏州建设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的医药及生物技术创新城市之一。 2.确立医药及生物技术产业优先发展地位。在全市产业布局中将医药及生物技术产业作为新兴的重要产业做好发展布局,确立创新发展的优先位置和产业化核心布局。成立“苏州市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统筹、协作和服务职能,集中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点解决生物医药生产过程中有别于传统产业和工艺的突出问题,统筹协调现代生物技术产业涉及环保、安监和化工整治等领域的审批问题,协调苏州医药及生物技术产业提升发展计划的实施。 3.积极培育和建设生物医药创新基地。将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建设成为苏州市医药及生物技术自主创新的示范区,将苏州生物纳米科技园、江苏省苏州新药创制中心等打造成为集聚创新项目和创新型人才的基地;将吴中区打造成为以药明康德、吴中生命科学园、西山动物实验室等为研发平台的医药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生物科技创新体系。重点培育吴中基因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苏州协和方舟抗肿瘤蛋白药物实验室、苏州蛋白质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核苷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及纳米仿生研究所、苏州中药研究所、常熟现代中药复方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昆山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中国医药集团四川抗菌素研究所苏州分所等创新主体。 4.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引导。加大我市现有各专项资金对医药及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相关政策的制定对医药及生物技术产业倾斜,对科技成果在本地实现产业化的研发机构和企业给予专门的扶持政策,加大对苏州本土生产型企业研发品种的资助力度,对重点项目给予政策扶持,努力将产业链做大做强;全面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医药及生物技术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加大对医药及生物技术企业符合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税前150%的抵扣力度。引导和组织加强对医药及生物技术研发项目的投资力度,通过设立风险投资公司、研发专项基金、提供种子资金等方式缓解医药及生物技术企业特别是研发型企业的资金难题。积极引入民间资本、风投机构,推进医药及生物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鼓励企业获得国际认证。完善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和医药及生物技术价值评估体系建设,加强对信用市场的培育和监督,提供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5.加快多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地方税收、公积金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调节,鼓励医药及生物技术企业加大技术、管理、经营领域的中高级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大生物医药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工作力度,搭建高层次人才与生物医药企业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医药及生物技术产业创新发展专家库,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提升成果产业化、重大项目投资、相关政策制定中的评估、论证、咨询和推介等方面的作用。 6.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利用我市医药行业协会的现有的条件,组建与国际接轨的医药及生物技术行业机构,充分发挥在政策咨询、信息沟通、组织协调、培训评估、举办大型行业性会议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与政府间、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科研院所间的交流与合作搭建桥梁。鼓励并支持企业积极参与行业协会的组建及相关活动。 当前,市经信委按照市政府安排正制定《苏州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您们提出的关于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给予重点支持、加强对企业的激励机制、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加大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力度等建议拟在“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的初步规划中予以采纳和落实。 感谢您们对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