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苏州市政协成立70周年”征文选登
开栏的话:七十载同心同行,七十载春华秋实。今年是苏州市政协成立70周年,我们面向全市各级政协委员、政协工作者和广大政协理论研究爱好者开展了征文活动,得到了热烈响应。经过遴选,特开设专栏,呈现政协委员、政协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亲历、亲见、亲闻”。这里有苏州市政协70年历史长河中的闪光足迹,有履职路上的动人故事,也有立足当下的思考建言,镌刻着一代代政协人与苏州发展同频共振的温暖印记。让我们一起回望来时路,汲取奋进的力量,共同谱写新时代苏州政协事业新篇章。
苏州政协协商故事上了《人民日报》
1990年12月23日,《人民日报》第三版上刊登了一篇特别的报道——《苏州认真坚持政治协商制度 古城出现政通人和可喜局面》。报道篇幅不长,但以平实质朴的笔调记录下苏州政协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前协商”的创新经验。笔者亲历此事,陪同新华社殷学成记者全程采访,在纪念政协苏州市委员会成立70周年之际,追溯当年苏州政协协商民主的探索之路,以此激励苏州政协人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更好地书写协商监督篇章。
198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文件中关于“政治协商制度”的条文,明确规定党政部门的有关重大事项,要主动与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开展决策前协商。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步骤,标志着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开始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阶段。
而文件之所以要明确“党政部门的有关重大事项,要主动与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开展决策前协商”,正是因为那一时期,协商工作普遍存在“事后通报多,事前协商少”的现象。当时,全国各地政协一般只有换届后和每年例行的常委会、主席会议对政协内部人事安排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协商。除此之外,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虽然由党政部门作情况通报,但大多是通报决策后的实施情况,并不是重大事项决策前的协商。
改变这一现状,一方面需要党政部门为了实现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积极主动到政协和民主党派开展决策前协商。另一方面,政协和民主党派要充分认识到,党政部门开展重大事项决策前协商是正确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需要,是对政协和民主党派的充分信赖,更要积极负责任地提出有见地的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为党政部门正确决策作出贡献。只有这样“两头都热了”,才能真正实现党政部门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1990年初,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时,苏州市第八届政协主席林瑞章在党组会议上提出,政协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其中有一项重要工作,就要切实搞好党政部门重大事项决策协商,促进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他提出请党政部门在决策前把重大事项主动放到政协进行协商,听取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意见和建议。
苏州市委明确要求凡是对某个重要问题作出决策,都必须事先通过政协召开各种会议,广泛征询各界人士意见。对于民主党派、政协主动开展的各种献计献策活动,市里及时给予鼓励支持。随后,苏州市政协党组受市委委托,召开了市委、市政府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明确与各部门相对应的政协专门委员会。会议一开,文件一发,市政协机关顿时热闹了起来。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竞相要求到政协开展重大事项决策前协商,听取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
就从这时开始,市政协除了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三个协商层次外,又增加了驻会主席会议、常委专题协商、专门委员会协商等协商形式。1990年全年,苏州党政部门就有26个重大事项到政协和民主党派开展决策前协商。
苏州在决策前协商上的先行先试,不仅使党政部门的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而且激发鼓励了政协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各界代表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林瑞章主席结合重大事项决策前协商的初衷、做法、效果、体会等侃侃而谈;在协商中与政协和民主党派结下深厚情分的章新胜市长有感而发;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前协商的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成员及各界人士,为积极建言献策促进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而激奋自豪的表达……这样有创新、有生气、有成效地开展决策前协商,别开生面。深受感动的新华社江苏分社资深记者殷学成,激动地奋笔疾书,《苏州认真坚持政治协商制度 古城出现政通人和可喜局面》报道一跃上了《人民日报》的版面。
物换星移,沧桑巨变。苏州政协协商民主之路始终与时代发展“同频”,与人民呼声“共振”,曾经历史长河中这一次探索前进,早已激荡成为苏州政协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的澎湃之势,并以其创新奋进之精神指引苏州政协为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沈伟东,曾任苏州市第十届政协学习和文史委员会主任)