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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关于城市植物有机废弃物再利用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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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民建
提 案 号:
004

案 由:

关于城市植物有机废弃物再利用的建议
提案内容:   苏州自2003年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抓紧环境建设不放松,迄今为止,市区绿地面积总量已达11590公顷,苏州正在向生态园林城市迈进。
  但是, 11590公顷绿地产生的大量植物有机废弃物的处理和再利用,一直以来还未被关注,客观上导致了生物资源的浪费,加剧了城市绿地生态系统的脆弱,增加了管养成本。
  城市绿地受人为因素干扰大,立地条件差,植物生长状况普遍欠佳,由此会产生大量植物残枝败叶和枯死的植物,目前的做法是把这些植物有机废弃物作为普通垃圾清运填埋或焚烧,不能像自然森林中那样回归土壤进行物质循环,耗费人力财力,给政府财政带来负担。某种意义上讲,绿化工作搞得越好,绿地面积越大,负担也将越重。因此,积极拓展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开展城市植物有机废弃物再利用工作显得日益重要。
  开展城市植物有机废弃物再利用工作,变植物废弃物为有机覆盖物,通过有机覆盖物的利用,对于节约绿地养护成本、改善土壤状况、调节空气质量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作用,并且有望发展成新型的生态环保产业。但目前国内该领域发展水平滞后,产业化进程尚未启动,若政府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大力发展相关技术,创建示范点,并以此为基础,为大面积的推广使用提供经验和科学指导,必将为把苏州建成生态环境优美的最佳宜居城市发挥积极作用,苏州应该有条件争取占领这一领域研发和产业化推进的至高点。
  几点建议
  1.建立城市绿化管理废弃物循环利用制度,将有机覆盖物的应用纳入城市绿化规划、设计、施工与管理的各个环节。
  2.针对城市绿化建设的特点,开展有机地表覆盖物应用中一些关键技术的试验研究,提出相关技术规程,趋利避害,为城市植物有机废弃物再利用提供技术保障。
  3.建立推广应用试点区,在试点区内可实施如下举措:
  a. 政府明确规定“所有植物有机废弃物不得抛弃和焚烧”,由政府投资或出台优惠政策(如土地划拨、产业补贴等方面的优惠)和奖励措施鼓励企业建立专业工厂,对植物有机废弃物进行加工处理,变废为宝,并伴以一定舆论宣传和检查督促,使之逐步成为社会的自觉行动。
  b. 扶持有机覆盖物产业,逐步形成集加工设备制造、原料供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有机地表覆盖物产业。
  c.在条件成熟时成立专门的有机覆盖物行业组织,负责生产标准的制定、产品认证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对城市植物有机废弃物再利用进行梯度开发,使之逐步发展成为一个新型的生态环保产业。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会 办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0-5-29 12:43:00
办理类型: C (留作参考)
答复内容: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4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苏州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城市植物有机废弃物再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园林绿化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是响应住建部关于节约型园林和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
     一、园林绿化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现状
    (一)国外城市植物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发展现状。
    美国、加拿大、比利时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在城市植物废弃物收集利用方面已经有很好的经验积累。在美国,城市绿化已经走出了利用自然土壤的传统年代,取而代之的是利用城乡废弃物如枯枝落叶、工厂下脚料、生活垃圾等来生产再生土、堆肥来替代自然土壤用于城市绿化用土和土壤改良。美国许多研究显示,园林植物废弃物再生利用要比填埋和焚烧更经济、更环保,因此美国许多州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文件及相关的经费保障措施以推行园林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由于有政策和经费的保障,园林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的比例在美国逐年上升,从1990年的12.4%上升到2005年的62.0%,增加了5倍,并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国内城市植物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发展现状。
    北京朝阳区于2007年建立了国内第一家规模化城市植物废弃物专业处理场,经过减量处理和系列加工工序,城市植物废弃物处理场可以生产出城市绿化美化所必需的有机基质、生物有机肥、地面覆盖物等多种产品。另外,广州、深圳、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也启动了植物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由政府直接投资建立了一定规模的处置中心,但仅限于粉碎而未进入深加工阶段。目前,苏州对园林绿化废弃物的处理方法通常是焚烧或填埋。同国外相比,我国园林绿化废弃物的再利用,刚刚起步,尚处于企业内部自发性的探索阶段,产品大多自产自销,未能形成产业链。
    二、园林绿化废弃物的循环利用遇到难题
    从实际情况分析,我国园林绿化废弃物循环利用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认识不足。人们对利用园林绿化废弃物生产的环保基质、有机物在绿化和环境中的应用价值普遍认识不足,对它的正确处理和再利用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是缺乏成熟技术。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价值很高,可以生产有机肥、基质和土壤有机覆盖物等,但这些技术都未成熟,所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中缺乏竞争力,所以尚未形成产业化。
    三是缺少规章制度。从园林绿化废弃物的收集、运输、粉碎、生产都缺少宏观的规划和布局指导,缺乏具体的规章制度和规范要求,形不成完整的循环体系。
    四是缺乏政策支持。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再利用是一项公益性很强的环保产业,前期的运营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和政府的资金投入。
    三、苏州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对策与建议
    (一)制定政策法规
    从根本上解决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再利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都应高度重视,自上而下,制定和出台相应的政策和管理办法,以全面推进该项工作。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走节约型园林绿化之路。
    (二)开展技术研究
    由市科技部门牵头正式立项,市环保、园林绿化、市政市容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依托科研院校尽快开展植物废弃物资源再利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自主开发利用,早日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和示范应用推广。
    (三)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结合苏州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科学规划,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再利用工作,建设再利用的专业企业,逐步形成行业的规模化、产业化。
    (四)建立运行机制
    应将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再利用作为一项经济政策,在宏观国家层面、中观区域层面和微观企业层面逐步实施,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法律规范、市场推进、政策扶持、科技支撑”的运行机制。
     非常感谢民建苏州市委对苏州园林绿化工作的关心指导和支持!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